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討論與分析
第二節 母職處境的矛盾與困境
當“我”變成“我們”,你就得把自己從行動 RV 變成渡假村。好讓想放 鬆的旅人們隨時找得到你,在你這裡得到一切滿足與安慰。你從漂泊的 孤星一躍成為銀河系的太陽,決定著一個小小星系的秩序,即使在夜裡 也不敢熄滅光芒。
~~<孤獨好還是寂寞好?> (林景穎,2009)
當問及這些媽媽們對於育兒的正面、負面經驗時,他們均對於女性負責養兒 育女抱持肯定的態度。迎接新生命,看著一個小生命從呀呀學語,慢慢會走會跑,
展現一個生命對這個世界的學習、好奇與創造力,與孩子的互動中建立的情感交 流親密關係,這些的經驗的確帶來許多的美好感受,而親子情感也是人類價值重 要的部分。
但在她們的經驗中也透露著母職矛盾的另一面,是在照顧幼兒的那個階段,
他們經歷的孤立、無助與失落感,或是因面臨母職挫折,導致強烈的自我否定情 緒,或是在擔任母職的過程,所感受到的空虛、失落感。
美國詩人 Adrienne Rich(1986)在《Of women born : Motherhood as experience and institution》一書,探討母職此一可能帶來喜樂的經驗,何以在父權社會變成 令人困頓的現實,指出社會形塑的「母職體制」,要求女人擔任母親為孩子負全責,
但卻很難掌控相關資源。說明了國家在婦女、兒童照顧與就業等方面的政策,及 個別家庭所處的社會位置所能擁有的資源,如何影響了女性日常生活中的母職經 驗。
也就是說,無關乎個別女性是否喜歡擔任母親的角色,在家庭結構、社會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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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及環境條件等客觀條件下,女性都面臨了類同的矛盾處境。從受訪者的故事裡,
我進一步歸納出在她們的母職處境中,所面臨的幾個不同層面的困境:
2-1、缺乏社會連結 陷入孤立處境
淑敏與秀秀均表示喜歡孩子,照顧孩子的工作上也沒有什麼太大問題,但均 因囿限於家庭私領域獨力照顧幼兒的工作,感到孤立無援,沒有人可以替手,情 緒上沒有出口。秀秀的先生在孩子剛出生時,稍有幫忙處理照顧事宜,但主要都 還是秀秀處理,因為先生要上班,半夜泡牛奶、換尿布也不可能叫他。而淑敏的 先生婚後忙於工作、進修,晚上甚至假日也不在家,所以照顧孩子的工作幾乎都 是淑敏一手包辦。
古語有言:「嫁雞隨雞、嫁狗隨狗」,說明了婚姻中以丈夫居所為居所的文化。
過去台灣在民法親屬篇27也有此規定,而加強了妻子在婚姻關係中的從屬地位,因 為她必須遠離那些能夠支援她的家人。在夫妻可以自行決定居住地的社會,主要 的問題則是缺乏與家族的支援,這種孤立是現代核心家庭的特質(Johnson,2001:
126)。造成母職的孤立處境,一方面來自缺乏其他支援系統,使得女性必須獨力承 擔,而照顧幼兒的工作需要全天候的投入,在身心方面都是很大的負擔。二方面 所居住的環境屬都市型社區,鄰里往來淡薄,又因離開出生地,在居住地沒有親 戚沒有朋友,缺乏社會連結。因而也就造就了女性心理上的不平衡狀態以及自我 價值危機。
淑敏回想育兒的那段時間「要找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在家悶了六年,連下樓 都很少,一個禮拜去一次菜市場,也是一個人也不認識。秀秀則回想少女時代,
會以逛街轉換心情,但是照顧幼兒的那段時間,完全沒有喘息的機會,情緒上沒
27 一直到 2002 年立法院通過民法親屬篇部分條文修訂後,夫妻同居所居之住所,才改由夫妻雙 方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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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抒發的管道,只好等先生下班回來跟先生抱怨,還好先生還會聽她講、安慰她,
但心中還是升起自我犧牲的感受。
法國女性主義哲學家波娃(Beauvoir,2002)認為,對女人來說,走入婚姻是一 條符合社會期待的路,也是女人與社會融合的途徑,女人在社會中必須透過妻子 與母親的角色找到自己的定位。但在婚姻中,男女兩性的關係並不是平等互惠的,
婚後,男性仍能保有獨立的個體性,而女人則必須為經營家庭負起生育及料理家 務的責任,使女人陷入呆板重複的生活。就如本文受訪者的先生,在婚後都還能 有自我發展的機會,也許是進修,也許是升遷,但女性卻位於家務負擔者的角色 中,缺乏自我實現的機會。
同時,也值得我們注意的是,人本是社會性存在,與他人的互動與連結是生 存需求的一部份,而母職卻使女性陷入孤立缺乏社會連結的狀態,而且我們可以 看到,這無關乎個別女性是否喜歡身為母親的這個角色,而是在現代社會的家庭 結構與相關社會政策及環境條件,造就了女性在母職中的孤立處境,可見母職對 於女性的結構性壓迫,實是不容忽視的事情。
2-2、刻板性別分工 背負雙重壓力
Mark Poster 以批判家庭理論(critical family theory)的觀點指出:「家庭內部愛 與權威的表現形式是家庭生產方式及其階層處境對家庭內部經驗發生形塑作用的 重要表現。換言之,家庭內部成員間互動的方式與經驗,被家庭成員賴以謀生之 生產活動的特性所規約著」(夏林清,1992:192)。
從本研究的受訪者對於母職策略的選擇,可以看到家庭經濟條件的影響,決 定了女性在母職實踐上的條件,當家庭經濟高度穩定,女性容易進入全職家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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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的位置,但當家庭中男性的工作收入出現狀況,女性會補位擔負賺取家庭收入 的責任,但同時還是要背負母職的責任。就玉燕的例子來說,她為解決家中債務 問題,轉入家事服務業,因工作時間長,無法照顧孩子,先生開計程車工作時間 彈性,所以她也曾希望先生協助親職工作,但她先生卻無法跨越傳統性別分工的 框架,在親職工作上與其共同分擔。
玉燕雖要負擔家計,但先生仍將育兒工作視為她的責任,後來孩子叛逆、出 狀況,先生也責怪是她沒有把孩子教好,雖然玉燕不服氣,但她心裡同時卻有很 深的自責,這自責除了原本未能達到自身原本的期望,也因為兩性關係中的性別 刻板分工的無奈,更因為背負著社會上普遍對於母親角色的期待,將親職的責任 放在女人身上,因此不管是否負擔家計,仍造成玉燕因為沒有照顧好孩子而有否 定自己的情緒。
從上述 Mark Poster 從家庭互動關係中愛與權威的表現,受到家庭生產方式制 約之觀點來看,家事服務業的工作型態,使得玉燕無法執行以中產階級為理想模 式的母職形象(按時準備三餐、孩子回家隨時有人在、家中整理有條不紊),而同 時父權社會傳統的男性形象(權威、疏離)亦制約著玉燕丈夫在行動上的選擇。
而從整個社會資源的角度來看,家庭內部互動關係的形塑,同時也是在國家 政策上將親職責任視為個別家庭責任的整體環境中。探討國家在育兒政策上的投 入,參考國外的歷史經驗,1941 年美國參戰二次世界大戰後,美國政府呼籲愛國 的平民投入工作,遞補從軍的人所留下來的位置,使得女性投入勞動市場達到高 峰,佔了勞動力的三分之一,為了讓婦女能投入工作,在國家緊急時期,美國政 府仍能迅速地開設數以千計日間托兒所好讓母親能去工作 (Lisle,2001:7)。再看 台灣近年來政策上的轉向,即使面臨全球經濟危機,經濟成長衰退,因為過低的 生育率,嚴重的少子化現象,人口呈現負成長的趨勢,被視為社會與經濟發展的 隱憂,因此執政單位陸續釋出鼓勵生育的措施,育嬰假實施、增加勞保生育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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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於今年修法通過增加育嬰津貼的制度策28。由此可見,以公共政策支持育兒親 職責任,並非國家所不能,乃是因為背後的意識型態與政治目的而有所為、有所 不為!
但台灣實施了七年的育嬰留職停薪制度,根據工業總會的統計,在過去 7 年 請領的勞工僅有 3%,而申請人中是女性的比例更高佔 96%(孫沛芬,2008),可見 投入職場的女性,仍要背負擔任母職的角色。這都顯示性別分工在社會中的頑固 個性,雖然有越來越多的女性參與勞動市場,然而家務分工的性別結構仍呈現不 平衡的狀態,尤其是照顧下一代的任務仍被標籤化為女性的工作(胡幼慧、周雅 容,1996)。缺乏社會意識、工作倫理等條件的配合,都使勞工階級的女性必得面 對職場與母職的雙重壓力。
即使如歐美國家有較多社會福利與資源在育兒政策或親職補助上,將照顧兒 童視為國家社會的責任,如提供針對新生兒提供給付的補助金、補貼女性因生育 而影響所得收入的母性津貼、提供父母雙方均可申請的親職給付和育嬰假的的薪 資報酬以及與所得有關的津貼補助(Sainsbury,1996)。但另有學者研究發現,瑞典 父 母 親 雖 都 有 申 請 育 嬰 假 的 權 力 , 但 仍 有 90 % 的 育 嬰 假 申 請 者 是 女 性 (Elvin-Nowak、Thomsson,2001)。由上我們可以看到,女性擔任母職還是跨文化的 現象,因此有女性主義者將此家庭性別分工現象稱為「停滯的性別革命」。
從受訪者的故事中,我們看到當母職實踐被劃歸家庭私領域,使得個別女性 獨自承擔時陷入困境,而對於勞動階級的家庭來說,女性更要面臨母職與家庭經 濟雙重壓力,更使母職實踐上陷入無助的困境。
28 2002 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97 年 1 月 16 日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公佈實施育嬰留職 停薪制度,2009 年 5 月 1 日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過問題是,根據工業總會的統計,請 育嬰假的比例在過去 7 年僅有 3%,而申請的女性更高佔 96%,即使增加了育嬰津貼的政策,相
28 2002 年通過「兩性工作平等法」(97 年 1 月 16 日改為性別工作平等法),公佈實施育嬰留職 停薪制度,2009 年 5 月 1 日實施「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過問題是,根據工業總會的統計,請 育嬰假的比例在過去 7 年僅有 3%,而申請的女性更高佔 96%,即使增加了育嬰津貼的政策,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