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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背景回顧暨文獻探討

第二節 新媒體與讀寫素養

一、媒體讀寫與賦權

根據韋氏字典,素養(literacy)一詞意指「讀與寫的能力」(ability to read and write,見 http://www.merriam-webster.com/dictionary/literacy)。在教育部(2002)

所公佈的《媒體素養教育政策白皮書》內,也解釋:

素養一般指的是語言文字的聽說讀寫能力,是一個公民參與民主活 動所需具備的基本能力,通常是義務教育最主要的內涵。而媒體素養教 育是奠基於基本素養,於民主社會所發展的新素養教育概念(教育部,

2002,頁 13)。

根據吳翠珍(2004,頁 814)、Hoechsmann 與 Poyntz(2012, p. 153),素養 指涉的是一種「有知」(consciousness)的狀態,而媒體素養即為一種處理、分 析、評估與產製訊息的傳播能力(吳翠珍、陳世敏,2007,頁 224)。由此可知,

媒體素養應包含在有知狀態下的識讀以及創造能力。

不過,過去在傳統媒體資源稀少的因素下,媒體素養的討論在很長一段時間 內都處於重識讀而輕創造的情況,因為內容的產製僅侷限於專家領域,這一點從 過去 literacy 常被翻譯為「識讀」可得知。Hartley(2009)即點出,目前為止的 媒體素養研究,有種偏愛藝文多過大眾媒體消費,以及認為「批評重於生產力」

的支配性菁英政治演變而來,使得研究者習慣去懷疑大眾的創造能力。類似的質 疑例子過去在 Alvarado, Gutch & Wollen(1987)、Masterman(1980)、Ferguson

(1981)與 Keen(2007)等人的論述中皆可見到。對此,Buckingham(2003)

認為,這些擔心部分是被一種對模仿(imitation)的恐懼所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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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被視為一種具有不經思考特性的過程,透過這個過程所產生的 媒體內容,其中的「主流宰制之意識型態」僅是內化與再製,因此對於 素人作品的強調,似乎會與媒體教育基進的政治任務不合(Buckingham, 2003, pp. 124-125)。

根據 Hartley(2009, p. 20),過去的媒體素養主張人們應該小心防備新媒體,

因為它們不僅威脅既有的識讀狀態,也可能將一直以來所推崇的理性與其他的想 像價值推翻。所以過去的素養較多是「批判性識讀」的訓練,目的是用來對抗侵 害者(predators),而不是去延伸那些被認為正對人們產生極大影響之創意、協 作等力量與可能(Hartley, 2009; Hoechsmann & Poyntz, 2012)。

儘管現在已有學者提醒媒體素養中創作的重要性,但其中仍多少隱含著批判 的實踐取向。吳翠珍與陳世敏(2007,頁 436)即指出,媒體內容的產製是擴張 中新媒體素養重要的一環,但由於人們對此缺乏「想像」,使得這部分的發展仍 極端匱乏。下表為媒體素養時代性的比較表:

表 2

「媒體識讀」與「媒體素養」比較

媒體識讀 媒體素養

主要內涵 認知能力 認知、態度、觀念、行動

目標 防疫主義 準備公民生活

主體 媒體消費者 公民

脈絡 消費選擇 公共領域

主要教學活動 文本分析 重視媒體產製與近用

願景 個人資訊健康 健康資訊社區

資料來源:研究者改繪自吳翠珍與陳世敏(2007,頁 43)

而 Hartley(2009)則進一步延伸,認為在網路科技與各種自製媒體(self-made media)普及時,大眾閱聽人已經從傳播工業之中被動的「客體」(objects),轉 變為「具溝通性的主體」(communicative status as its agent);他們應是媒體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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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來源,而非僅是目的地(p. 47)。因此,媒體素養的識讀(read only)概念,

也應該要朝新媒體時代「讀寫並用」(read-write)的概念邁進。現代人必須正視

「大眾已是主體」的事實,並且認真理解人們對待與使用媒體的方式。一般人或 非知識份子,也應被鼓勵使用媒體讀寫能力,用自己的方式積極的累積或交流智 慧。因為「我們已經宇航在媒體製造與使用之間的空間」(Lind, 2012, p. 1)。

Hartley(2009)亦以新聞工作為例,提出媒體讀寫在公民賦權上的意義。他 認為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新聞只是一種過渡形式,因為在技術上無法充分發揮其民 主潛能,所以才變相發展出新聞產業規模化、一對多、職業性等對立於個人表述 自由的特性。基於現代科技的允許,新聞應該要打破職專業化的排他行為,成為 一種普世人權,成為一種人人都能實踐的技能。更進一步,也有必要延伸新聞的 內涵,不再讓它受限於民主模式內,而要把更富人性的層面都納入,尤其是個人 生活與日常經驗的部分,還有那些過去被忽略的非主流次文化(p. 152)。Bruns

(2011)亦以「專業餘新聞製用」(pro-am news produsage)的論述來支持科技 發展促使媒體賦權的理論,用 Deuze 與 Fortunati(2011, p. 175)的話來講,就是 產製者與閱聽人之間的「階級扁平化」(hierarchies are flattening)現象。

至於在現代去強調媒體創造素養的理由,大致上是因其具有四個價值面向:

1. 個人表達與溝通的實踐

媒體創造中最基本的價值,能夠增進個人的意見表達、自我實現與生活品質。

有時 Hartley(2009)用「看看我」(look at me),而 Buckingham(2003)用

「遊戲」來比喻,二者皆認為此為引發其他媒體創造價值中最基礎的,但卻 被過去媒體專業創造中視為是價值最低的一塊。Bruce(2003)也表示,自 我表達是現代媒體素養培養的最佳途徑,因為個人的實踐衝動其實是學習中 最寶貴的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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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多元文化與知識的增長

Hartley(2009)認為,即便媒體產出的目的是個人性的,也有助於多元知識 與文化的發展,因為素人創作可以產生新想像,以及新的描寫與論述型態

(Popper, 1975),並重組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係,為當代文化增加價值

(Burgess & Hartley, 2004)。鼓勵素人自創內容,就是招募新的參與者進入 知識、文化網絡的好方法,也能提升新媒體素養與大眾專業的整體水準。

3. 公民社會的參與

促進公民參與民主活動是過去提倡媒體創造素養中較顯著的理由

(Buckingham, 2003; Hartley, 2009)。網路開啟了公共論述之門,讓發言權遍 佈於所有人,而不是只侷限在有限選擇中,這有助於公民政治的參與度。以 策展為例,Herther(2012a, p. 36)就指出:「策展在現今也常做為一種社會 行動主義,就連博物館也開始利用策展,試圖將被動的觀看轉為積極的參與,

甚至是社會行動。」

4. 知識經濟的促成

Hartley(2009)特別的非常注重知識經濟的價值,認為創意產業就是新興知 識(emergent knowledge)的發動引擎,而素人的媒體創造應以「智慧資源」

(intellectual resource)的角度來重新評估。因此,社會應試著去扶持這種 積極能量的發展,進而帶動社會順利轉型至無領(no-collar)的知識社會

(Drucker, 1993)。這種知識性、分散性、自我管理的遊牧式工作型態(nomadic work)(Jones & Hafner, 2012, p. 178),將使人人都將成為社會創新創意的基 本單位,而不僅是有知能識的公民。Hartley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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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所面臨的挑戰,不是以知識份子那種為大家著想的名 義,去反對或控制大眾文化,而是應該去捕捉「消費者生產力」

(consumer productivity)的能量,並且促進「消費者個人創業」

(consumer entrepreneurship)這樣一種兼顧市場導向與個人潛力實 踐的複雜系統的發展(Hartley, 2009, p. 12)。

Hartley(2009)甚至建議將創意革新的角色,延伸為「具知識或傳佈創新推 動力的社會技術」(enabling social technology of knowledge or distributed innovation),就像法律或科學的地位那樣,因其所產生的活動能提供全面推 動社會整體知識成長與人類福祉的框架。因此,新世代的創意產業,正接替 媒體產業在過去二十世紀的社會地位,應被格外重視與扶持。

基於上述四個面向的價值,再加上知識社會的到來,Hartley(2009, p. 34)

更主張,媒體創造的能力應被視為是「一組『生活技能』(life skill),而非僅是素 養,不管是在數位或其他任何層面」。

事實上,新媒體的讀寫能力,早已透過非正式、非學校、同儕間,以各種私 人、職業或市場需求面而發起,以創新創業式的實踐而不以學術教育為目的

(Buckingham, 2003; Hartley, 2009; Hoechsmann & Poyntz, 2012)。Buckingham 或 Hartley 這一派的學者(Bruce, 2003; Lave & Wenger, 1991)認為,新媒體創造能力 的養成是社會性的,應帶有社群、小規模、持續、反覆、探索等實踐特色。

Buckingham 即指出:

媒體內容產出不該被視為終點,而應被當作是過程中的一個階段,

也就是一個反思的起點或修正的基礎,而非所學的總和與展示。……反 思應該是建立在這個過程中,而非僅在最後才被強調。……且這個過程 應時常反覆,成為行動與反思的持續循環(Buckingham, 2003, p. 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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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媒體讀寫的互動與開放特質

新媒體的讀寫特質,除了前述所提的實踐之外,最顯著的部分即在於兼容互 動與開放的特色。根據 Hartley(2009),典型的內容價值鏈,通常是 Shannon 與 Weaver(1949)式的單向因果邏輯:產製者產製-媒體及其內容-閱聽人消費,

但新媒體時代因其科技可能性,所呈現的價值鏈應該是(Hartley, 2009, p. 63):

1. 主體為創作(origination)

個人或企業等主體,以自主選擇、決策,及學習為特徵的內容創作。

2. 網絡行採用

包括真實(社會的)及虛擬的(數位的)。在此,Hartley(2009)引用 Lanham

(2006)所提出之「注意力經濟」(economics of attention)理論,將創意產 業視為一種社會網絡市場的概念,而其特殊之處在於,個人的選擇是取決於 網絡中其他人的選擇,Hartley 稱之為「人氣指數」(plebiscite)。

Deuze(2009)也認為,圍繞在內容周邊真實互動著的受眾,其巨大的潛力 已開始浮現,這也就是為什麼大眾媒體現在也開始使用「社群」的字眼來代 稱閱聽受眾的原因。以內容策展為例,Jenkins(2006)亦指出,內容策展本 身即是一個涉及從個人媒體消費轉移至網絡實踐中消費的過程,而這也呼應 了 Villi(2012)在討論策展等使用者產出內容時,所強調的「使用者傳佈內 容」(UDC, user-distributed content)此一內容效率化的概念。因而,社群成 員間除了會互動或產出自製內容外,更重要的是能「產生關係與連結」,進 而帶來間接的生產力與利潤(Andrejevic, 2009; Napoli,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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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企業為延續(retention)

以市場為基礎的組織及協調機構(Potts, Cunningham, Hartley, & Ormerod, 2008),利用投資正向的去肯定與扶持網絡的對話模式與結果(於是有隨之 而來的產業),並系統性的延續下去。因為雖然「個人仍然是創意的基本單 位,但個人的創意很難能憑一己之力發揮作用(通常需要透過團隊合作來達

以市場為基礎的組織及協調機構(Potts, Cunningham, Hartley, & Ormerod, 2008),利用投資正向的去肯定與扶持網絡的對話模式與結果(於是有隨之 而來的產業),並系統性的延續下去。因為雖然「個人仍然是創意的基本單 位,但個人的創意很難能憑一己之力發揮作用(通常需要透過團隊合作來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