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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界定與研究方法

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概念界定與研究方法

壹、研究範圍與概念 一、研究範圍

陸資研究分空間與時間兩部分。就空間範圍而言,研究內容所涉「中國大 陸」、「中共」、「大陸」與「中國」名詞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有效管轄之地區,

不包含蒙古共和國,香港、澳門地區與中華民國政府有效管轄之台、澎、金、馬 地區亦不於範圍內。港澳地區雖於 1997 與 1999 年回歸大陸,大陸對外亦稱台灣 屬「一個中國」,台灣亦強調「一中各表」,然大陸對於境外投資與出境旅遊統計 資料,台灣、香港與澳門均以專欄區隔;大陸境內外投資數據,雖自 2008 年開 始統一口徑由相關部門對外發布,較之相關國家與國際組織發布數據仍有不協調 情形,然本研究係探討「走出去」政策下對外投資政策與趨勢重心為主,數據參 考為輔;33另「境外投資」與「出境旅遊」範圍除大陸前往其他國家與地區外,

香港、澳門與台灣統計數具自然涵蓋。34

時間範圍,鑒於大陸「走出去」對外投資政策濫觴於 1978 年改革開放以後,

1990 年同時政策配合調整,據此相關「走出去」對外投資政策陸續醞釀推出,352000 年以後步入發展期後較具體發展。陸客來台政府雖自 2002 年起陸續開放第二、

第三類人士,正式開放一般陸客團來台則始於 2008 年,開放陸資亦自 2009 年啟 動,因此本研究關於陸資與陸客來台部分研究時間則集中於 2008 年至 2014 年期 間。

二、概念界定 (一)陸資範圍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之資金,簡稱陸資,該投資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 資許可辦法」第三、四、五條規定,對象係指大陸地區之人民、法人、團體、其 他機構或其於第三地區投資之公司,目的以在臺從事投資行為,第三地區投資之 公司指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地區公司之股份或出資總額逾 30%,與對該公司具超過 半數表決權股份能力、操控財務、營運、人事、董事會(或約當組織)等控制能 力;申請許可之投資行為包括新設(獨資)、成立分公司、合夥事業;出資之種 類,以現金、專利權、商標權或主管機關認可投資之財產,投資範圍與項目正面 表列方式公布,投資以限制大陸地區軍方或具有軍事目的之企業為主,投資之禁

33大陸國家統計出版社,《從部門統計管理的角度看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制度發 布實施十周年》(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2 年 11 月,月刊),頁 53-55。

34范世平,《大陸觀光客來台對兩岸關係影響的政治經濟分析》(台北:秀威科技,2010 年 1 月),

頁 32-35。

35UnitedNations,AsianforeigndirectinvestmentinAfrica:towardsaneweraofcooperationamongdevelopingcountr ies,(U.N,Jan,2007),p51.

止包括台灣經濟上具有獨占、寡占或壟斷,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 響國家安全,與對國內經濟發展或金融穩定有不利影響者;陸資投資事業指股份 或出資額度,合計超過該事業之股份總數或資本總額 1/3 以上者。

陸資來台投資人依法應具投資申請書等表格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投資審 查除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質審核外,一定金額與特定條件案件,由投審委員進 行聯審。然陸資來台我國政府統計金額與兩岸民間、學者與從業人員所揭落差甚 大,值旅遊產業部分尚未開放,業者、民代與學者等均認為陸資已借港資、台資 或其他管道進入,為導致落差主因。為利研究進行,本文對陸資定義,將港資因 素納入,本文建議之理由有下:

1.大陸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簡稱中聯辦)前副主任郭莉 2012 年 12 月 表示,至 2011 年底駐港中資企業已 3300 多家,總資產超過 10 萬億港元,占大 陸境外企業總額資產一半以上;36大陸對外投資總額約 65%於香港或通過香港向 海外進行投資,海外併購 60%也是通過香港進行,37迄 2013 年 3 月止,大陸企業 在港交所上市計 737 家,佔上市公司總數 47%,38香港與中國大陸投資依存佔近 60%,香港為大陸企業對外投資「走出去」之平台作基地,橋樑中介地位,兩地 經濟融合程度高;39台灣雖對陸資限制,然港資仍能以外資身份夾帶中資來台。

2.依 2003 年底實施之「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資本投資者入境計畫規定」,以投 資移民形式進入香港,居住 7 年後,符合《入境條例》有關規定,可申請成為香 港永久性居民,入港投資之陸資企業負責人與員工符合資格者自然轉換為港資負 責人,其企業來台投資則依準用外國人投資規定,投資業別項目規範於「僑外投 資負面表列」中;40援此港資與陸資以現行資金比例與影響力標準區別恐有誤區 疑慮,港資無法全然排除中資成分。考量中港資企業已相互持股或合作進入角度 觀察,採用較寬鬆認定,將港資投入台灣產業部分亦納入考量,較符實際。

三、依投經濟部審會委託中經院所作年期「僑外投資事業營運狀況調查及對我 國經濟貢獻分析」,統計 1952-2011 年港資佔僑資比例為 1/4,「2002-2012 香港對 台投資旅遊相關產業統計」含航空、旅行社、住宿餐飲與服務業等計 120 項,統 計表如下,投資旅行社 54 案佔總數近半,大部分於 2008 年陸客來台政策開放之 後,足資陸客來台效應引發港資來台投資旅遊與相關產業,上項港資進入旅遊產 業資金背後,陸、港資穿插合併,影響旅遊產業運作。

36郭莉,〈駐港中資企業資產規模超 10 萬億港元〉《中國新聞網港澳新聞中心》,2012 年 12 月 18 日,<http://www.chinanews.com/ga/2012/12-18/4418904.shtml>。

37陳經緯-香港中國商會主席,〈中資企業為香港做出越來越多貢獻〉,《紫荊網》,2012 年 7 月 5 日,<http://www.zijing.org/htmls/news/333727.shtml>。

38〈內地已有 737 家企業在港交所上市〉,《香港文匯報新媒體中心》,2013 年 4 月 26 日,

<http://www.wenweipo.com>。

39香港貿易發展局,〈香港是大陸已為對外投資「走出去」之平台作基地,善用香港優勢內地企業

「走出去」〉,《香港貿易發展局》,2012 年 9 月 18 日

,<http://hong-kong-economy-research.hktdc.com/business-news/article/中港台關係/善用香港優勢-內地 企業-走出去/rp/tc/1/1X47R1FI/1X09PGDB.htm>。

40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僑外投資負面表列—禁止及限制僑外人投資業別項目〉《僑外及大陸 地區人民投資專區》,<http://run.moeaic.gov.tw/MOEAIC-WEB-SRC/OfimDownloadC.aspx>。

附表 1-5 港澳資金投入旅遊相關行業統計表 行業分類 投資金額:台幣 件數 民用航空服務業 9,107,688 6 件

旅行業 123,054,630 54 件,2008 年前 x4;

2009 年後 x50

住宿業 209,483,780 觀光飯店附設餐廳、酒吧、夜總 會。6 件

餐飲食品業 586,610,340 計 47 件,2008 年前 x19;2009 年 後 x28(澳門 2 件)

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482,055,393 7 件

資料來源:政府部門關於 2002-2012 年核准港澳資金進入旅遊相關行業統計;自 行製表。

(二)陸資性質

陸資來台投資依大陸現行來台無小事與國營企業黨政控管原則,來台投資 企業,均須通過大陸發改委、商務部國台辦層層審核通過,屬苗正根紅產業使得 放行,其來台除經濟意義搶佔台灣行業市場、學習技術外,其他正如大陸港中旅 2008 年提出陸資要貫徹政治使命、在商言政。基此,陸資國營企業受管轄與享 支助背景、政治目的使命,均對其落地後投資發揮影響力產生想像,而非以一般 外人來台投資視之。

貳、研究方法

研究方法(method)是對研究資料搜集、整理分析,以獲致研究結果之過程。

本論文研究方法將以搜集相關文獻為主,即次集資料蒐集,深度訪談為輔。次集 資料文獻蒐集包含政府出版品與相關單位研究報告,主要在了解大陸對外投資演 進、特性與分布,台灣放寬陸客來台與陸資來台政策與法令變遷概況;其次彙整 陸客來台引發陸資與港資投入我旅遊相關產業後影響探討,另透過業界深度訪談 了解陸資於產業間影響效應以為對照,據此探討陸資來台對我旅遊產業影響,與 提出相關建議。

次級資料(secondary data)來源指政府部門報告、學術界研究、文件記錄資料、

企業組織資料以及圖書館書籍及期刊等,其經常是歷史性資料。研究者初始特定 議題研究時,對次級資料依賴大多高於原始資料,亦即開始都是由從龐大的次級 資料中分析研究重點與方向;次級資料研究(secondary research)不同於原始資 料研究(primary research),原始資料強調研究者直接與被研究者接觸,藉觀察、

調查、測量或實驗而得的原始資料、直接資料或第一手資料,包括量化研究之問 卷調查,質性研究之深度訪談、焦點團體訪談與參與觀察等,資料分析在於蒐集 完整後進行。41次級資料因為取得速度快與成本低,能提供相當便捷與經濟之途

41林曉芳,《統計學-SPSS 之應用》(台中:鼎茂圖書,2011 年 5 月 2 版),頁 45-47。

徑回答不同的問題,因此被認為是有效與可行之研究,但缺點是不具時效性、衡 量單位不一致與需求目標有異。學者史都華(David W. Stewart)認為,原始資料 因為蒐集成本較高,因此除新資料才可解決之研究,建議應多採用既有之次級資 料,但在蒐集次級資料時也必須注意研究目的為何?誰是次級資料蒐集者,蒐集 時間與管道,呈現資料為何?是否符合研究需要?正確性與完整性等因素。42 本研究議題於政府單位委託學界與企業團體研究之文獻所見不多,同時政府 對陸資投資旅遊產業政策也處先發展再調整之開放;陸資實際進入與影響程度議 題敏感,次級資料獲致尚缺完備,因此採半結構式個人深度訪談方式(Individual In-depth Interview)與相關文獻資料蒐集同時進行。個人深度訪談(Individual In-depth Interview)是以面對面的方式讓受訪者在談話中對於某主題進行深入探索,發掘對 主題之態度意見與認知瞭解,是為特定目的蒐集原始來源第一手資料、也是初級 資料蒐集方式之一,其優點是有機會瞭解受訪者反應、對問題更徹底討論瞭解、

受訪者高度參與,但也有如成本問題、時間限制、受訪者會要求匿名、不容易接

受訪者高度參與,但也有如成本問題、時間限制、受訪者會要求匿名、不容易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