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祭灶儀式的流變及其文化意涵
第二節 民間祭祀:臘月祭灶
一、 時間的確立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二節 民間祭祀:臘月祭灶
灶既作為人類炊煮飲食之重要工具,當然與民間生活息息相關,原始先民在 炊煮的過程中,即已有將食物丟入火中,亦或放置於火旁,作為祭品等祭祀行為,
將灶視為一神聖之地,展現出對灶的崇敬之情。然而,民間祭灶有別於官方祭灶,
在祭祀時間、儀式內容、文化意涵上皆不同,故本節欲從上述三點進行歷時性考 察,了解民間祭灶的時間為何?並梳理祭灶儀式之民俗事項,最後,將進一步深 入探究民間祭灶流變的原因,以及其所蘊含之深層文化意涵。
一、 時間的確立
民間於臘月祭灶之習俗流播廣遠,甚至延續至今,然事實上民間於臘月祭灶 乃是經歷一段時間醞釀、流變,才固定於臘月二十四日前後。從目前所見的出土 文獻,發現秦代應有多個日期得以進行祭灶活動,江陵岳山出土的秦簡《日書》
曰:「祀灶良日:乙丑、酉未、己丑、酉、癸、丑、甲辰、巳(子)、辛壬。」75
《日書》乃為庶民用以根據行事宜忌之依憑,從江陵岳山所出土的《日書》中可 知,秦代民間祀灶的吉日一年有多次,然而,庶民是否需於每個良日皆祀灶,抑 或是僅需從中擇一日祀灶,則尚未能確定,但祀灶在時間上,仍是較為多元且彈 性。至漢代,則開始出現於臘日祭灶的記載,《後漢書‧樊宏陰識列傳》曰:
宣帝時,陰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臘日晨炊而灶神形見,子方再拜受慶。
76
《後漢書》中所記載陰子方祭拜灶神一事,乃因偶發性的灶神顯靈,其時間恰巧 落在臘日這一天,而非基於特定目的,或固定的節氣、節俗而行之。此一偶發性 的事件,卻影響後代之效仿。於魏晉南北朝時,亦有於臘日祭灶之相關記載,南 朝梁宗懍《荊楚歲時記》云:
十二月八日為臘日。……其日並以豚酒祭灶神。77
《荊楚歲時記》中記載於當時荊楚地區的習俗,民間亦是於臘日進行祭灶之活動,
且明確指出臘日之具體日期為十二月八日,對此,杜公瞻注曰:「謂為黃羊,陰
75 湖北省江陵縣文物局、荊州地區博物管:〈江陵岳山秦漢墓〉,《考古學報》2000 年第 4 期(2000 年 10 月),頁 550。
76 【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晉】司馬彪補志,楊家駱主編:《後漢書》,頁 1133。
77 【梁】宗懍著,【隋】杜公瞻注,王毓榮校注:《荊楚歲時記校注》,頁 229-239。
‧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將臘月二十四日稱為「小年」,或稱「小年夜」、「小節夜」來推定此日期本作為 年節。但楊琳則反駁上述說法,其指出古代是否使用過「十月太陽曆」,目前尚 未得到學術界的認可,且就算使用過,那也是先秦以前的事,秦漢以來沒有哪個 朝代使用過十月太陽曆,而將小年定在二十四日是宋代人的做法,宋代人怎麼會 根據一個早已廢棄的曆法來制定節日呢?基於以上原因,楊琳認為選擇二十四日 祭灶神大約是出於實際生活便利的考慮。92本文認為,楊琳所言應較符合實際狀 況,尤其從明清以後之祭灶時間更可證明之。
根據大量明清方志記載,93多數地區仍於二十四日祭灶,如明沈榜《宛署雜 記》94、明劉侗《帝京景物略》95、明田汝成《熙朝樂事》96等皆是,但仍有部分 北方地區有於二十三日祭灶,如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區:
(十二月)二十三日設糖餅果乾「祀灶」。(鹽山縣《天津府志》,《匯編‧
華北卷》,頁 45。)
十二月,二十三日,掃舍宇,餳糖「祀灶」。人家多於是日換門符,曰「交 年」。(石家莊地區《正定縣志》,《匯編‧華北卷》,頁 82。)
(十二月)下旬三日,暮設糖餅、果菜「祀灶」。俗以糖丸黏灶門,云毋 得言家長短,以祈福庇。(唐山地區《永平府志》,《匯編‧華北卷》,頁 226。)
(十二月)二十三日夜,供餳餅「祭灶」。(山西《徐溝縣志》,《匯編‧華 北卷》,頁 543。)
(十二月)二十三日晚,設餅,飴「祀灶」。(山西《平陽府志》,《匯編‧
華北卷》,頁 641。)
而部分南方地區則出現於十二月二十五日祭灶的記錄,如福建、建寧與貴州等地 方:
臘月,掃除屋宇。二十五日,家家「祀灶」,不治葷。(福建《永安縣志》,
《匯編‧華東卷》,頁 1353。)
對此,清代于敏中《日下舊聞考》曰:
92 楊琳:《中國傳統節日文化》,頁 366。
93 由於本文,方志資料諸多引用丁世良、趙放主編:《中國地方志民俗資料匯編》(北京:書目文 獻出版社,1987-1992 年)一書,為求簡明,以下將直接於正文、註腳標示「《匯編‧xx 卷》, 頁 x」。
94 詳參本章註 121。
95 詳參本章註 136。
96 詳參本章註 126。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京師居民祀灶,猶仍舊俗,禁婦女主祭。家無男子,或迎鄰里代焉。其祀 期用二十三日,惟南省客戶則用二十四日。97
《日下舊聞考》可見於十二月二十三日,或於二十四日祭灶,是隨著不同地區而 有所不同,並且有南北之差別,也因此有所謂的「北三南四」之說。另外,民間 亦流傳祭灶日期有「官三民四」或「官三民四蛋家五」之說,其意指官府於二十 三日祭灶,民間於二十四日舉行祭灶;蛋家即為沿海漁民,或為船家,則於二十 五日祭灶,此乃依不同身分而有不同之祭灶日程,然實際上,祭灶的日期並無硬 性的規定,多數地區於二十三或二十四日皆可。由上可見,祭灶日期至近代仍受 到南北或身分差異而具有變動性。中村橋認為造成此種狀況的原因是,把二十三 日作為祀期,似乎是因為灶神在二十四日上天的前夜應該送行。98但對此說法,
常建華補充指出,祭灶提前至二十三日乃受到清代祭灶時間的影響,清朝都城在 北京,故其影響自然由北而南,而多發生在嘉靖、道光前後,則表明此一影響有 一個過程是漸進的。99若依據楊琳之說法,祭灶作為小年,因此從是日開始,便 進入忙年之狀態,為過年作準備,其也意謂著工作暫告一段落,因此本文推測,
官府率先於二十三日祭灶,其一乃為官家之歲末祀典較為龐大、慎重,故先一日 準備,其二則為官家率先休假,於此民間與船家才晚一日至二日開始休假,進入 忙年,且配合常建華之漸進的影響一說,便可說明為什麼祭灶於歲末之日期有南 北以及身分之差別。
綜上所述,民間至漢以後,受到周代於孟冬之月臘祭的影響,又加以陰子方 一偶發祭拜灶神的事件,民間開始流行於臘月祀灶,且形成習俗。至宋代祭灶之 日期訂立為臘月二十四日,並且將此日命名為「交年日」,「交年」與「臘日」二 者皆有新舊更易、新舊年交接之意,故交年日,或交年節應是從臘日派生而來,
並開始有節日自身的專屬活動,祭灶亦成為是日最重要的活動,故又有人將臘月 二十四日稱為「灶神節」或「灶王節」。至明清時代,對於祭灶之日期又有「北 三南四」或「官三民四蛋家五」的說法,筆者認為祭灶日乃作為工作暫告段落,
且進入忙年的一個交接點,故從北方官家開始放假,而後民間與船家則於後一日 至二日進行。從祭灶時間來看,有其變動性,但無論是受到朝代影響,或是地區、
身分影響,皆有著不確定性,但時間點皆落在「臘月」,可見祭灶儀式對於一年 之收束或年與年之間的轉換有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