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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赫希俄德

第一節  遺產之爭

赫希俄德在《工作與時日》以第一人稱的方式,親上火線說明工 作的重要,主要是因為其兄沛爾塞斯以訴訟的方式爭奪他所分得的遺 產,赫希俄德語帶勸戒地說:

沛爾塞斯啊!你要將這些話記在你心中,

不要讓那個樂於傷害的不和女神阻礙你工作的心,

去注意和傾聽廣場上的爭訟。

其實他是少有時間關切爭訟與演講,

在一個人尚未將適時採收的一年生計儲放

起來,由大地生產,德梅特爾(

Demeter

)的穀物。

滿足此事後你可增加爭訟與吵架

藉以擁有他人之物。可是你不再有第二次 這麼做,那讓我們再一次決定我們的爭訟,

以公正的判決(

dikēs

),它們出自於宙斯是最優秀的。

事實上我們已分割遺產,許多其他的東西 你攫取拿走,這令法官們感到相當榮耀

吃禮物之人,他們想要有這樣的判決(

dikēn

),

愚蠢幼稚之人,他們不知道一半比全部還多,

也不知道在錦葵與水仙中有巨大的好處。(

27-41

8

8 除非另注說明,文中關於赫希俄德詩作的引文,皆由張竹明及蔣平1999之中譯文修改而 成。

關於這段詩句,有此傳統的詮釋:9這是關於沛爾塞斯與赫希俄德兄弟 是由訴訟當事人所付的款項。Bonner and Smith 1930: 38-41將黃金視為保證金,贏得訴訟 者可獲得:The talents constituting the wager are deposited before the elders seated in the place of justice, each with a scepter, the emblem of the judicial office. Around them surge the partisans so closely that the heralds are obliged to restrain them. The litigants then present their cases amid the applause of their partisans. The two talents were awarded to the winner of the suit. Thus the trial-scene conforms to the common practice of settling a dispute by a wager.這或許是對《伊里亞 德》XVIII, 497-508的不當詮釋。

紛爭;另一種不和女神應受讚美,因為祂驅使懶惰者工作,使人們努 力工作,競相成為富裕之人(

11-26

)。因此他勸告沛爾塞斯,勿讓前 者蒙蔽心靈,怠惰度日。從此可合理地推斷,當時沛爾塞斯過著無所 事事與興訟的日子。12

接著赫希俄德對其兄說:一個人在家中的糧倉裡未儲滿一年的糧 食,是沒有閒暇到人們聚集的廣場上聽人爭訟與演講的。

M. Gagarin

教 授認為,13這個說法不具有任何道德上的責難,有的只是對實際生活的 反應:飯都吃不飽,還去關心訴訟及演說的事!然而這不是妥適的詮 釋;若在戰場上奮力殺敵是荷馬史詩中英雄的勇氣(

aretē

)之表現,

那在烈日下與滿是石礫且乾燥堅實的大地搏鬥,便是赫希俄德詩作裡 的英雄行徑,辛勤工作是德性。告誡沛爾塞斯不要忽略正事(工作),

因此不僅是一種日常生活的提醒,它其實是赫希俄德對其兄的道德勸 誡:戮力工作是德性或優秀生命的展現。此外,雖然不知赫希俄德對 有餘裕之人涉足爭訟場所抱持的態度為何,但沛爾塞斯因流連耽溺在 廣場上的訴訟活動,而導致生活無以為繼之虞,這不僅是推論,而是 事實,否則如

West

教授所言,14

31-32

的幾行詩句不會帶來任何新意。

「可是你不再有第二次這麼做」是赫希俄德接下來的句子,與之前 似乎並無邏輯上的連結。15儘管如此,赫希俄德欲表達的意念依然清楚 可見,若沛爾塞斯想再次以訴訟手段,來獲得弟弟所屬的遺產,首先 必須生計無虞。先前沛爾塞斯之所以能對其弟興訟,是因他自己才剛 分得所屬遺產,有足夠資源上法庭。這次則情況迥異,哥哥已把遺產 揮霍殆盡,又不勤奮工作,生活拮据,赫希俄德認為他不可能故技重 施。然而學者們對“

deuteron

”(再次)之意為何並無共識,上述的敘述

12 West 1996: 36; Gagarin 1974b: 105.

13 Gagarin 1974b: 106.

14 West 1996: 37.

15 Gagarin 1974b: 106認為只有鬆散的聯繫;West 1996: 37主張只有口頭上的連結。

是將

deuteron

視為兄弟二人第二次為遺產所興的訴訟,但

M. Gagarin

16認為

37-39

指的是第一次訴訟,兄弟二人現在的訴訟是第二次,所

以“

ouketi deuteron estai

” 應是「不會再有下一次」,

estai

這個第三人稱 單數未來式的

be

動詞指出未來可能發生的爭訴。他因此結論:「赫希 俄德曾經成功地抵抗沛爾塞斯的嘗試,而且有信心解決他們目前的糾 紛將會耗罄沛爾塞斯的資源,並結束他們全部的糾紛。」這雖是一合 理可行的詮釋,但卻將文本引入較複雜的說明。我們可單純地將

estai

理解為即將或馬上要到來與發生的訴訟,配合

37-39

的詩句一併解讀,

deuteron

指第二次,而非第二次後任何可能發生的第三次訴訟。17

赫希俄德接續提議:「那讓我們再一次(

authi

)決定我們的爭訟,

以公正的判決,它們出自於宙斯是最優秀的。」關於此段詩句有兩件 事值得注意,一是語言,一是詮釋。大部分的注釋都將

authi

理解為立 刻、馬上,18但我認為將

authi

譯成其傳統的意義「再一次」,在文脈上 亦說得通。「讓我們再一次決定」是相對於上一次的訴訟,且若這是 即將發生、但尚未發生的訴訟,那再一次應不失為對

authi

合理的理 解。此外,

M. Gagarin

教授認為,這段詩句指出赫希俄德為了避免支 付上法庭的費用,希望與沛爾塞斯自行解決紛爭。19這是否是合理的 詮釋?可提出以下兩點的分析:首先,赫希俄德強調要「以公正的判 決」(

itheiēsi dikēs

)來解決兄弟倆的糾紛,《工作與時日》

221

及《神

譜》

85-86

亦皆將

dikē

視為具有司法意涵,即指出兩造雙方各自的界線

與範圍;其次,赫希俄德在《工作與時日》

220

282-283

兩度警告沛 爾塞斯,勿在法庭上作偽證說謊。這皆顯示赫希俄德並沒有向其兄提

16 Gagarin 1974b: 107.

17 Verdenius 1985: 34, n. 145.

18 參見West 1996: 150Verdenius 1985: 35。張竹明與蔣平1999的中譯文完全沒有將此字譯 出。

19 Gagarin 1974b: 107.

議「私了」爭議,所以

Gagarin

教授的主張並不恰當。

隨後赫希俄德說,他們兄弟二人已分割遺產。所謂分割不必然要 被理解為均分,有可能赫希俄德分得較多,引起哥哥嫉妒,故在第一 次興訟獲勝時,沛爾塞斯「攫去拿走」(

harpazōn ephoreis

)許多東西

alla te polla

)。“

alla

” 在此指不屬於沛爾塞斯的東西,那他拿走的是些 什麼東西?土地或其他可搬動的傢俱與工具等物。20根據

ephoreis

這個 不完全過去式動詞的使用,產生三個可能的詮釋:第一,在第一次訴 訟判決後,沛爾塞斯不斷地一次又一次從赫希俄德那兒搬東西,這是 不完全過去式動詞的反覆義;第二,沛爾塞斯在那之後持續不斷地嘗 試搬走屬於弟弟的東西,這是意欲義;第三,

ephoreis

具有不定過去式 的意涵,沛爾塞斯在第一次訴訟後的某一時間點,到赫希俄德那兒搬 東西。這三種詮釋各有支持者,

West

教授支持第一個詮釋,21他認為沛 爾塞斯一直不斷搬走屬於赫希俄德的東西,沒完沒了。不過如此卻不 符合司法判決的執行,通常敗訴的一方只要繳出判決所要求的事物或 金錢,糾紛便可結束,不會讓獲勝的一方予取予求,上述之「不會再 有下一次」,便可說明;此外,若沛爾塞斯一直取走其弟的財產,他尚 不至於淪為一個生活無以為繼的人。第二個詮釋的支持者是

Gagarin

教 授,他主張沛爾塞斯「嘗試過而且或許依然在嘗試,但尚未成功」22將 赫希俄德的家產拿走。然而這不符合「不會再有下一次」所指涉的意 涵:沛爾塞斯在第一次訴訟獲判勝利而且成功地從赫希俄德那兒拿取 東西,而後者不希望這樣的事再發生。這留下第三個詮釋讓我們選 擇:23若將不完全過去式的

ephoreis

當作不定過去式使用,表示第一 次訴訟判決後,沛爾塞斯選擇了某一天到赫希俄德的家中,拿走判

20 土地,參見West 1996: 150;可搬動的事物,參見Welles 1967: 6Verdenius 1985: 37 21 West 1996: 38.

22 Gagarin 1974b: 108.

23 Verdenius 1985: 38.

決給他的等值物品。在這之後,赫希俄德決心不讓此事再發生,即 一般常見的

dōrodokos

(接受禮物者)強烈,卻不適合將

dōrophagous

一 字理解為法官收賄。因為,在赫希俄德的時代,司法訴訟的費用要由 訴訟當事人負擔,因此法官是公開收受當作審案費的禮物,並無收賄 與否的問題。24此外,

kudainōn

(令……感到榮耀)一字在此亦無任何 與賄賂有關的意義,赫希俄德的詩句「這令法官們感到相當榮耀」,充 其量表達了收受禮物的法官感到榮耀,而不應出現沛爾塞斯的賄賂使 得法官感到榮耀的過度詮釋。據此論述,

dōrophagous

不應指法官們的 道德敗壞,25而是指領取費用的法官們未善盡司法之職,給予公正的判

derogatory”,不是恰當的詮釋。

26 隱含在這段詩句裡的政治哲學意涵是,有公權力者應依法行政,否則他們所作所為會對

切,不如安貧樂道。赫希俄德本人並非對貧窮有任何浪漫的幻想,反 而認為要盡量地充實自身的倉廩。他欲表達的概念是:再怎麼平實簡 單的食物,都勝過沒有食物。沛爾塞斯分得的遺產再怎麼少,都不會 比沒有繼承任何東西差,所以他應該雙眼注視著手裡握著的事物,不 應終日算計、覬覦他人手中之物。如西方俗諺云:「二鳥在林不如一鳥 在手。」赫希俄德勸誡世人,30特別是沛爾塞斯,單純樸實的生活絕對 勝過貪婪、放肆(

hubris

)所帶來的惡果(

238-243

)。因此在簡樸的生 活安步當車,勤勞工作,才是有利於人。

以上的論述是針對幾個關於

27-41

行詩句的傳統詮釋,提出不同的 見解。首先,赫希俄德對沛爾塞斯不只是提供日常生活上的建言,而 是道德上的規勸;其次,詩句中提及兄弟二人即將進行第二次訴訟,

而非第三次;再者,兄弟二人希望不透過司法途徑,逕自解決遺產分 配的糾紛之詮釋,無法得到文本的支持;此外,兄弟二人不必然平均 獲得遺產分配,且在第一次官司定讞後,沛爾塞斯已擇日將判給他的 財產搬走。最後,沛爾塞斯沒有行賄,且法官也不是收賄者。

赫希俄德希望這一次,能以出自宙斯最公正的判決,徹底解決他 與沛爾塞斯的問題。他告訴沛爾塞斯:「我將不給予及分配任何事物給

赫希俄德希望這一次,能以出自宙斯最公正的判決,徹底解決他 與沛爾塞斯的問題。他告訴沛爾塞斯:「我將不給予及分配任何事物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