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最有利標之選商決策模型及其實證應用
4.2 最有利標選商決策方法之實證應用
4.2.3 評選項目權重值計算結果
4.2.3.4 權重值計算結果比較分析
因為本案例主要是由三組不同專業背景的評選委員(土建、MEP 及 SPF)進行決 策判斷,故在各層級準則項目成對重要性判斷的觀點上應有所差異。本小節旨在探 討各組專業委員就各權重法中層級架構之準則項目權重值計算結果進行比較分析,
比較與分析的過程主要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為各權重法(Simple、AHP、A3 weightings) 之綜合比較與討論;第二部分為僅就傳統 AHP 方法之成對重要性訪調結果進行分 析。各部分之比較分析結果概述如下:
1. 各權重法計算結果之綜合比較與討論
本案例因Simple weightings 與傳統AHP 方法之層級架構中的準則項目不同,且 權重值決定方式亦不同,為使其比較基準能一致,本部分僅以圖 4.13 之 Simple weightings 之層級架構為基準,進一步探討 Simple、A3、AHP weightings 三種方法在 準則項目權重值計算結果上之差異。
(1) 本案例 Simple、A3、AHP weightings 三種方法各別之評選項目平均權重值計算結 果如圖4.14 所示。由圖中顯示,A3 weightings 與 AHP weightings 兩種方法算得 之各評選項目權重值差異性不大(最大差異者為 SPF 一項之權重相對差值為 7.9%(=(0.252-0.232)/0.252)),這顯示以本研究提出之 A3 weightings 來計算評選 項目權重值之結果幾乎與傳統訪調之AHP 方法之結果相同。
(2) 另由圖 4.14 之結果發現,A3 與 AHP weightings 兩種方法與實際操作的 Simple weightings 比較時,三種方法中除了Q&A 一項之結果較無明顯差異外,其餘 5 個項目之權重值均有明顯差異,特別是特別是土建工程(Civil & Building)一項,
AHP weightings 與 Simple weightings 間 之 差 異 性 更 達 約 58%
(=(0.20-0.084)/0.20);而團隊組織(Organization)一項,A3 與 Simple weightings 之差異性亦達約46.6% (=(0.281-0.150)/0.281),其餘之差異性亦在 18%~45%之 間。由此可知,由業主召集公開討論的評選委員會議所合議之評選項目權重 值,與評選委員獨自私下判斷評選項目相對重要性之結果有明顯差異,這可能 是因為大部分的委員在公開的會議場合,會遷就或配合某一兩位委員的意見,
或直接同意業主承辦單位所建議提出之直接權重分配結果,但這種直接於公開 的會議上所決定的權重分配結果卻往往與評選委員獨自私下決定之評選項目 相對重要性結果有較大之差異。
(3) 此外,再由圖 4.14 中亦可發現,就評選項目之重要性順序而言,A3 weightings 與AHP weightings 兩種方法之計算結果,其重要性依序為 Organization、SPF、
MEP、Price、Civil & building 及 Q&A,明顯與 Simple weightings 的方法不同(重 要性順序為MEP、Price、Civil & building、SPF、Organization 及 Q&A)。這顯 示就本案例而言,將不同屬性之工程(土建、MEP 及 SPF)合併成一個合約時,
大部分的評選委員均認為其在共同履約的團隊組織運作上的默契與經驗最重 要,亦是專案成功的主要關鍵;另大部分的委員認為SPF 系統是本專案建築物
功能的核心,工程屬性最為重要,故重要性次之;而 MEP 工程中的空調系統 工程是維持生物環境與避免環境感染最重要的關鍵,故在公開會議時均一致認 為其最為重要,但大部分委員在私下評估判斷時,則認為該系統工程固然很重 要,惟依目前台灣在高科技產業(特別是半導體及 TFT-LCD 產業)之空調技術與 經驗的施工條件下,應該足以满足實驗動物建築之需求。此外,在 Simple weightings 方法中之結果為 Price 及 Civil & building 為第二重要之項目,但評選 委員私下判斷其重要性時,大部分委員均認為因為本案例採公告預算方式,且 業主又以功能需求為最主要考量,故其標價的重要性應降低,而土建工程的技 術與管理(可直接認定為營造公司)在整體工程期間雖然重要,但依本專案規模 量體應屬一般性,故其重要性不高。
0.000 0.050 0.100 0.150 0.200 0.250 0.300
準則項目
平均權重值
Simple weightings AHP weightings A3 weightings
Simple weightings 0.200 0.150 0.200 0.250 0.150 0.050 AHP weightings 0.123 0.270 0.084 0.207 0.252 0.063 A3 weightings 0.113 0.281 0.109 0.206 0.232 0.059
Price Organizati on
Civil &
Building MEP SPF Q&A
圖4.14 本案例 Simple、A3及AHP weightings 三種方法各別之平均權重值計算結果 2. AHP weightings 成對重要性訪調結果分析
由於本案例工程合約係由土建工程、MEP 工程及 SPF 系統三個主要屬性工程 採共同承攬方式,且在評選委員的組成上亦依據該三類工程屬性分三個小組(土建 委員、MEP 委員及 SPF 委員)組合而成,不同專業背景之委員,對其準則項目重要 性(即反映在權重值上)之判定亦有所不同,故本部分主要探討這三組評選委員針對架
構中不同階層準則項目(或子項目)重要性判斷結果之差異性;此外,因傳統 AHP 方 法為A3 weightings 之基礎,故其差異性僅就 AHP weightings 之結果進行探討。
(1) 圖 4.15 為本案例三組不同專業委員針對第一階層準則項目成對重要性調查所算 得之平均權重值結果之比較。由圖中顯示各專業領域之評選委員均一致認為 Technical score 一項最為重要,其重要性程度且約占全部權重的55%,這與評選 委員會所決議之結果約略相近,而Organization 項目之重要性次之;這表示所有 評選委員一致認為本案例之技術工程屬性配合其組織團隊之組成與運作之履約 重要性幾乎約占整體專案的80%~85%。Price 的重要性判斷與評選委員會權重分 配決議結果之差異性較大,而土建委員與 SPF 委員均認為其權重值約 0.15,而 MEP 委員更認為本案例之標價的重要性約僅 0.05,幾乎與 Q&A 的重要性相同;
然而,在一般的選商準則項目中標價仍是決策考量的重點,但在本案例中標價之 權重值卻僅在0.5~0.15 之間,其結果將是往後決定價格權重的參考條件之一。
0.0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0.600
Price Technical score
Organization Q&A
第一階層準則項目
平均權重值
C&B DM s M EP DM s SPF DM s
圖4.15本案例不同專業評選委員於第一階層準則項目權重值調查結果
(2) 圖4.16為三組不同專業委員針對第二階層中「Technical score」之子項目相對權
重值調查結果,由圖中顯示土建委員認為SPF系統最重要,MEP工程次之(但與
土建工程之重要性相近);而MEP委員則雖認為MEP工程最重要,但與SPF系
統相近,土建工程則較不重要(其權重值僅約0.1);SPF委員則認 MEP 工程最
重要,雖然SPF系統的重要性次之,但與土建工程相近。綜觀調查結果可知,不
同領域之專業委員,對於本案例不同專業工程均有不同重要性之認定,特別是土 建委員從業主特殊使用需求功能的觀點,認為 SPF 系統是整體專案成功的關鍵 (權重值約 0.7),但以 SPF 領域專長之 SPF 委員調查的權重值約僅 0.25,這主要 是因為SPF 委員認為 SPF 系統大部分僅以 SPF 設備及氣密彌封即可完成,其條 件只要較適宜的建築設計配合土建工程的施作即可達到營運品質,反倒是維持生 物環境的空調系統及其供電的穩定性(即 MEP 工程)才是本專案最重要的項目。由 此調查的結果與過程發現,不同領域專業委員在本案例中對工程屬性重要性認定 之差異性,但直接以評選委員會決議之評選項目權重值,因委員會開會時間因素 (一般約在 2 小時內要決定評選項目、權重值及其評選方式,各委員較無法充分 溝通與討論),較無法真正反映各評選委員之觀點或意見。
0.0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0.600 0.700 0.800
Civil & building MEP SPF 第二階層技術工程之準則項目
相對平均權重值
C&B DMs MEP DMs SPF DMs
圖4.16 本案例第二階層中「Technical score」之子項目相對權重值調查結果 (3) 圖 4.17為三組不同專業委員針對第二階層中「Organization」之子項目相對權重
值調查結果。在圖中可明顯發現,土建委員及 SPF 委員均認為施工團隊信譽
(Reputation)對於評量施工廠商的組織運作最重要,而整合能力(Integration)次之;
反觀,MEP 委員則認為整合能力最重要,團隊信譽次之。這情形可能是因為大
部分具有特殊性之機電系統或設備之工程,均由 MEP 廠商或特殊系統廠商進行
整合套圖有關,尤其是以統包模式執行特殊系統工程時,其整合性又特別重要。
另在共同承攬的經驗(Experience)方面,三組專業委員雖均一致認為其重要性最
低,但有共同承攬的經驗仍有助於專案工程之推動。
0.0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0.600
reputation integration experience 第二階層組織團隊之次準則項目
相對平均權重值
C&B DMs MEP DMs SPF DMs
圖4.17 本案例第二階層中「Organization」之子項目相對權重值調查結果
(4) 圖 4.18 為三組不同專業委員針對第二階層中「Price」之子項目相對權重值調查
結果。由圖中顯示所有評選委員均認為總標價(Total bid price)所占的權重值較高
(平均約占65%),而依法規來判斷總標價合理性之分項工程價格(Item bid prices)
平均卻僅占35%,這重要性比例多寡的看法,則土建委員與SPF委員較為接近。
由此可知,在選商階段,廠商的投標價格,是大部分的評選委員較關心的重點,
而分項工程的價格,大部分的評選委員認為其重要性程度較低,此現象可能與大 部分的評選委員均對廠商標單中分項工程的屬性及其相對應的價格較不熟悉或 不瞭解分項工程之市場價格有關。
0.000 0.100 0.200 0.300 0.400 0.500 0.600 0.700 0.800
total bid price item bid prices 第二階層價格之次準則項目
相對平均權重值
C&B DMs MEP DMs SPF DMs
圖4.18 本案例第二階層中「Price」之子項目相對權重值調查結果
(5) 圖 4.19 本案例三組不同專業委員針對第三階層中「Civil & building」之子項目相 對權重值調查結果。由圖中顯示土建委員認為進度規劃與控制(schedule)、施工管 理(CM)及過去履約績效(perform)是選擇土建工程施工廠商(即營造廠)最重要的 三個準則子項目(權重值約介於 0.2~0.3 之間),這表示同屬土建工程專業背景的委 員,仍然較注重施工現場之管控,而安全衛生(S&E)在選商階段則被視為較不重 要的子項目。另 MEP 委員認為選擇土建工程施工廠商前三個重要子項目依序為 規格性能(SPEC)、品質控制(QA)及施工管理(CM)。SPF 委員則認為品質控制、
進度規劃與控制及規格性能是選擇土建工程施工廠商主要的三個準則子項目。由 此結果發現,較偏屬設備類專長之MEP 與 SPF 委員仍然較注重其所關心的機電 或大型設備規格的選定及品質保證與控制之要件(對於過去的履約績效則認為較 不重要),惟因SPF 專業委員中以業主居多,其進度規劃與控制一項則為其關心 專案計畫是否如期結案的重要議題,故SPF 專業委員仍認為廠商的進度規劃與控
進度規劃與控制及規格性能是選擇土建工程施工廠商主要的三個準則子項目。由 此結果發現,較偏屬設備類專長之MEP 與 SPF 委員仍然較注重其所關心的機電 或大型設備規格的選定及品質保證與控制之要件(對於過去的履約績效則認為較 不重要),惟因SPF 專業委員中以業主居多,其進度規劃與控制一項則為其關心 專案計畫是否如期結案的重要議題,故SPF 專業委員仍認為廠商的進度規劃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