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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電視新聞的外部成本內部化

第一節 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品質

第一節 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品質

一、核處情況

在內容核處時,NCC 並無逕行認定電視新聞在「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外部成 本,而是透過中央選舉委員會(以下簡稱「中選會」)認定「違反《公職人員選舉 罷免法》(以下簡稱「選罷法」)」後,NCC 再依衛廣法第 17 條第 1 款:「違反法律

外部成本後,共有6 件個案遭 NCC 核處,罰鍰合計達 115 萬元(請參見表 4-1)。

那麼多政論性節目,他們幾乎一直趕場,你怎麼有可能叫他(按:

王世堅)講什麼,我覺得這不太可能。所以這個應該不是民視的立場,

民視也沒有必要有這種立場,那當然,他背後是不是有什麼動機,或是 來自什麼樣的影響,那我就不曉得;或者說是不是民進黨的一個策略的 規劃,這我不曉得,可是就電視台來講,大概沒有機會、也不可能去跟 他套招,因為對我們來講沒有意義啊(陳正修訪談,2010 年 4 月 28 日)!

此一說法被 NCC 駁回,民視新聞台最後被罰 50 萬元;3而在高雄市長選舉投 票日前一天,民視新聞台僅實況轉播候選人陳菊的造勢晚會,遭NCC 核處 20 萬,

對此,陳正修強調,民視「並沒有收陳菊的錢」,而是出於該台的「政治認知」。

說老實話,像我們在轉播(選舉)這些的部分,首先是可能有一個政 治考量,或者,會播陳菊,不播黃俊英跟羅志明的,其實很多台老實講都 會收錢(陳正修訪談,2010 年 4 月 28 日)。

民視新聞台在高雄市長選舉中獨厚特定候選人,可見新聞台政治意識形態之 偏差;值得注意的是,台灣電視新聞製造民意及政治參與品質的外部成本時,除 了各電視台的政治認知,政府與政黨「購買」新聞的鬧劇也愈演愈烈,三立新聞 部副理葉蔚說,政府採購媒體的比例甚至比民間的置入性行銷更高。

政府的媒體採購,其實他放的比重是滿多的。除了政府之外,另外一 個就是民間,但政府這一塊比重其實不會輸給民間,2008 年的金融海嘯 過後,其實政府的採購比例還更高,高過民間,高過很多啊(葉蔚訪談,

       

3 民視在提起訴願時,認為因節目採「現場連線直播」方式,對來賓臨時產生之事故,無法事先預 測,或現場加以修剪,應屬不可抗力情事;然而NCC 認定,目前傳輸技術對現場節目已可延遲數

2010 年 4 月 28 日)。

綜而論之,台灣媒體在製造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外部成本時,沒有給所有政黨 相同待遇,報導也偏向特定政黨,甚至直接為特定候選人助選。從核處個案中可 發現,台灣媒體製造「民意及政治參與」外部成本的原因可能來自於媒體(媒體 經營者)的政治意識形態;或是政府及政黨的置入性行銷。透過以下的個案刻劃,

本研究將繼續釐析政治置入性行銷。

二、個案刻劃

(一)個案背景

2004 年第 6 屆立法委員候選人及政黨選舉時,中選會規定「電視台不得全程 轉播政黨競選造勢活動或造勢晚會」,但民進黨與國民黨均出現購買時段的「政治 置入性行銷」。

為擴大時任黨主席的總統陳水扁「平安幸福助選團」輔選效應,民進黨以付 費方式,分別與東森新聞S 台、民視新聞台、年代 much 台及三立新聞台簽「大段 轉播」合約,每場晚會都會有一家電視台進行大段轉播,亦即利用新聞時段,連 線民進黨造勢活動現場,轉播陳水扁助選及介紹候選人的談話(請參見表 4-2)。

民進黨文宣部主任鄭文燦不願透露所需費用,只稱電視台轉播一場,必須出動相 當人力、機具,「這些費用總是必須的」(吳燕玲、鍾年晃、徐珮君,2004 年 12 月 09 日)。

4-2:陳水扁為民進黨候選人造勢的大段轉播

至於國民黨也不遑多讓,在 2004 年 12 月 5 日舉行「團結護國救台灣」大遊 行當天,國民黨向中視購買一個小時,主要連線國民黨、親民黨、新黨三黨主席 連戰、宋楚瑜及郁慕明講話。時任國民黨傳播部主任陳玉梅說,是知悉民進黨買 連線時段轉播遊行後,才決定也要買時段,「執政黨都可以帶頭違規,在野黨為什 麼要遵守遊戲規則呢?」(吳燕玲、鍾年晃、徐珮君,2004 年 12 月 09 日)。

(二)違法構成要件

中選會於 2005 年 10 月 21 日後審查各台側錄帶,六家電視台在播送第 6 屆立 法委員候選人及政黨之選舉活動新聞時,4因政黨之間的時間懸殊,未為公正、公 平處理,違反當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0 條之 1 第 2 項:「廣播電視台、

無線電視或有線電視台就候選人及其所屬政黨之相關新聞,應為公正、公平之處 理」之規定(中央選舉委員會,2005 年 11 月 23 日)。

該法條旨在「傳播媒體應為公平公正之報導」,從核處個案來看,「民意及政 治參與」的外部成本只有在「選舉」時才能被內部化,若非選舉期間,NCC 則無 法透過中央選舉委員會認定,也就無從使外部成本內部化。

再者,無論是民進黨付費購買「大段轉播」,或是國民黨「向中視購買一個小 時」,中選員會都沒有介入電視台與政黨之間的「對價關係」,而是單純考量電視 台播送各政黨競選活動的時間差異。

事實上,政治置入性行銷的模式在台灣其實屢見不鮮,陳正修表示:「只要在        

4  六家電視台所被側錄的新聞畫面時間如下:東森新聞 S 台於 2004 年 12 月 1 日、2 日、3 日、4 日及 10 日;民視電視台於 2004 年 12 月 1 日及 2 日;民視新聞台於 2004 年 12 月 5 日至 10 日;

選舉時,其他台如果說有時候出現很突兀的畫面:T 台轉播謝長廷的造勢晚會,三 立轉播馬英九的,百分之九十九都有收錢啊,這個是實話」(陳正修訪談,2010 年 4 月 28 日);然而,政治置入性行銷之外部成本卻鮮少被內部化,本研究將於 第五章第五節繼續論述。

(三)外部成本的內部化

在此個案中,NCC 對年代新聞台、東森新聞 S 台、民視新聞台、三立新聞台 核處10 到 20 萬元不等之罰鍰,合計達 65 萬元。5欲衡量新聞台在「政治置入性行 銷」時的外部成本該如何內部化,可從「收益面」計之。華視新聞部經理林淑卿 指出,業界置入性行銷目前的行情價是「首播一次、重播兩次,一則九十秒的新 聞要價十萬塊」。

它都有行情啊,就是有出SNG(按:Satellite news gathering,衛星 新聞轉播,以下簡稱「SNG」)的話可以多收多少,每一家大概都不太 一樣,多個幾萬塊左右,你去問業務,大家都知道啊!「首一重二、90 秒、十萬」(林淑卿訪談,2010 年 4 月 21 日)。

與電視台收益「首一重二、90 秒、十萬」相比,表 4-2 顯示,各台「大段轉 播」的時段高達 13 個,而且每一次均超過一分鐘,但 NCC 對四家電視台共計僅 核處65 萬元,是否收「內部化」之效?令人存疑。

另一方面,「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外部成本只有在「選舉」時才能被內部化,

這也讓各電視台在「選舉」時特別提高警戒。中天新聞部總監平秀琳指出,選舉、

       

政治的置入性行銷牽涉「公共利益」,尤其是選舉期間,新聞台會比較敏感。

(個別候選人)有時要叫我們幫他做一些「攻擊對手」的這種專案,

這種不會做,所以說政治上面的考慮,我們有時候會比較敏感一點(平 秀琳訪談,2010 年 4 月 20 日)。

顯見各新聞台在選舉時,對於製造民意及政治參與的外部成本,會特別繃緊 神經;然而非選舉時,「民意及政治參與」之外部成本則無法透過 NCC 核處而內 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