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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障礙學生之身心特質與行為問題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智能障礙學生之身心特質與行為問題

壹、智能障礙的定義

國內外相關文獻在提到「智能障礙」時,多會採用美國智能障礙協 會(American Association on Mental Retardation;AAMR)的界定。根 據 AAMR(2002)修正的第十版定義:「智能障礙是智力功能與適應行為 兩方面出現顯著限制的一種障礙(disability),所謂適應行為係指在概 念、社會與應用三方面的技能,且發生在十八歲以前。」(林坤燦,2007)

我國特殊教育法第三條第一款所稱智能障礙,指個人之智能發展較 同年齡者明顯遲緩,且在學習及生活適應能力表現上有顯著困難者;其 鑑定基準如下:

一、心智功能明顯低下或個別智力測驗結果未達平均數負二個標準差。

二、學生在生活自理、動作與行動能力、語言與溝通、社會人際與情緒 行為等任一向度及學科(領域)學習之表現較同年齡者有顯著困難 情形(教育部,2013)。

由此可知,我們在評定智能障礙時,除了要評估其智能狀態外,還 應該針對其適應情形進行評估,因為適應行為的限制會影響生活限制,

進而影響生活適應(鈕文英,2001)。

貳、智能障礙學生的身心特質

智能障礙為認知功能缺損方面的障礙,因此在學業或知識方面的學 習能力較為有限,在生活與社會環境中也會出現適應的困難,以下分別 就智能障礙者生理與動作發展、認知發展、語言方面、人格發展與情緒 行為及學習方面等五方面的特質,說明整理如下:

一、生理與動作發展方面

智能障礙學生的生理成長,與同年齡的普通兒童相比較,無論是身 高、體重、骨骼的成長都比普通兒童之發展速度慢、成熟也較晚。

,且附帶障礙的出現率較高。粗大動作與精細動作皆較為遲滯,有姿勢 不良、感官知覺及平衡協調方面的問題(曹淑珊,1996)。越是重度的 智能障礙學生,其生理成長與動作發展,與普通人的差異越顯著(鈕文 英,2003)。

二、認知發展方面

智能障礙者的認知發展與一般人比較上有質與量的差異,在質的差

異上,智能障礙者處理刺激的方式不同,對刺激的接收能力較為緩慢及 薄弱;在量的差異上,智能障礙者的發展速度較慢,依據皮亞傑的認知 發展理論,臨界智能障礙者能達到較簡易的形式運思期,輕度智能障礙 者能達到具體運思期,中度智能障礙者不會超過前操作期,重度智能障 礙者則停留在感覺動作期。

三、語言方面

(一)聽覺理解方面:

林寶貴等(1992)研究發現隨著智能障礙程度之加重,就愈是無法 了解他人口語訊息的重點,對同音異義字欠缺區辨能力,重度智能障礙 者對抽象訊息及指令的理解更是有限。

(二)口語表達方面

智能障礙兒童常出現的語言特徵,使用娃娃語;常使用單字片語,

較不會連結成句子;較少使用抽象詞彙;語意範圍狹窄;語言功能呈現 要求實物/活動或尋求協助等,較少出現主動問候、表達意見等功能(引 自鈕文英,2003)

(三)閱讀理解方面

林寶貴(1992)指出輕度智能障礙兒童能具有國小五年級程度的閱 讀能力;中度智能障礙兒童較難超過國小一年級程度的閱讀能力,但可 以成功的辨認自己的名字,及社區中常見的符號和標誌。

(四)書寫文字方面

林千惠(2001)指出智能障礙兒童本身注意力、記憶力及類化能力 皆不良,難以有效使用策略,且其精細動作、視動協調的問題,導致看 字不仔細、寫字無法專心,增加了習寫國字的困難。

四、人格發展與情緒行為方面

(一)受限於有限的情況分辨能力,較難在不同情境下做出適宜的行為 表現(鈕文英,2003)。

(二)社交網絡較狹窄,較易出現社會適應問題(Zetlin & Murtaugh, 1988)。

(三)較缺乏信心、自我觀念較為消極( Hallahan & Kauffman,1991)。

(四)行為較固執刻版,欠缺彈性與應變能力( Horvath, Hoernicke, &

Kallam, 1993)。

(五)需要較多接納與讚美,較為外控,自我規範能力較弱(Whitman, 1990b)。

(六)較容易伴隨精神疾病(Fletcher, 2000) ,也較容易出現行為問題 (例如攻擊、退縮、其他不適當行為)(Dudley, Ahlgrim-Delzell, & Calhoun,1999),適應新環境和新事物的能力較差。

五、學習方面

(一)在注意力方面

1. 注意廣度狹窄,不能同時注意較多的事物。

2. 注意力持續時間較短。

3. 注意力不容易集中與維持,易受周遭聲、光、物的刺激所影響。

4. 有注意力分配的問題,不善於選擇性注意相關的刺激;也較不會隨 著注意焦點的轉變,調整其注意力(引自鈕文英,2003)。

(二)在記憶力方面

因中樞神經功能的缺陷及策略使用的困難,造成短期記憶能力的 限制(Beirne-Smith et al., 1994 ; Mercer & Snell, 1977)。雖長期記憶與 一般人相似,但短期記憶較差,較不會使用複習策略(如口頭複誦), 嚴重影響回憶習得材料的能力。

(三)理解力方面

智能障礙者其思考、組織、抽象化能力較低,在概念上的歸納、

統整、分類、應用與評鑑上有困難.(Crane, 2002) 。

(四)學習態度方面

智能障礙者對學習常有失敗預期或習得無助感,學習動機與意願較 低,較容易依賴別人來解決問題(鈕文英,2003)。

綜合上述智能障礙者的身心特質的描述,大致可以了解智能障礙者 對日常生活及周遭事物的敏銳度薄弱,處事較無彈性及應變能力,其基 本需求無法滿足而容易產生焦慮、緊張、拒絕、退縮、固執等行為。此 外,受限個體本身內在因素,使其各方面的發展有所侷限,因此,我們 應針對智能障礙者的學習需求,提供適當的支援與服務。

参、智能障礙學生的行為問題 一、行為問題的定義

行為問題是指個體出現了不被情境所接納的行為,或是其行為不在 人們所能接受的常態規範之內(曾端真,2000)。換句話說,個人與週遭 社會環境的互動關係中,行為顯著的偏離正軌,且造成自己與他人的傷 害,影響到個人的生活適應和學習成效(陳筱嫺,2009)。施顯烇(1995)

認為經常性和持續性的妨礙學習活動、擾亂家庭或是社會安寧及秩序之 個人行為,造成自身或他人身體上的傷害或是財物上的損失,都可以稱 之為行為問題,也就是個體的行為除了影響自己日常生活、學習及社交 等行為,也會造成他人或對環境有所損害的後果。鈕文英(2001)強調 許多行為並沒有覺得好壞之分,行為問題強調的是行為本身,只是在不 適當的人物、時間、地點或情境發生,才構成問題。鈕文英(2009)提 出在判定行為問題時,必須考量個案狀況和生態環境等四個因素:

(一) 行為本身符合個案年齡、性別和發展程度的情況。

(二) 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和情境是否適當。

(三) 週遭人物對此行為的看法。

(四) 行為對個案及其所處環境而言是否不適當(如過多或過少),是否 造成他和別人的傷害,以及他和別人相處的困難。

總之,行為問題不僅影響個體本身的學習,同時影響週遭人士的觀 感,嚴重者甚至造成自身與對他人的傷害。

二、行為問題的類型

行為問題是指個案所出現的行為會造成自己、他人及環境有損傷的 後果。行為問題林林總總,總括可分為內向性行為(internalizing behaviors ) 和外向性行為(externalizing behaviors)的問題。內向性的行為問題, 如 害羞、退怯、自卑、焦慮、恐懼、躲避群體(離群索居)、哀傷、憂鬱、

冷漠、過度敏感、固執等;外向性的行為問題,如攻擊、過動、抗拒、

破壞、暴躁、譴責、侵犯財物、及違規行為等(Coleman, 1996)。施顯烇

(1995)將身心障礙者行為問題分成八類:(1)身體上的攻擊性行為;(2)

自我傷害行為;(3)破壞性行為或是對物品的攻擊;(4)擾亂行為;(5)

消極的攻擊或干擾;(6)無意的走失或故意的逃學和離家(7)反覆而固 定但未具意義的身體動作;(8)情緒或是社會行為不當的表現。

鈕文英(2009)引用Meyer 和 Evans(1989)等人的分類,將身心 障礙者常見的行為問題整理成六類,茲分別說明如下:

(一)固著行為

指長時間、一再重複某些特定的行為,僅具少許或不明顯的社會意 義,常會妨礙個體本身的學習、與他人互動、日常生活的參與等。又可 細分為動作固著行為、口語固著行為、強迫性的收集行為、不當的戀物 行為及固定形式抗拒改變的行為。

(二)自傷行為

狹義指個體蓄意或無意識的重複性的各種方式傷害自己,導致自己 身體缺損,例如撞頭、打臉、戳傷口等行為;廣義指任何傷害自我身體 形象或健康的行為,例如挖喉嚨誘發嘔吐、吞吐空氣、過度換氣等行為。

(三)攻擊行為

第一種是身體的攻擊,例如打人、推人、咬人等;第二種為口語和 物品的攻擊,例如大聲叫罵、破壞東西等;第三種是抗拒和不順從的行 為。

(四)不適當的社會行為

不適當的社會行為又稱為反社會行為,指個體表現出違反社會規範 和不合禮儀的行為,侵犯他人權益或是與他人的互動不適當,使得他人 對個體的接受度欠缺,包括逃學、逃家、說謊或欺騙、偷竊、在公眾場 合脫衣服、大小便、不適當的碰觸或性行為等。

(五)特殊情緒困擾

特殊情緒困擾本身是一個問題,也常是造成嚴重行為問題的主因。

常見的特殊情緒困擾包括憂鬱症、焦慮症、選擇緘默症、人格異常及精 神分裂症。

(六)身體調節異常

身體調節異常指的是個體表現的行為問題,主要根源於身體在調節 日常生活所攝取或代謝物上,產生運作失調的現象,包括飲食異常、排 泄異常、及睡眠異常等。

本研究個案小傑的行為問題,由研究者利用訪談、直接觀察及檔案 文件等獲得的資料,區分為干擾行為、攻擊行為。

三、智能障礙學生行為問題之成因

智能障礙者學生因智力與適應行為功能上的缺損,導致在學習、溝 通與社會技巧等方面有顯著的困難,在課堂學習適應上常出現不專注、

忽視、干擾他人、不與他人合作、隨意碰觸他人或物品、不按順序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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