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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化政策下的社區總體營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本土化政策下的社區總體營造

對本土文化有關鍵性影響的就是官方文化政策的轉向,由於本土政治勢力成 功取得權力核心後,本土化趨勢成為台灣社會的主流,以打造「台灣」為主體新 國家的風潮,像野火般燃燒整個台灣。在文化場域中,則是文化政策轉向為本土 文化與社區運動的整編(簡聖佑,2003:15)。官方於1987年宣布解除戒嚴,並陸 續開放黨禁、報禁,國內政治開始進入嶄新階段,民間力量的湧現帶動了社會的 發展,尤其是表現在文化參與的層面上。面對民間力量的風起雲湧,各種文史工 作、藝文團體的興起,文建會於1994年正式提出「社區總體營造」做為政策主軸,

此國家政策一方面回應來自民間社區運動的挑戰,另一方面也展開對民間社會力 量的收編。以下對社區總體營造的產生背景、意義、規劃及遭遇的問題做一說明:

一、社區總體營造的產生背景

社區營造可以說是台灣社會 80 年代以來最為顯著的社會經驗,它並不只是一 些地方個案而已,而是已匯為一股蓬勃的運動。而整個運動所開展出來的光譜,

不僅在各地的地方社區自主營造經驗中,綻放出令人耳目一新的光芒,這幾年,

這種運動更在各種選舉政治合法性訴求的競爭中推波助瀾,並逐漸成為政府正式 施政中的一部份。政府部門中起跑最快,並且以各種計畫以及政策規模方式推動 的,當屬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所屬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曾梓峰,1998:132)。

文建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有其特定的時空背景,在文化白皮書中 有一段描述:歷經經濟富裕、政治解嚴、民主選舉等過程,台灣社會日趨多元化、

分殊化與個性化。然而,生態環境破壞嚴重、人際關係疏離、公共事務乏人問津、

生活環境品質惡化、地方鄉土文化特質與歷史遺產不斷消失等現象日益嚴重,引 發了有識之士的關心。基於我們對這塊生活土地的認同與愛護、憑藉對社會的回 饋與感恩,許多熱心人士,運用各自的專長,在各個角落,推動一系列社區再造、

文化傳承的工作,最後,更結合了政府、專業人士、民間社團及社區民眾等集體 的力量,匯集成波瀾壯闊的「社區總體營造」運動(引自林振春,1999:101)。

這是文建會官方對社區總體營造起源的說法,至於整個政策的形成,可追溯 到 1993 年李前總統在就職三週年的記者會上,強調「生命共同體」的重要。1993 年 10 月 20 日,當時文建會主委申學庸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報告「文化建設與社會 倫理的重建」,提出了「社區共同體」來回應李總統的「生命共同體」。她的報 告中指出,「地方建設的一項最常被忽略的功能和目標,在於社區共同體意識的 培養;而舊社區解組、新社區仍未形成,造成國家社會缺乏內聚力,而非一具體 有堅強生命力的共同體。這必須從文化發展和文化建設的角度來解決問題。」連 戰就任行政院長之後提出「12 項建設計畫」,其中第 3 項「充實省(市)、縣(市)、

鄉鎮及社區文化軟硬體設施」計畫交由文建會執行,並陸續擴充為 3 類的 12 項計 畫(于國華,2002:64),這 12 項計畫就是文建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的主要 工具。

二、社區總體營造的意義

陳其南於 1994 年 2 月 26 日就任文建會副主委,在赴日本短期講學期中,吸收 日本「造街運動」和「地方產業活化」的經驗;回國後再邀請學者前往日本考察,

再加上宜蘭縣二結王宮廟的舊廟保存和新廟重建計畫,以及與文建會一起工作的 專業團隊相互激盪,「社區總體營造」的概念逐漸成型,並由申學庸在 1994 年 10 月 3 日,於立法院的施政報告中正式提出,但是這時「社區總體營造」並沒有成 為文建會施政的主流。同年 12 月,文建會在新港舉辦研討會,首次將「社區總體 營造」的觀念傳遞給社區民眾;次年二月展開的全國文藝季,以「社區總體營造」

概念將過去由中央執掌的節目規劃權力交給地方文化中心,並以「人親、土親、

文化親」作為活動主軸;3 月,文建會將 12 項計畫依「社區總體營造」理念重新 整理,分成核心計畫、輔助計畫以及相關計畫,並在 5 月分由省政府建設廳手工 業研究所舉辦「文化、產業研討會」,邀請日本千葉大學宮崎清教授來台演講日 本造町經驗(曾旭正,1995:5)。

在社區總體營造的政策醞釀過程中,有 3 項重要的影響因素不容忽視:「參 與式設計」精神、日本的造町經驗、產業文化和文化產業概念。其中「參與式設 計」所代表的居民動員,為社區總體營造要求的市民社會重建帶來操作理論與方 法,成為重建社區認同和共同體意識的策略;「參與式設計」強調的「由下而上」,

也成為社區總體營造推動過程中,政府和民間互動中最明確的程序要求。日本的 造町經驗提供社區總體營造的構想和實踐理念,日本學者和民間的社區工作者,

也因此在往後的社區總體營造推動過程中,成為台灣各界往來頻繁的請教對象。

「文化產業和產業文化」,它企圖對台灣經濟不均衡發展造成的社會、政治問題 提出對策,更為社區提供了積極支持社區總體營造的經濟誘因(于國華,2002:

66-67)。

學者陳其南認為:從事社區營造,首先要根據社區特色,分別從單一的不同 角度切入,再帶動其他相關項目,逐漸整合成一個總體的營造計畫。這些可提供 切入的項目包括各種民俗活動的開發、古蹟和建築特色的建立、街道景觀的整理、

地方產業的文化包裝、特有演藝活動的提倡、地方文史人物主題展示館的建立、

空間和景觀的美化、國際小型活動的舉辦等(引自林振春,1998:40)。

社區總體營造是以社區共同體的存在和意識作為前提和目標,藉著社區居民 積極參與地方公共事務,凝聚社會共識,經由社區的自主能力,配合社區總體營 造理念的推動,使各地方社區建立自己的文化特色,也讓社區居民共同經營「產 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公共事務發展」、「地方文化團體與社區組織運作」、

「整體文化空間及重要公共建設的整合」及其他相關的文化活動等。如此因社區 民眾的自主參與,使生活空間獲得美化,生活品質獲得提升,文化、產業、經濟 再行復興,原有的地景、地貌煥然一新,進而促使社區活力再現(黃世輝 宮崎清,

2001:66)。

三、社區總體營造的規劃

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獲得當時總統李登輝先生的支持與認同。文建會逾 1994 年 針對社區營造的內容(及切入點),舉出下列具體項目(陳其南、陳瑞樺,1998:

22):

1.社區環境景觀之營造(親水、綠化與無障礙等要素)。

2.地方特有產業之開發與包裝。

3.古蹟、建築、聚落與空間之保存。

4.民俗廟會祭典活動與生活文化的展現。

5.文史、人物、傳說、典故遺跡。

6.現代文化藝術與學習學術活動。

7.地區與國際交流活動。

8.健康福祉與遊憩住宿品質設施。

9.生活的商店街之營造。

10.社區形象與識別體系之營造。

文建會所提倡的社區總體營造是在 1994 年,當時行政院長連戰提出「十二項 建設計畫」之三:「充實省市、縣市、鄉鎮及社區文化軟硬體設施」的 12 項子計 畫。重新以社區總體營造的觀念來加以統整(林振春,1998:104),並分成 3 個 層次:核心計畫、輔助計畫、相關計畫。

1.核心計畫:

(1)社區文化活動發展計畫。

(2)輔導美化地方傳統文化建築空間計畫。

(3)充實鄉鎮表演設施計畫。

(4)輔導縣市主題展示館之設立及文物館藏充實計畫。

2.輔助計畫:

(1)加強地方文化藝術發展計畫。

(2)全國文藝季的策畫與推動。

(3)輔導縣市辦理小型國際文化藝術活動計畫。

3.相關計畫:

(1)古蹟維護與民俗活動。

(2)傳統戲劇保存與推廣。

(3)美化生活空間計畫。

社區總體營造透過上述計畫,落實在各鄉鎮市及各社區。文建會在此計畫中 列出了 6 點執行策略如下:1.培養社區自主。2.建立組織系統。3.結合學者專家。

4.強化行政協調。5.示範點的擴散。6.整合非營利單位。

社區總體營造的預期目標有三,首先是塑造公民社會,提升生活品質。其次 是配合亞太營運中心的建立,提供更多文化休閒空間與設施。再者是以文化包裝 振興地方產業,使農村產業經濟再創活力。

社區總體營造強調社區參與,專家學者與政府機構只作為社區尋求資源的協 助者,而非代其解決問題的超人或萬能政府。因此,民眾的參與動機與參與意願,

是社區總體營造計畫首要面對的問題(林振春,1998:111)。

社區總體營造引起許多地方自發性的鄉土運動,配合公部門所推動的一系列 理念宣導、人才培育等在地行動,一時間全台各地也逐漸出現致力於深耕地方文 化的文史團體。此時的工作重點,則是從建立人民愛鄉愛土的生活價值觀著手,

進一步藉由社區藝文活動的推展,凝聚社區意識結合民眾力量,改造社區環境,

提升地方文化產業與建立社區文化特色,即是要社區居民瞭解並肯定社區的文化 資源(蔡苑玲,20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