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荷馬
第二節 風俗習慣與法律
接下來處理與
dikē
有緊密關係的themis
。一如dikē
,themis
在字源上與
tithēmi
(確立、頒訂、規定)有關。我將以與探究正義相同的方式,來討論荷馬史詩如何使用這個概念。
首先,《奧迪賽》卷十四記述養豬人與喬裝成乞丐的奧迪修斯對 話,他告訴後者,有許多流浪漢來到綺色佳,為了有頓飽餐,給皇后 潘尼洛佩關於她丈夫的虛假捏造的故事,但她依然熱心款待,不怠慢 來客,並詢問許多問題,且「淚水從雙眼落下,當她哭泣,這是女人 的
themis
, 當 丈 夫 死 於 異 地 」(129-130
)。 此 外, 卷 十 一 奧 迪 修 斯 與 阿加曼農對話,並對阿加曼農家族所受的詛咒感到恐懼。阿加曼農提 醒他回家後要提防自己的妻小,畢竟離家多年,互信不再,雖然「親 愛的父親會注視著兒子,當他來時,且兒子會擁抱父親,這是themis
」(
450-451
)。這兩則例子都是關乎家庭成員應如何互動與表達情緒才符合傳統風俗。妻子為死去的丈夫啜泣哀悼,父子間親密互動都符合
themis
。反之,阿加曼農與妻子克呂泰梅斯特菈(Klytaimēstra
)的互動,或是克呂泰梅斯特菈與情夫共謀殺夫,乃違背
themis
。59另 外,
themis
有 時 可 指 男 性 與 女 性 自 然 會 發 生 的 性 行 為 — 無 論男性是與妻子或任何一位女性(《伊里亞德》IX, 133-134
)。或許themis
在此有鼓勵不道德的意味,因為若阿加曼農染指屬於阿奇里斯的女人布麗塞絲(
Briseis
),他的行為是屬於themis
,這便是一弔詭的結 論;然而將此結論與阿奇里斯因失去摯友帕特羅克婁斯(Patroclos
)感 到萬千難過時,雅典娜給他的建議—找個女人做愛是件好事(XXIV,
130-131
)—相較,鼓勵不道德的意涵卻自然消除,因為在荷馬的世59 相關故事,參見本書第五章的論述。
界,男女交媾,無論女方是誰,都與不道德無關。60
再 者, 特 洛 伊 國 王 普 里 阿 莫 斯 深 夜 親 自 到 阿 奇 里 斯 的 營 帳, 希 望要回兒子赫克投爾的屍體。疲憊的老國王希望阿奇里斯為他準備睡 床,因為在兒子死後他未曾闔眼睡覺。阿奇里斯為他在廳外備床,「怕 有阿開奧斯的軍事顧問(
boulēphoros
)來到這裡,他們時常坐在我旁 邊商議事情,這是themis
」(XXIV, 650-652
)。羅念生與王煥生的譯本 直接將此字譯為「慣例」,這個譯法與themis
都允許兩種可能的詮釋:第一,它們皆可指習慣—軍事顧問習慣進入廳內,坐在阿奇里斯身 旁商討事情;第二,指的是一種眾人皆認可的慣例—與阿奇里斯以 此方式商量事情是合宜的。
Murray
與Wyatt
的英譯文“as is proper
”,即 隱含此第二義。除此,
D. Hammer
教授指出themis
尚有神諭的意涵,61可見於《伊 里亞德》卷十六。帕特羅克婁斯私自穿上了阿奇里斯的盔甲,帶上武 器與赫克投爾在戰場上對決,後者在阿波羅的協助下,置帕特羅克婁 斯於死地,荷馬寫道:福波斯.阿波羅打掉他戴著的頭盔,
帶飾孔的頭盔喀琅琅滾到馬蹄下,
美麗的繫飾立即沾滿血汙與塵土。
那頂繫飾的頭盔在這之前從沒有
讓(
ou themis
)塵埃玷汙過,它一直用來保護神聖的阿奇里斯的俊美的前額和面頰。(
793-798
)可惜的是羅念生與王煥生兩位教授的譯文「沒有讓」,完全失去了
ou
themis
在此詩句中所欲傳達的神諭概念。雖然ou themis
有「沒有讓」或60 參見Yamagata 1994: 73-74。. 61 參見Hammer 2009: 24。
「不允許」等意涵,但荷馬在此更想凸顯,阿奇里斯的頭盔落地染塵是
「諸神」所不允許的,換言之這是眾神的諭令。62
A. A. Long
教授也注意 到這點,他說:「themis
有時候關乎於涉及到諸神的活動。」63讓 我 們 將 目 光 放 在 另 一 個 涉 及 諸 神 的
ou themis
之 用 法。 阿 奇 里 斯一怒撤兵之際,特洛伊軍隊趁勢打得希臘軍隊節節敗退。海神普塞 頓為希臘大軍憂心,親上火線,提議自己將率希臘軍隊與赫克投爾作 戰,以收復失去的陣地;負傷的將領英雄們聞之大喜,紛表贊同,在 重新裝備後,他們領兵出征,「普塞頓,震地者,在厚實的手中握著 一把令人生懼的長刃之劍;在可悲的戰爭中不建議(ou themis
)與祂(
tō
)交手,64但恐懼令人們卻步」(XIV, 385-387
)。值得注意的是,羅念生與王煥生的譯文將“
tō
” 理解為長刃之劍,我的譯文則將 “tō
” 理 解為普塞頓,因此前者的中譯便成「殘忍的戰鬥無需用那劍砍殺凡 人」。文中的ou themis
譯為「無需」並不恰當,因為themis
本身不包含 任何需要的意涵,反而具有建議的含意,就如同神諭是給人類的建議 一般,因此他們的譯文應修正為「在可悲的戰爭中不建議與那把劍交 手」。Themis
尚與對待訪客與陌生人有關,65例如養豬人在為奧迪修斯鋪床時,後者為了感謝前者的款待,希望宙斯及眾神能滿足其所願。
養豬人尤邁歐斯回答道:「我蔑視一位陌生人,就算來者是比你低下 之人,是
ou themis
。」(《奧迪賽》14, 56-57
)ou themis
在此脈絡下顯 然是指不符合待客之道,荷馬在《伊里亞德》卷十一說:「他〔阿奇 里斯〕給我們相當好的招待,這些招待是合於風俗的。」(xeinia t
’eu
62 Murray與Wyatt 2001的英譯文“Not until then had the gods allowed”,清楚指出themis的神諭 意涵。
63 Long 1970: 135。此外themis與themisteuō(給神諭)有字源關係。
64 migēnai原為混合之意,在此譯為交手。
65 參見 Long 1970: 135。
parethēken, ha te xeinois themis estin
)(779
)《奧迪賽》卷九奧迪修斯對 獨眼巨人說:「我們來到此是在你膝下的懇求者,若你可善意地接待我 們而且以其他方式給我們禮物,這是屬於陌生人的風俗。」(hēmeis d
’aute kichanomenoi ta sa gouna hikometh
’, ei ti porois xeinēion ēe kai allōs doiēs dōtinēn, he te xeinōn themis estin
)(266-268
)從這幾句詩可清楚地歸結出
themis
有著合於風俗習慣的待客之道的意涵。以此意涵檢視陳中梅教授的譯文,首先,《奧迪賽》
14, 56
的ou themis
譯為「無權」,ou themis
確可有此意,但不適合使用於這個脈絡;其次,《伊里亞德》XI, 779
的themis
完全無法表現在他的譯文;第三,《奧迪賽》9, 268
的themis
譯為「權益」,如同第一點,themis
有此意涵,但亦不適用於這段詩句。這個字具有待客之道的意涵,更直接表現在當希拉回到奧林 波斯山時,第一位迎接祂的就是女神塞迷絲(
Themis
)(《伊里亞德》XV, 88
)。然而荷馬告訴我們,遭諸神憎恨之人不配擁有
themis
(《奧迪賽》10, 73
),無怪乎他會稱潘尼洛佩的追求者為athemistoi
(不懂為客之道者)(
17, 363
),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早已逾越身為客人應有的分寸,是一群只關注一些不符合為客之道的風俗(
athemista
)之人。在此特將athemis
或athemistos
譯為「不懂為客之道」,主要因為這兩個字除了意謂無法無天,還有無視於神祇存在之意;宙斯之外,還包括塞迷絲,
無視於祂們存在之人傲慢無禮,既不懂待客之道,也不諳為客之禮。
上述
themis
經常與諸神有關,因此它也有宗教傳統習俗之意。例如祭酒及祝禱是合乎宗教習俗的行為(《奧迪賽》
3, 45
);上文提到馬 車競賽中,安提婁侯斯與梅內勞斯之間的爭議,梅內勞斯說:宙斯撫育的安提婁侯斯,快站過來,
按照傳統(
themis
)站到馬匹和戰車前面,手握你用來趕馬的那根柔軟皮鞭,
輕撫戰馬憑震地和繞地之神起誓,
你剛才阻撓我奔跑並非有意施詭計。(
XXIII, 581-585
)海神普塞頓除管海管大地外,也是馬神,因此任何與馬有關的起誓,
起誓的對象皆為海神普塞頓。所以梅內勞斯會說,這是合乎(宗教)
傳統的做法。
另一個經典的例子,當阿奇里斯為帕特羅克婁斯復仇,殺了赫克 投爾後,阿加曼農在營帳中勸阿奇里斯清洗身上的血漬,阿奇里斯斷 然回絕,並發誓道:
不,宙斯啊,一位至尊至善的神祇,
洗澡水來到我頭上是
ou themis
,在我將帕特羅克婁斯置於火上而且為他堆一墳塋,
並剪下我的頭髮前,因為不會有第二次悲傷以此方式 來到我心,當我在活人之間。(
XXIII, 43-47
)這或許只是阿奇里斯個人對帕特羅克婁斯之死所抱持的態度,在後者 屍骨未寒之際及復仇計畫僅完成一半之時(
XXIII, 24
),把自己的身體 清洗乾淨是對死者不敬。因此ou themis
表達出阿奇里斯個人的宗教與 對喪葬之信念。當然
themis
最主要的意涵可能還是表現在政治或法律層面,不過並不意味在荷馬史詩中
themis
已被形式化或已是一種如當代由法律來 保護的權利概念。此外themis
的判斷不是開放給每個人,而是只給貴 族 菁 英。D. Hammer
教 授認為史詩 中的themis
是「 一過 程,藉 由此 過 程,關於一個人在社群中的分享參與的要求或主張(themistes
)自身,會是持續的、協商關係的成果」。66如此的
themis
在幾個面向呈現:首66 Hammer 2009: 25。
先,《伊里亞德》
XX, 4-5
宙斯要塞迷絲召集諸神開會,但《奧迪賽》2,
68-69
告訴我們不是只有宙斯或國王才能要求或召喚塞迷絲,年輕如特雷馬侯斯也可以做此事。67其次,荷馬描寫帕特羅克婁斯在聽完父親梅 奴艾提歐斯(
Menoetios
)的建議後,趕去見阿奇里斯借盔甲的路上經 過一廣場,那是進行集會審判及設立諸神祭壇處(XI, 806-808
)。集會 處所中主要是商討處理資源、財富分配的事宜,68但如何分配不是由一 人決定,而應是全體的共識。再者,themis
是一種對言說自由的保障,當阿加曼農在損兵折將後,於會議上提議撤兵回希臘,但與會的迪歐 梅德斯立即發言:「我反對你做事愚蠢,國王啊,大會上這樣也應當
(
themis
),你不要發怒。」(IX, 32-33
)中譯「應當」或有兩種詮釋:一是指權利,即會議中發表言論是每位與會者的權利,但如上所言,
這不是對
themis
的妥適理解;另一是指慣例,即自由地在會議中發抒己見是會議的慣例。因此
themis
在此意涵中不是指有統治權的國王的 主張,而是對他們的要求—要求他們公平分配資源及允許在議會中 表達不同意見。69與判決有關的
themis
另有一例。奧迪修斯說:在那兒〔冥府〕我真的見到米諾斯(
Minos
),宙斯了不起的兒子,手持金權杖,對死者進行判決(
themisteuonta
),坐著,他們圍聚在祂身邊要求裁決(
dikai
),或坐或站,在哈德斯(
Hades
)的大門寬闊之宮宇中。(《奧迪或坐或站,在哈德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