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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新北市跨區服務現況分析及觀察

第二節 新北市新店區跨區服務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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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前表列總計 97 項業務中發現,除部分隨到隨辦類別外,有部分雖為跨區申 辦,但實際僅受理申請及基本審核,仍有轉送資料到戶籍公所之必要。例如:第一 階段中之敬老悠遊卡申請案件,如申辦後民眾無法前往區公所領取,亦有代寄給民 眾的服務。又如第二階段新增之兵籍調查項目,其流程為「役男跨區接受兵籍調查,

至戶役政資訊系統登記役男基本兵籍資料,再將役男兵籍調查個人資料申報表轉送 役男戶籍地區公所續辦」。故本研究僅計算健保及社福類案件,從其申辦件數,來衡 量人力執行問題,做為該服務項目成為例行性工作時,所形成的成本考量。

第二節 新北市新店區跨區服務現況

在談及新店跨區服務現況前,應先瞭解新店區的區域範圍,其乃位於新北市南 側,面積達120.23 平方公里,僅次於烏來區、三峽區、坪林區、雙溪區、石碇區等 行政區域中的市中心大所,區內人口數已達29 萬人15,相對於市內人口數排名為第 六且為區域面積第五大的區域。其103 年度區政歲出預算16為588,797,000 元,其中 歲出經常門業務費項下之通訊費(電話及郵資費用)預算金額約為貳佰萬元。經常性 費用支用原則雖得以互為挪用,惟當A項費用增加的同時必然減少B 項基本費用的 支出。另就新增創新項目後衍生之人力問題探討,以新店區之組織架構、員額編制 總數及人數表列如下說明(表3-3):

15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民政局人口統計,http://www.ca.ntpc.gov.tw/230;DATA_Population/List,查詢 日期:2014.11.8。

16資料來源:新店區公所網站,

http://www.xindian.ntpc.gov.tw/web/Home?command=display&page=flash,查詢日期:2014.11.8。

資料來源:新店區公所網站(2014)。104 單位預算。2014 年 11 月 8 日取自 http://www.xindian.ntpc.gov.tw /web/Home?command=isplay&page=flash。

上述為新店區之基本人員編制及預算編列情形,其人力之運用除排除正式人員 外,依據本研究欲調查之健保櫃檯之人力,僅由5 個臨時人員擔任,其業務範圍含蓋 各類型之健保業務以及代收代辦跨區業務,如從申辦及代收案件探討區公所之整體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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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品質,人力及辦理櫃檯數顯然不足,且恐有影響受理時之速率問題。以下再就新店 區公所「代收轉件案件及他公所代收件」數,來說明新店區公所截至目前辦理之情形:

壹、代收轉件案件

表列3-4 係計算 102 年 4 月 1 日至 104 年 4 月 30 日止新店區公所代收轉件件數,

其中以鄰近區公所(石碇、烏來、坪林、深坑)及市中心所(板橋、中和、永和、土 城)為大宗,並以社政類為主要服務類,次為役政類。

表 3-4:102 年 4 月 1 日至 104 年 4 月 30 日 新店區代收轉件件數

大區公所 民政類 社政類 役政類 原民類 城鄉類 經建類 勞工類 總計

板橋 0 70 4 0 0 0 0 74

三重 0 35 5 0 0 0 0 40

中和 1 122 10 0 0 0 0 133

永和 0 51 3 0 0 0 0 54

新莊 0 32 2 0 0 0 0 34

土城 0 2 1 0 0 0 0 3

蘆洲 0 41 3 0 0 0 0 44

汐止 0 12 4 0 0 0 0 16

樹林 0 26 6 0 0 0 0 32

三峽 0 22 10 0 0 0 0 32

淡水 0 31 8 1 0 0 0 40

總計1 1 444 56 1 0 0 0 502 / 70%

小區公所 民政類 社政類 役政類 原民類 城鄉類 經建類 勞工類 總計

鶯歌 0 32 2 0 0 0 0 34

瑞芳 0 13 0 0 0 0 0 13

五股 0 10 1 0 0 0 0 11

泰山 0 6 0 0 0 0 0 6

林口 0 13 0 0 0 0 0 13

八里 0 5 0 0 0 0 0 5

深坑 0 28 1 0 0 0 0 29

石碇 0 33 7 0 0 0 0 40

坪林 0 31 1 0 0 0 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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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內部資料。(註:大區公所與小區公所之區分標準係以人口數10 萬人為 區分別標準。)

圖 3-1:代收轉件案件標示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2014),103 年 11 月 8 日取自於 http://family.ntpc.edu.tw /content/show/show_1.aspx。

三芝 0 8 1 0 0 0 0 9

石門 0 2 0 0 0 0 0 2

金山 0 2 0 0 0 0 0 2

萬里 0 12 2 0 0 0 0 14

平溪 0 1 0 0 0 0 0 1

雙溪 0 5 0 0 0 0 0 5

貢寮 0 1 1 0 0 0 0 2

烏來 0 23 11 0 0 0 0 34

總計2 0 225 27 0 0 0 0 252 / 30%

勞工局3 0 0 0 0 0 0 3 3

合計

(1+2+3) 1 669 83 1 0 0 3 75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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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 0 1 0 0 0 0 0 1

萬里 0 0 0 0 0 0 0 0

平溪 0 0 0 0 0 0 0 0

雙溪 0 0 0 0 0 0 0 0

頁寮 0 0 0 0 0 0 0 0

烏來 0 0 0 0 0 0 0 0

總計2 0 55 2 0 0 0 0 57 /0.8%

合計(1+2) 10 630 37 0 0 0 0 677/100%

資料來源:新北市新店區公所內部資料。(註:大區公所與小區公所之區分標準係以人口數10 萬人為 區分別標準。)

圖 3-2:新店區承辦件數(他區公所送件)標示圖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2014),103 年 11 月 8 日取自於,http://family.ntpc.edu.tw/

content/show /show_1.aspx。

參、成本問題與計算說明

政策推動於執行之初不免有成本問題,就本個案而言,將剔除推動初期行銷宣導 成本、網頁執行成本等規劃端之固定成本,探討新店區公所額外增加之變動成本,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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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服務成本(概估健保案件人力成本、物力成本、時間成本)對照顧客成本(申辦者 成本以及時間成本)。另前述已說明本政策代收轉件之辦理方式分為二類,一為可公 文交換之區公所由公所派人攜帶公文及跨區文件至新北市府交換,例如:第一天收 件、第二天即轉件至戶籍公所收件處理。二為不得交換公所一律掛號送件。如剔除公 文交換所產生之微小成本外,以郵寄方式送達13 區公所,所產生之費用,就長期觀 察,對於新店區公所必產生影響。因此,探討新店區公所負擔之服務成本與節省民眾 洽公成本間之衡平性問題,亦是本研究之重點。茲將29 區公所執行跨區服務之交換 方式列如下表3-6:

表 3-6:29 區公所執行跨區服務之交換方式

可公文交換之區公所 掛號郵寄之區公所

板橋區公所 三重區公所 深坑區公所 石碇區公所 永和區公所 中和區公所 坪林區公所 烏來區公所 新莊區公所 新店區公所 平溪區公所 三芝區公所 土城區公所 蘆洲區公所 雙溪區公所 瑞芳區公所 樹林區公所 鶑歌區公所 貢寮區公所 石門區公所 三峽區公所 五股區公所 金山區公所 八里區公所 淡水區公所 汐止區公所 萬里區公所

林口區公所 泰山區公所

16 區 13 區

資料來源:本研究引自新北市政府跨區服務教育訓練資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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