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
第一節 楚簡同形字的成因
經過本論文第二至四章對同形字例的探討,筆者發現楚簡文字同形原因多符 合裘錫圭所言「因字體演變、簡化、訛變所產生」,主要是楚簡文字前有所承,
大量字形發展至戰國時期,已產生多樣形體,且常跳脫構形演變原則,就歷時性 而言,楚簡同形字可能早在甲、金文時期,就已因省繁、訛變等因素,寫得與楚 簡中的其他字形混同,而另一種楚簡同形字則是到了楚簡時期才因省繁、訛變而 與他字同形,或受同系文字間類化而產生同形,因此楚簡中的同形字,大部分是 在歷時或共時的條件下產生構形演變,可能因形近,或透過省繁、訛變、隸化等 方式而造成不相干的字形趨於同形,此外,尚有一種與構形演變無關的楚簡同形 字,較符合裘錫圭所言「為不同詞所造、字形偶然相同的字」,亦即劉信芳所謂 的「義異歧讀字」,因此筆者擬將楚簡同形字的原因分成三類,包含「因形近以 致同形」、「因構形演變以致同形」、「為不同詞所造,字形偶然同形」,然部分同 形字組可能具備兩類以上的同形原因。
(一)因形近以致同形
(1)「 」作「 」(《上博一.緇衣》簡 4「淫」所从),「巠」作「 」(《郭店 . 尊德義》簡 13),二字形近,頗見互作。
(2)「不」作「 」(《上博一.緇衣》簡 1),「辛」 作「 」(《包山》簡 31),二 字形近,頗見互作。
(3)「辠」作「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 24),「 (親)」作「 」(《郭店.
語叢一》簡 77),二字形近,頗見互作。
(4)「古」作「 」(《郭店.老子甲》簡 12),「由」 作「 」(《清華一.皇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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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 9),二字形近,頗見互作。
(5)「宗」作「 」(《上博二.容成氏》簡 46),「余」作「 」(《郭店.太一生 水》簡 14),二字形近,頗見互作,且這種同形狀況早見於「宗」金文「 」(《集 成》5122)。
(6)「氏」作「 」(《郭店.緇衣》簡 3)、「 」(《曾侯乙》簡 123),「 氒」作「 」
(《上博六.用曰》簡 11),二字形近,以致《上博一.緇衣》簡 19、《上博一.
孔子詩論》簡 16 等「氒」寫作「氏」,且這種同形狀況早見於「氒」金文「 」 (《集成》NA1477)。
(7)「兼」作「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 4),「 」寫作「 」(《包山》簡 247「速」所从),二字形近,以致《上博八.李頌》簡 1「速」寫作「兼」。
(8)「東」作「 」(《包山》簡 167),「柬」作「 」(《郭店.五行》簡 22), 二字形近,以致《郭店.五行》簡 38「柬」寫作「東」。
(9)「鹿」作「 」(《包山》簡 179),「廌」作「 」(《上博四.曹沫之陳》簡 11),二字形近,以致《上博九.陳公治兵》簡 11「灋」字「 」所从「廌」寫 作「鹿」。
(10)「畢」作「 」(《上博二.容成氏》簡 9「 」所从)」,「異」 作「 」(《上 博四.曹沫之陳》簡 7),二字形近,以致《清華二.繫年》簡 105「畢」寫作「異」。
(11)「 」作「 」(《清華一.皇門》簡 3),「 」(《郭店.語叢二》簡 3),二 字形近,以致《上博一.性情論》簡 33、《上博八.顏淵問於孔子》簡 1 等「敬」
字寫作「 」。
(12)「毛」作「 」(《包山》簡 194),「 屰」作「 」(《包山》簡 75「逆」所 从),「屯」作「 」(《郭店.緇衣》簡 1),「丰」作「 」(《郭店.老子丙》簡 3「邦」所从),四字形近,以致混同作「毛」。
(二)因構形演變以致同形 1、省筆以致同形
(1)「先」作「 」(《包山》簡 217)」,或省作「 」(《郭店.性自命出》簡 17),
即與「之」字「 」(《郭店.唐虞之道》簡 1)同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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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余」作「 」(《上博三.彭祖》簡 5)、「 」(《上博三.彭祖》簡 6),或省 作「 」(《上博三.仲弓》簡 5),即與「宗」字「 」(《上博二.容成氏》簡 46)。
(3)「是」作「 」(《郭店.老子甲》簡 28),或省作「 」(《上博八.志書乃 言》簡 1),即與「楚」字「 」(《曾侯乙》簡 122)下部所从「疋」旁同形,且 這種同形狀況早見於「是」金文「 」(《集成》184)。
(4)「寡」作「 」(《上博一.緇衣》簡 12),「 」(《郭店.老子甲》簡 2),即 與「須」字「 」(《上博二.容成氏》簡 46)同形。
(5)「愄」、「惠」分別作「 」(《包山.文書》簡 176)、「 」,或各自省筆作「 」
(《上博七.鄭子家喪乙》簡 4)、「 」(《上博八.命》簡 5),即與「思」字「 」
(《郭店.魯穆公問字思》簡 8)同形。
(6)「堯」作「 」(《郭店.六德》簡 7),或省作「 」(《上博 2.容成氏》簡 13),即與隸化的「夫」字「 」(《上博六.孔子見季桓子》簡 10)同形。
(7)「爭」作「 」(《郭店.老子甲》簡 5「靜」所从),或省作「 」(《上博四.
內禮》簡 10「靜」所 从),即與「加」 字「 」(《上博二.容成氏》簡 44)同形。
2、增筆以致同形
(1)「加」作「 」(《郭店.窮達以時》簡 9),或增筆作「 」(《郭店.語叢三》
簡 5),即與「靜」字「 」(《郭店.老子甲》簡 5)所从「爭」旁同形。
(2)「則」所 从「勿旁」作「 」(《上博一.孔子詩論》簡 8「則」所从),或增 筆作「 」(《上博九.史蒥問於夫子》簡 3「則 」所 从),即與「易」字「 」(《信 陽》M1 簡 1)同形。
3、訛變以致同形
(2)「此」作「 」(《郭店.老子甲》簡 10),「出」作「 」(《郭店.緇衣》
簡 30),或各自訛作「 」。
(3)「民」作「 」(《上博一.緇衣》簡 13),「廌」 作「 」(《上博四.曹沫之 陳》簡 11),或各自訛作「桼」字「 」(《天星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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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易」作「 」(《郭店.老子甲》簡 25)、「勿」作「 」(《上博一.性情 論》簡 6)、「此」作「 」(《郭店.老子甲》簡 10),或各自訛作「 」。
(5)「虍」作「 」(《上博二.容成氏》簡 14「虖」所从)、「旡」作「 」(《新 蔡》乙四簡 44「既」所 从)、「夭」作「 」(《上博三.周易》簡 54「走」所从),
或各自訛作「 」。
(6)「蒐」作「 」(《上博六.平王與王子木》簡 3),或訛作「 」(《上博九.
陳公治兵》簡 2),「 宀」下所从即與「莫」字「」(《郭店 .窮達以時》簡 12)
同形。
4、隸化以致同形
(1)「敬」作「 」(《郭店.語叢二》簡 3),左下口形或隸化為兩橫筆作「 」
(《上博九.史蒥問於夫子》簡 8),即與「羞」字「 」(《清華一.皇門》簡 3)
同形。
(2)「身」作「 」(《包山》簡 234),圈形部件或隸化為兩橫筆作「 」(《上博 八.顏淵問於孔子》簡 6),即與「氐」字「 」(《包山》簡 98「邸」所从)同形。
(三)為不同詞所造,字形偶然同形
此類同形字例本少見,本論文僅討論「乎虐」、「丂主」同形,「乎」、「虐」
二字在楚簡的用法不同,雖然二字皆可作「 」,然楚簡「乎」異體眾多,皆 从
「虍」作,可見以「虍」為聲,而「虐」楚簡形體可寫作獨體「 」,或以「 」 為偏旁,但「虍」、「虐」上古音不近,「虍」明顯不作聲符用,只能看作「形符」,
但楚簡「虐」形體又與甲、金文「虎攫人而食」之形「 」(《合集》17193)有差 距,筆者只能暫且將「乎虐」同形歸類於此。
楚簡「丂」、偏旁「主」皆可寫作「 」或「 」,然二字形、音、義皆無關 聯,從「丂」初形「 」(《合集》101)、「 」(《合集》36777),及「主」的三類 初形看來,二字明顯為不同詞所造,只是兩字發展到楚簡,因構形演變,逐漸混 淆不分,因此獨體的「主」字往往加上「宀」旁以示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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