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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導論

第三節 文獻評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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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諾齊克政治哲學的思想背景或思想淵源,由於其並未明確談論到,因此 無法獲得來自本人的證實。然而,根據其所持學術立場以及文本脈絡來判斷,諾 齊克的思想背景可說是沿襲古典自由主義一脈的傳統,以思想家而言,洛克(John Locke)基於自然權利所發展的政治哲學,顯然對於諾齊克有著相當程度的啟發,

也影響了諾齊克對於個人權利的堅持以及對國家權力的不信任與防備;此外,時 代上較相近的海耶克(Friedrich A. Hayek)及弗利曼(Milton Friedman)等經濟 學家,對於諾齊克主張個人財產維護的觀點,也產生了不小的影響。事實上,諾 齊克在哥倫比亞大學就讀時,思想上一度十分左傾,甚至曾加入社會主義黨的青 年組織,然而到了普林斯頓研究所時期,諾齊克的思想卻產生了180度的轉變,

而此時正是海耶克與佛利曼等人的著作廣為流傳之時,因此可以合理推斷,諾齊 克的思想亦深受他們的影響。 

   

第三節 文獻評述 

   

由於諾齊克的《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成功喚醒了政治哲學對於古典自由 主義的關注,以及對於二戰之後福利國家興起的反省,因此學界也不乏評論其理 論的著作,以下就筆者所掌握到的主要文獻進行概略性的評述。 

 

沃夫(Jonathan Wolff)所著,於1991年所出版的《羅伯特‧諾齊克:財產、

正義與最低限度的國家》(Robert Nozick

Property, Justice and the Mininal State)

一書,針對諾齊克在政治哲學上的理論進行整體性的研究,可以說是針對諾齊克 的二手研究著作中,最具代表性的一本。沃夫以《無政府、國家與烏托邦》一書 為主要研究對象,並整合諾齊克於其他著作中論及政治哲學的部分,透過對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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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解讀與檢視,企圖重新建構諾齊克的論點,使諾齊克的論證更加完整。沃夫 更進一步認為,諾齊克的政治哲學是一種單一價值(single-value)理論,而這項 單一價值就是諾齊克所極力捍衛的自我所有權(self-ownership)。換言之,諾齊 克的主張乃是根基於自我所有權的概念之上,據此推論出他對於國家功能、市場 運作等等的看法,而他對任何超出最低限度國家理論的反對,也都是基於其違反 了自我所有權的概念。7 

 

筆者認為這是一項重要的研究成果,特別是在探討諾齊克在財產權的主張以 及對羅爾斯的批評時,將是一項檢視理論架構的重要指標。自我所有權放在生命 權與人身自由上的解釋較無疑義,然而如要以此詮釋財產權,勢必要經過一番嚴 格的論證,否則不免招致擴張權利的疑慮。再者,國家權力相對於個人權利而存 在,倘若對於個人所擁有的權利界限無法清楚定義,則對於國家功能的一切解釋 也將顯得搖搖欲墜,而這也正是本文所將關注的重點所在。 

 

查理斯‧泰勒(Charles Taylor)於1979年發表的〈原子主義〉(Atomism)

一文,則是對諾齊克提出了強而有力的批判。泰勒指出,諾齊克的理論將個人權 利置放在社會之上,所形塑的是一種原子式的個人,彷彿個人可以獨立於社會的 脈絡之外,並且擁有自足(self-sufficient)的能力;而社會則是由眾多個人所組 成,目的是為了提供一個可以讓個人達成其目標的環境,因此最終不過是提供個 人達成其目標的工具而已。然而泰勒引述亞里斯多德「人天生是一種政治動物」

的主張,認為個人是無法在社會之外自足的,唯有在特定的社群之中,個人的選 擇與能力的實現才有可能,而這特定的社群,必然包含了特定的文化與價值,正        

7 諾齊克的主張一般被歸類為極右派的政治思想,而追溯歷史上所謂右派的起源,指涉的卻是被 視為擁護傳統價值的保守主義者;然而事實上,保守主義與諾齊克的思想有極大的差異,當中最 重要的根本差別就在於,諾齊克的主張乃是建立在個人權利的基礎之上,而非對於傳統價值的維 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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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些文化與價值幫助了個人的自我實現。因此,國家就有職責保護社群的傳統 文化與價值,而並非如諾齊克所主張的,國家應在價值選擇上保持中立與不干涉 的態度,否則就會造成社群價值的失落,進而導致個人存在的空洞。 

 

如前所述,諾齊克所關懷的核心問題在於自我所有權該如何受到保障而不被 侵犯,也是在這樣的基礎之下,才能對國家的功能做出道德上合理的解釋,並進 而主張一種最低限度的國家。然而泰勒的批評卻試圖指出諾齊克的理論核心是大 有問題的,倘若如泰勒所言,諾齊克理論中擁有權利的個人是一種原子式的個人,

那麼個人的存在將不具有任何目標與意義,因為沒有限制個人發展的環境,也同 樣將不會有提供個人發展條件的環境,則權利理論勢將形同虛設。 

 

因此,考察泰勒對於諾齊克的批評是否合理就成了必要的工作,特別是相較 於諾齊克與羅爾斯的論戰,雙方皆認同個人權利的重要,也都由個人權利出發建 構各自的政治理論,分歧的產生乃是出於對權利見解的不同。泰勒的批評則是企 圖推翻諾齊克政治理論的根基-個人權利理論,當中的交鋒是否切中要害就顯得 格外重要。筆者粗淺認為,泰勒的說法有可待商榷之處,因諾齊克論點中所談到 的個人,皆是一種卸下社會價值的存在,其用意是為了探討一種規範性質的學說。

然而這並不代表諾齊克所談到的個人不具有任何價值,而是當規範確立之後,許 多帶有價值的個人之間,才有共處的可能性,而國家與個人之間也才能有達致平 衡的機會。 

 

至於在諾齊克的理論中,社群價值是否終將走向失落的一步,筆者同樣也是 存疑的,如果我們把個人對於價值的選擇,也看成是一種自由市場的交易,而人 們進入市場之後,往往憑著個人的喜好、賣方的說服、他人的經驗等等加以進行 選擇,自然會有某些商品得到較多數人的青睞,價值也是如此,因此在諾齊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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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論中,社群主流價值的形成依賴的不是傳統,而是多數人的共同偏好。然而即 便如此,泰勒的批判論點仍有其獨到之處,本文也將對其理論進行較為嚴格的考 察。 

 

此外,包括諸如Jeffrey Paul所編的《閱讀諾齊克》(Reading Nozick:

Essays on Anarchy, State, and Utopia)及J. Angelo Corlett所編的《平等與自由:分析羅爾

斯與諾齊克》(Equality and Liberty

Analyzing Rawls and Nozick)等文獻中對於

財產權觀點的評論以及自由與平等之間的調節等論點,也將一一加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