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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
自從法國大革命揭櫫了「自由、平等、博愛」為普世重要價值以來,直至現 今,對於自由與平等的追求,依舊被當成人類在世界上最為崇高的兩個理想。然 而,自由與平等的理念,不論在現實政治中或是在理論思辨中,卻屢屢產生相互 衝突、得其一而不能得其二的矛盾困境,誠如顧肅先生所提到:「從社會發展的 實際狀況來看,每當一項社會政策由於著重於放任自由而促進了社會效率的提高,
導致貧富過於懸殊、社會動盪時,平等的呼聲必然高漲;反之,每當偏重平等的 社會政策導致社會發展效率降低、能人不滿時,強調自由的理論又會時興。102」 而自由與平等的關係,就在屢次的論爭與現實折衝之間,各自獲得重視與發展,
從而,也確立了當代政治哲學爭議的焦點所在。
自由與平等的理念,在政治場域上並無明顯牴觸,對於推翻封建制度、推動 兩性平權、瓦解主奴階級等,自由與平等同樣功不可沒,人類透過一次又一次對 於制度的改革,一步步將自由與平等的理念更加落實;然而,在面臨經濟運作的 議題時,自由與平等的矛盾性質便隨之而生,特別是在以私有財產制度所建構的 經濟運作體系之下,重視自由者關注的是私有財產的神聖不可侵犯性,而重視平 等著則著眼於社會貧富的差距與條件差者的處境,儘管後者具有濃厚的人道關懷
102 顧肅:《自由主義基本理念》(台北:左岸,2006),頁 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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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維103,然而前者卻也未必都是立基於既得利益者的私心,諾齊克的理論可以說 就是在一個嚴格的道德哲學基礎上,來對個人所應當擁有的權利進行辯護。
回顧諾齊克的政治哲學論述,起於對自然狀態的探討,表明了在自然狀態之 中,也就是先於國家出現之前,個人就已擁有神聖而不可侵犯的絕對道德權利,
正是為了保障這些個人的道德權利,人們才起而組織保護性社團,並且在體認到 保護性社團的不足之後,國家才於焉誕生。這部分的論述,諾齊克面對的理論對 手是無政府主義者,不論諾齊克的論述是否恰當地回應了無政府主義對於國家權 力的擔憂,然而無庸置疑的是,諾齊克所展現出對於個人權利的重視,已然為他 的政治哲學奠定了根基。
賦予權利理論則是諾齊克政治哲學當中獨有的標誌,透過對於正當獲取原則、
正當轉讓原則以及不正當持有的矯正原則的論述,諾齊克強硬地駁斥了他所謂模 式化的分配正義原則,替私有財產制度以及隨之建立起來的資本主義經濟原則進 行了強而有力的辯護。嚴格說起來,賦予權利理論所揭示的持有正義三原則僅管 標誌鮮明,卻不是什麼獨創的觀點,事實上,私有財產制度在人類歷史中行之有 年,自由經濟更是從古典自由主義者如洛克與亞當‧斯密(Adam Smith)大力提 倡以來,已在人類世界中主宰了一段不算短時間的歷史,而當中所依靠的交易原 則,就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自由意願;另一方面,儘管人們較少去探究財產的初 始獲得為何,然而對於自由交易原則的奉行,但卻也顯示出在人們的認知當中,
「財產早就已經是被獲取狀態」,因此筆者才說,諾齊克的持有正義三原則並非 獨創的觀點,也可以說稱不上是諾齊克的「發明」。
103 這種形容可以算是普遍的評價,卻不代表持此立場者都是從人道關懷的角度來思考財富問題,
以羅爾斯為例,儘管其主張給予弱勢者更多的關注與支持,但是其理論基礎乃是由人類的自利性 出發,而不訴求同情心或同理心等更接近人道精神的人性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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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賦予權利理論的價值卻在於,透過對於持有正義三原則的闡述,諾齊 克把自由經濟市場中所隱含對於財產持有的理解做了系統性的整理,而這項整理 使得所有主張財富應該以某種原則進行重分配的理論家們,不得不正面面對諾齊 克所提出的質疑:如果現有財產狀況是正當的,那麼財富重分配又如何能是正當 的?如果現有財產狀況是不正當的,那麼為什麼是財富重分配而不是矯正過往的 不正當?筆者認為,從這個角度來看,那些認同私有財產制應繼續存在,卻又主 張財富應當被重新分配的論者,在正視財產如何在人類歷史上形成這部分,是不 及諾齊克的。
然而,諾齊克對於財產權的論述並非完全沒有漏洞,筆者認為,不夠完善的 獲取正義原則使得諾齊克理論的說服力大為降低,儘管諾齊克表明了採用一種弱 的意義的洛克但書來作為其建立財產權的根源,然而洛克但書的保障是否充足卻 是極有疑義的。洛克但書確保了對於無主物的佔取以不減損他人境況為限,卻忽 視了佔有愈多資源者在自由市場上愈加處於有利位置,透過不斷地市場交易過程,
佔取較多資源的人,往往也就有著較多的資本供其獲利,而佔取較少者卻因手頭 無充足的資源可運用,而使其在交易市場上的競爭力每下愈況,最終則極有可能 落至較原先更為困窘的處境。在這樣的情況底下,洛克但書在諾齊克的獲取理論 中幾乎形同虛設,而財富的多寡則往往與充滿任意性的佔取先後順序脫不了關 係。
從這個角度來看,諾齊克此種極端的財產權立場也許應當做些微的調整,筆 者認為,洛克但書的保障應當被擴大解讀,才能適度地消除獲取資源的任意性。
換言之,洛克但書不但應當保障對於佔有無主物當下他人的處境不致減損,還應 當保障往後他人的處境都不因佔有者的優勢而有所損害,因此,在現今資源已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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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佔盡的狀態之下,部分弱勢者連溫飽都成了問題,比之過往仍有無主物可利用 時的處境更加不堪,而這部分人正是擴大解讀過後的洛克但書所應當保障的對象,
據此而論,某種微幅的財富重分配策略並非完全沒有道理。
諾齊克對個人權利的關注,還展現在他對於「正當」應該優先於「善」的堅 持上,據此,他提出烏托邦架構的論述,透過對於人類多樣性以及人類複雜性的 闡釋,基於對每個個人是獨一無二、不同於其他個人也不隸屬於其他個人的尊重,
諾齊克強硬地表明了烏托邦理論不容落實於國家層面的態度,重申了國家價值中 立的必要性。儘管自由主義的國家價值中立招致許多批評,特別是展現在社群主 義與自由主義的當代論爭之中,同時也包括泰勒對於諾齊克理論中權利優先性的 反對,以及國家中立性可能瓦解國家認同與公民團結的質疑,然而卻也更深刻地 體現出諾齊克理論的首尾一貫性,一種從保障個人權利觀點出發,去對國家功能 進行盡可能的限縮的自由主義關懷。正如沃夫所指出的:「諾齊克的主要成就在 於將權利的概念穩固地帶回政治哲學論辯的中心位置」104。
學界往往將諾齊克視為當代放任自由主義的代表人物,並且在以羅爾斯為首 的現代自由主義蔚為學術主流的情況下,將諾齊克歸類到光譜的極右端,甚至斥 其理論為偏激不可取,然而筆者認為,這樣的評價也許有失公允。不可否認,諾 齊克的政治哲學與多數人對現實政治的觀察相距甚遠,特別是諾齊克所認為唯一 具有道德正當性的最低限度國家,更是遠遠脫離一般人對國家功能的想像,然而 筆者認為,這樣的主張並非毫無價值,政治哲學雖然往往為現實政治運作提供理 論基礎,卻不盡然必須迎合現實,諾齊克的政治哲學展現出了由道德哲學出發的 純粹關懷,是否具備可行性並不是最重要的考量,也可以說,諾齊克透過道德哲
104 Jonathan Wolff, Robert Nozick:Property, Justice and the Mininal Stat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1991.), p.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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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為權利至上的政治哲學建立理論基礎,最主要的用意在於,面對當代國家功能 持續地擴張,甚至連自由主義陣營都開始在理論上賦予國家更多權力之時,諾齊 克的立場正好提供了一個絕佳的對照,提醒人們不要輕忽權力可能帶來的弊端與 禍害,唯有以如此嚴格的眼光對國家權力的擴張進行審視,才更可能避免對於權 力錯誤的期待,甚至讓掌握權力者有遂行獨裁的可能。
如果聚焦在今日的現實世界,特別是我們所身處的台灣,諾齊克所主張的放 任自由主義是否給予我們若干啟發?不可否認的是,跟隨著歐美民主國家的步伐,
台灣已然是個頗為重視個人權利的憲政國家,甚至不乏領導人曾喊出「人權立國」
的口號,來表達對於個人權利不可侵犯性的認同,也曾有領導人提出過「主權在 民」的概念,把國家機關與人民的位階高低做了清楚的區別,這些都在在顯示了,
西方自由主義所關注的個人權利,在台灣這個移植而成的民主制度之下,已經成 為多數人認同的主流意見。然而,儘管台灣並不如西方民主國家一般,有著檯面 上的左右派之爭,但是在西方國家左派陣營時有掌權的情況之下,台灣也相當程 度地受其影響,以至於多數國民對於國家政府功能的理解,不以「必要之惡」
(necessary evil)的角色來看待之,反而期待政府能夠為人民做愈多事愈好,舉
(necessary evil)的角色來看待之,反而期待政府能夠為人民做愈多事愈好,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