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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瑞斯特斯的故事》:雅典政治現狀

第五章  艾斯曲婁斯

第四節  《歐瑞斯特斯的故事》:雅典政治現狀

綜觀《歐瑞斯特斯的故事》,衝突(

stasis

)是其中的主題之一,

艾斯曲婁斯將此議題以兩個層次呈現。第一個層次是男性與女性的衝 突,《阿加曼農》是克呂泰梅斯特菈與阿加曼農 卡珊卓與阿波羅不和

1198 ff.

);《祭酒者》是克呂泰梅斯特菈與歐瑞斯特斯衝突;《和善

女神》中是憤怒女神與阿波羅不和。第二個層次是新舊傳統的衝突,

《和善女神》中憤怒女神與雅典娜、阿波羅間的爭執即為代表。儘管衝 突是這三部曲最凸顯的題旨,但並非是唯一重要的,艾斯曲婁斯在最 後一部曲中強調,化干戈為玉帛、尋求和解,才是恢復秩序的正途。

這兩個議題,是否是艾斯曲婁斯對雅典當時情狀所提出的反省?若我 們回到本章導論,參考《歐瑞斯特斯的故事》的創作背景,則答案顯 而易見。

艾菲阿爾特斯因對阿瑞歐帕勾斯進行改革,遭貴族雇用殺手謀殺 身亡,此事件演變成貴族與平民及新舊的政治秩序間的衝突,造成社 會動盪不安。前兩部曲便是以阿爾勾斯為背景,描述雅典當時的階級 衝突,主要用意是以拉大時空距離的方式,藉由神話與過去的傳說或 故事,將雅典人帶離當下所處的情境,讓他們能以較客觀與不帶立場 的方式,審視城邦的衝突並尋求解決之道。53當然,艾斯曲婁斯透過戲

53 希羅多德《歷史》VI, 21記載,雅典劇作家菲呂尼侯斯(Phrynichos)在《米利都的敗

亡》(The Fall of Miletus)中,描寫波斯擊敗米利都的過程,因時空場景過於接近,造成

雅典人的恐慌,遭雅典當局罰款。

劇質問雅典人:一報還一報,血債血還,是解決因政治改革所造成的 殺戮的最佳手段嗎?由於艾菲阿爾特斯代表群眾(

dēmos

)的一方,艾 斯曲婁斯盼望群眾能冷靜對待他的謀殺,尋求合法及合於民主制度的 解決方式。製造此抽離感後,艾斯曲婁斯將場景拉回雅典(仍是在遙 遠的過去),在第三部曲安排雅典娜在宙斯的許可下,設立法庭、審 理歐瑞斯特斯的案子。然而他並未將此案交給由五百零一人組成的陪 審團,而是由最佳的市民(

ta beltata astōn

)(

487

)組成陪審團審理。

以此方式,殺人案便不會在無政府或是獨裁的情況下裁判(

696

)。

顯然艾斯曲婁斯用這個由最佳市民所組成的法庭來建議雅典及政治人 物,恢復阿瑞歐帕勾斯功能的可能性,讓它不僅是審理殺人案件的機 構,也可以成為淨化被判無罪的被告之宗教處所。有些學者,如

D. M.

Schaps

教授,認為艾斯曲婁斯對艾菲阿爾特斯改革阿瑞歐帕勾斯沒有

個人看法,54或許不是恰當的主張,因為《和善女神》

470-471

明確表 示,有些案子複雜重要,不可由凡人(

brotos

)審理。若我們將文中

「凡人」與「神祇」的對照轉而理解為「群眾」與「菁英」的對比,那 麼艾斯曲婁斯其實是藉這句話,意指由五百零一人陪審團組成的法庭 及五百人形成的議會,組成分子良莠不齊,不足以處理所有的案子。

因此除了殺人案外,有些會對城邦整體有影響的案子,也不可訴諸於 民粹,而應由城邦中的菁英集體思慮決定。「好的建議」(

euboulia

)是 城邦以適切合宜的方式運作的基礎。55

如是觀之,艾斯曲婁斯是藉由這三部曲表達對雅典民主憲政的關 心與反省,除了提醒雅典人法治的重要,亦應小心謹慎地尋找可能的 方式,將代表舊傳統的貴族妥適融入持續發展的民主制度中。只有當 新舊平貴能分享共通價值,有休戚與共的感受,城邦才能有和平,城

54 Schaps 1993: 514

55 《祭酒者》696有言:歐瑞斯特斯被給予好建議(euboulōs echōn)。

民間才能有愛。也唯有如此,才能達成《阿加曼農》一開幕,皇宮屋 頂上守衛者的祈禱:「不受苦」(

apallagēn ponōn

),以及《和善女神》

的最後一幕:這是宙斯與命運之神共同確立之事。

第五節 結論

在 爬 梳 及 處 理 這 三 部 曲 後, 我 們 在 本 章 導 論 裡 所 問 的 問 題, 皆 有了清楚而明確的答案。首先,阿加曼農的死不合乎正義,因為克呂 泰梅斯特菈及艾吉斯索斯所宣稱的復仇,皆不具道德正當性。其次,

經過司法程序的審理與投票決定後,歐瑞斯特斯為父報仇的行為被判 無罪;法庭外的憤怒女神也諒解了他的作為,並接受雅典娜的建議,

扮演和善女神的角色。再者,這個判決結果並不表示艾斯曲婁斯的正 義觀有所改變,而是他的正義觀被放在一個更大的基礎上來使用。因 此,《歐瑞斯特斯的故事》這部悲劇並非主張正義是以牙還牙、以眼還 眼,而是認為要執行任何形式的懲罰,皆應透過民主的司法程序。最 後,若想理解艾斯曲婁斯在這三部曲中欲闡明的正義觀,就必須設身 處地地站在他當時所處的政治環境下進行思考;也唯有如此,我們才 能體會艾斯曲婁斯個人對雅典政治所提出的反省及回應。

上一章導論裡言及,雅典於西元前

461

年選擇結束與斯巴達的聯 盟關係,轉而與阿爾勾斯及塞薩利結盟,約莫三十年後,雅典與斯巴 達之間爆發了伯羅奔尼薩戰爭(

The Peloponnesian War

)。戰爭進入第 八年,西元前

424

年,柏拉圖出生,1他的父親亞里斯同(

Aristōn

)及母 親佩里克提翁妮(

Perictionē

)皆為雅典貴族後裔,且舅舅卡爾米德斯

Charmides

) 及 克 里 提 亞 斯(

Critias

) 都 活 躍 於 當 時 的 政 壇。 柏 拉 圖 九歲時,雅典決定遠征西西里,歷經兩年的掙扎,雅典戰敗,並損失 了一員大將尼奇亞斯(

Nicias

)。西元前

411

年,雅典民主制度遭到推 翻,政治權力由四百人組成的議會掌握,但僅維持兩年的光景,其後 又恢復民主制;此外,西元前

404

年,斯巴達擊敗雅典,並在雅典成立 由三十人集體統治的寡頭政體,柏拉圖之親人亦參與其中,但此寡頭 政權是剷除異己之恐怖統治。2一年之後,雅典又再次恢復民主制;然 後四年之後,民主政府竟以敗壞年輕人及另立新神的罪名,將蘇格拉 底判處死刑。3從以上濃縮的敘述可見,柏拉圖從出生到青年時期都身 處於戰亂頻仍、政治更迭、社會失序的狀態,特別是蘇格拉底的死,

更令他對雅典的政治感到失望,轉而潛心專注於哲學。如此的成長背 景,使得柏拉圖認為,現存的城邦都是以不當的方式統治,且它們 所立的法是無可救藥地糟,只有當城邦統治者能學習了解與它們有 關的知識(

philosophēsē

),才有可能辨識與公共及私人有關的正義

1 柏拉圖的生卒年,參考Nails 2002: 243-250的說明。

2 Melling 1987: 6-7.

3 參見柏拉圖《辯護篇》(The Apology24b-c

之事(

ta dikaia

)。4

柏拉圖關於正義的討論,主要集中在《理想國篇》,本章先討論卷 一的論述,下一章會進一步探討後續卷次。本章將依《理想國篇》卷 一對話者的出場先後次序—克法婁斯、波雷馬爾侯斯及塞拉胥馬侯 斯—展開鋪陳,藉以檢視在與對話者的問與答之間,柏拉圖透露出 正義應有的特質為何。

第一節 正義是歸還所借(欠)之物

卷一始於描寫蘇格拉底與友人在雅典外港佩拉俞斯(

Peiraeus

)參 加宗教慶典,在回程的路上被波雷馬爾侯斯差家奴叫住,邀請蘇格拉 底到家中觀賞夜晚舉行的慶祝活動並與眾人談話。蘇格拉底恭敬不如 從命地答應,且隨波雷馬爾侯斯回家。除了已在家中的年輕友人外,

波雷馬爾侯斯的老父克法婁斯也在屋內等候蘇格拉底的到來。克法婁 斯一見蘇格拉底,便埋怨他沒能經常來到佩拉俞斯拜訪自己,因為身 體 欲 求 的 降 低, 使 得 對 談 話 的 渴 求 更 形 增 加(

328d

)。5蘇 格 拉 底 回 應道,他很喜歡也願意跟老人談話,因為老人有許多生活經驗可以傳 承。話鋒一轉,蘇格拉底問克法婁斯:老年對他而言是否為一負擔?

克法婁斯首先敘述,與他同年齡的友人經常語出怨懟,不再能享受年 輕時可有的肉體歡愉及欲望的滿足,且會遭到親人的不當對待。然而 克法婁斯認為,這不是老年難以承受的原因,他借用悲劇詩人索弗克 雷斯的說法來支持其看法。當索弗克雷斯被問及是否還有性愛能力 時,他回應道:「逃離它真是最令人愉快的事,就像逃離某位瘋狂而 野蠻的主人。」(

329c

)年老時失去此項生理能力與欲求,對索弗克雷

4 參見柏拉圖《第七封書信》(Epistle VII326a-b

5 Dorter教授認為,老年的克法婁斯以談話來取代生理的愉悅(2006: 25);Rosen教授則認

為,談話使得克法婁斯的兒子及兒子的朋友能陪伴他(2005: 24)。

斯而言,不僅不是件憾事,反而使人感到心理平和。順著索弗克雷斯 何明理者(

andri noun echonti

)而言,這都是財富可帶來的最大利益

331a-b

)。蘇格拉底除了對此觀點給予高度讚賞,亦將克法婁斯的說

法視為正義(

dikaiosunē

)的定義,所以正義是說實話及歸還借來之物

331c

)。7然而蘇格拉底認為這不是對正義的妥適定義,因為這些行為

儘管研究柏拉圖的學者對克法婁斯的褒貶不一,9但皆承認此角色

tropos eutaktos

)擁有有序的生活(

DK 68B61

),因為有如此性格者能 辨識並追求高尚之事(

ta kala

)(

DK 68B56

)。這使得《理想國篇》開

的方向。上述三點使得柏拉圖的蘇格拉底關於正義之討論,隱隱地指 向兩個方向:一個是關乎人的性格,另一個是擺脫經驗環境限制的抽 象概念。這似乎符合蘇格拉底的用字

dikaiosunē

— 有著

-sunē

字尾的

字,如

sōphrosunē

,通常指涉德性,12此外有此字尾的字亦有抽象名詞

之義。這兩個探討正義的方向,隨後於《理想國篇》其他卷次展開。

第三,蘇格拉底尋找正義的定義所指涉的兩個方向,實是對詭辯學派 以相對主義的立場理解、說明正義的反對與駁斥,即正義及德性不是

建立在

nomos

,而是以

phusis

為基礎,且它及它們的定義是道德的普遍

建立在

nomos

,而是以

phusis

為基礎,且它及它們的定義是道德的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