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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研究區的地理環境

第三節、 族群競逐之地域

《臺灣蕃政志》云臺灣歷史上的波瀾起伏多因三件事而起,一是政權之爭,二 是種族之爭,三是土地之爭94

鳳山溪流域在草莽未開,漢人勢力尚未大舉進入前,應為竹塹社番95、賽夏族、

泰雅族人的生活場域,在平原、河谷地與高山峻嶺間散落著大小各番社,山中出現

「野牛千百為群,土番能生而致之,候其馴用之96」情景,且番社數十或百十家為一 社,環植竻竹97,他們已知植芝麻、抽水藤、採通草並進行交易98;而這幅人文景象 自 17 世紀開始,逐漸轉為漢移民與原住民展開競爭、合作的場域。

一、漢人入墾歷程

明鄭時期,有關竹塹地區的記載並不多,在楊英所著《從征實錄》記有:「藩 駕駐承天府,遣發各鎮營歸汛。左先鋒札北路新港仔、竹塹,以援勦後鎮、後衝鎮、

智武鎮、英兵鎮、虎衛右鎮繼札屯墾,以中衝、義武、左衝、前衝、遊兵等鎮札南 路鳳山、觀音山屯墾99」。這應該是「竹塹」最早出現在史料中的記錄,說明永曆 15 年(清順治 18 年,1661)鄭成功軍隊曾在此地駐紮。到了永曆 36 年(1682),

明鄭守雞籠城,軍需、糧餉悉由土番沿途接遞,男子老幼均任役使。但「督運弁目 酷施鞭撻,土番不堪,乃相率倡亂;新港、竹塹諸社皆應」之後,鄭克塽派兵往剿,

以致「土番盡逃入山;尋請降100」,可知竹塹社曾因明鄭施以勞役過重,而與漢人 軍隊起衝突。清平臺後,原明鄭文武官員、丁卒與各省難民「相率還籍,近其有半,

人去業荒101」,所以即使本區在明代偶有漢人活動,但明鄭離臺後,鳳山溪流域一 帶應無大量漢移民定居。

康熙 23 年(1684)納臺灣為大清版圖,並設臺灣府,領有臺灣、鳳山、諸羅三 縣,臺灣中北部地區均隸於諸羅縣102。此時,竹塹地區仍少有漢人拓墾的行動,所 以清領臺初期,諸羅知縣季麒光認為半線以北盡屬番地、人跡罕至,且路徑偪雜難 以識認,因此力陳在竹塹以北需設官添兵,以利通商安民103。但之後十幾年,漢民

94 伊能嘉矩,《臺灣蕃政志》(1905)(臺北:古亭書屋,1973 複刻版),頁 285。

95 本文所述「番」或「蕃」,皆基於還原歷史文獻記載之考量。

96 黃叔璥,〈番俗六考〉,《臺海使槎錄》卷 6(1722),史叢,頁 133。

97 同上註,頁 169。

98 同註 96,頁 134-136。

99 楊英,《從征實錄》(1664-1666)。引自:《從征實錄.靖海紀事.靖海志.閩海紀事》合訂本,

文史叢,頁 190。

100 夏琳,《閩海紀要》(1663)。引自:同上註,頁 74。

101 施琅,〈壤地初闢疏〉(1684)。引自:同註 99,頁 67。

102 鄭用錫纂,《淡水廳志稿》(1833-1834),史叢,頁 1。

103 詳見:諸羅知縣季麒光,康熙 23 年至 25 年(推測),〈詳議剿捕土番文〉、〈覆詳贌社之難文〉、

〈請詳北路添兵文〉、〈覆詳北路添兵文〉、〈三覆北路添兵文〉。引自:《明清臺灣檔案彙編》

第貳輯第 9 冊,頁 70-71、81-86。

移入北臺灣的進展速度應該是緩慢的,所以到了康熙中葉郁永河行經竹塹所見仍為:

「自竹塹迄南嵌八、九十里,不見一人一屋,求一樹就蔭不得...途中遇麋、鹿、麏、

麚逐隊行,甚夥,驅獫猲獟獲三鹿。旣至南嵌,入深菁中,披荊度莾,冠履俱敗;

直狐狢之窟,非人類所宜至也104」。

康熙 50 年(1711)竹塹地區設塘添兵,「自中港至此可五十里。西出港口,時 有船隻往來。北上南嵌,有鳳山崎之險。一路寂無人煙,陸路扼要之地。目兵十五 名105」。在增強軍備與治安條件後,泉州府同安縣金門人王世傑率鄉黨百餘人,入 墾今客雅溪與頭前溪之間的竹塹一帶,至此始見漢民大規模拓墾行動。不過從康熙 末「大甲溪以北,無市肆醫藥。人死無棺斂,瘞以鹿皮106」來看,可知整個臺灣北 路,包括竹塹地區仍是商業不發達、醫療環境落後,連喪葬事宜都不得安妥處理的 景象,頭前溪以北的鳳山溪流域同屬荒野之地107

康熙 60 年(1721),藍鼎元稱竹塹「埔寬長百里,行竟日無人烟。野番出沒,

伏草莽以伺,殺人割首級。」,因為野番駭人,途經此地的人必須「倩熟番挾弓矢 為護衛,然後敢行108」。藍氏認為當時竹塹是無人煙的荒埔,但因此地「當半線、

淡水之中間,又為往來孔道衝要109」,若加以開墾必為此地帶來許多發展,所以力 主「竹塹埔至鳳山崎,寬平百餘里,可闢千頃良田...若安設官兵,則民不待招而自 聚,土不待勸而自闢,歲多產谷十餘萬,為內地民食之資,而野番不能為害矣110」。

或許後來清政府接納藍鼎元之建言,認為在竹塹地區闢良田、多穀產,也能增稅收、

資民食,所以本地後續的行政機構及軍事防衛的確增強,並加快漢移民入墾速度。

雍正元年(1723)分諸羅縣北半部置彰化縣,並增設淡水廳附彰化治,稽查北 路兼督彰化捕務。雍正 9 年(1731),以北路地方鞭長,分大甲溪北刑名錢穀悉歸 淡水同知管理,續添設巡檢二員,分駐竹塹與八里坌111。雍正 10 年(1732)清廷允 進一步開放移民攜眷入臺,雍正 11 年(1733)同知徐治民於竹塹環植箣竹,建門樓

104 郁永河,〈裨海紀遊〉卷中(1697)。引自:《裨海紀遊.臺灣遊記.臺游日記.臺灣旅行記》

合訂本,文史叢,頁 22。

105 陳夢林,《諸羅縣志》(1717),遠流本,頁 198。

106 同上註,頁 362-363。

107 施添福,《清代臺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新竹:新竹縣文化局,2001),

頁 82、182;另外,張德南根據陳朝龍纂《新竹縣採訪冊》卷 3〈水利〉中所載,認為王世傑是 在康 熙 57 年(1718)入墾竹塹埔。詳見:張德南,《新竹區域社會研究》(新竹:新竹市文化 局,2010,頁 84-85。

108 藍鼎元,〈紀竹塹埔〉。引自:《平臺紀事本末.平臺紀略.東征集.戴案紀略.戴施兩案紀略》

合訂本,文史叢,頁 87。

109 藍鼎元,〈臺灣水陸兵防疏〉。引自:同上註,頁 71。

110 藍鼎元,〈謝郝制府兼論臺灣番變書壬子〉。引自:丁曰健,《治臺必告錄》(1867),文史叢,

頁 69-70。

111 鄭用錫纂,《淡水廳志稿》,頁 1。

112;同年,原籍泉州之漢墾戶郭奕榮兄弟購得鳳山溪下游的貓兒錠草地(約為今竹 北市西部崇義、尚義、大義及大眉四里的範圍),開始修築埤圳、招佃墾耕113

雍正 10 年,臺灣道張嗣昌冬巡,見有平洋曠埔如中港、竹塹、南崁、八里等處,

久經業戶開墾成田,陞科完課,北路餘地「不能開墾成田者居多。矧漳、泉之人,

搜求利藪,無處不到,豈肯視數百之膏腴棄置,不向番黎贌墾者哉114」,由此看來,

來自漳、泉的閩南人已逐利至此,但因餘地難墾成田,所以尚未贌墾,後龍迤北一 帶留有「山水交錯,依山則多係沙石,靠海則悉皆鹹鹵115」。

在官治、軍防趨完備後,吸引漢民陸續移入竹塹尋覓曠埔,如雍正 13 年(1735),

原在彰化牛罵社贌地自耕的詔安人林耀,攜帶銀兩往竹塹覓贌草地116;同年,汪淇 楚等人組墾戶汪仰詹並創立萃豐莊,向竹塹社明買鳳山溪北側一帶的沿海地區(今 日新屋至竹北一帶)作為其墾區117。乾隆 6 年(1741),由於人口漸增,淡水廳下 竹塹堡已設有保下十莊118。乾隆 13 年(1748),饒平人邱瓊仕向社番承墾枋寮青埔

119;乾隆 14~17 年(1749~1752)間,泉州籍漢人通事周岱宗(後業戶名改為周象 巘)、閩南墾戶潘王春先後取得霧崙毛毛埔(後稱東興莊,今竹北市六家、鹿場、

斗崙一帶)之墾權120;乾隆 17 年(1752),饒平客家人林衡山、林先坤父子向潘王 春墾耕六張犁,林氏在此地開基立業後,乾隆年間漸已成為當地望族121。而原籍陸 豐縣吉康都的徐啟香,在乾隆 18 年(1753)承買萃豐莊莊業接近土牛溝的東畔田園,

其西畔近海處則仍由泉州籍汪仰詹家族承管122。至此,鳳山溪下游平原與溪南竹塹

112 鄭用錫纂,《淡水廳志稿》,頁 31。

113 伊能嘉矩,《臺灣蕃政志》,頁 443-445。另韋煙灶與筆者等考據郭奕榮兄弟祖籍的版本:1.郭連

(1980):《郭氏家譜》記為德化縣 25 都赤塗崎鄉,但查清代永春有 25 都(但無赤塗崎,德化 縣也無赤塗崎);2.《(山腳)郭姓乾隆 32 年分家鬮書》(張德南老師提供)記載祖籍為桃源余 庄(桃源為永春之別稱);3.連橫《臺灣通史》之誤或許來自惠安縣赤塗嶺或惠安赤塗之誤。故 關於竹北貓兒錠郭家的祖籍,綜合各種文獻說法,應以永春州永春縣為可靠,伊能嘉矩所說的泉 州府等同於 1734 年設直隸永春州。

114 福建分巡臺灣道張嗣昌,雍正 12 年(推測),〈摺覆海疆〉,《巡臺錄》。引自:《明清臺灣檔 案彙編》第貳輯第 16 冊,頁 221。

115 同上註,頁 220。

116 福建臺灣鎮總兵蘇明良,雍正 13 年閏四月一日(上奏),〈為聖日隆拾遺不昧仰祈睿鑒事〉,《雍 正朝漢文硃批奏摺彙編第二十八冊》。引自:《明清臺灣檔案彙編》第貳輯第 16 冊,頁 332。

117 施添福,《清代台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頁 41-42。

118 劉良璧,《重修福建台灣府志》(1741),文叢,頁 80。

119 《淡新檔案》,22101.16。引自:吳密察,《淡新檔案(十七)第二編民事》(臺北:臺灣大學 圖書館,2006),頁 123-124。

120 柯志明,《番頭家-清代台灣族群政治與熟番地權》(臺北:中央研究院,2002),頁 144-145。

121 林先坤在林爽文事件時,與地方人士組織義民軍,又倡議建廟,向竹塹社承買水田轉施褒忠亭做 為香燈祀業,逐步強化個人與林家在地方的社會地位與聲望。參考:吳學明、黃卓權編,《古文 書的解讀與研究(上篇)》(新竹:新竹縣文化局,2012),頁 87;劉寧顏主編,《西河林氏六 屋族譜》(臺中:臺灣省文獻委員會,1982),頁 86-87

122 施添福,《清代台灣的地域社會:竹塹地區的歷史地理研究》,頁 48-49。

埔已幾由漢人占據。

乾隆 24 年(1759),漢移民人口眾多(多泉州籍閩南人)以致竹塹城內呈現居 民稠密景象123,原本半線以北的廣大荒涼地帶,到了乾隆 29 年(1764),包括了竹 塹地區在內的淡水廳已有「實在烟戶男婦共三萬零三百四十二丁口124」。

漢移民大舉遷入竹塹地區,外來人口持續增加,加劇對取得土地的熱切。而鳳 山溪中、上游曠埔、草地,成為漢移民下一步冀求的對象,這對本地的竹塹社、泰 雅族等原住民之生活領域與傳統社會將造成極大影響。

二、竹塹社番勢力的消長

在漢民族尚未進入臺灣島前,全臺土地皆是原住民的生活領域,所以渡海來臺 的漢民能取得土地,展開拓墾活動,可說「全臺皆取之番」125

在漢民族尚未進入臺灣島前,全臺土地皆是原住民的生活領域,所以渡海來臺 的漢民能取得土地,展開拓墾活動,可說「全臺皆取之番」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