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洪武十七年恢復科舉後,雜職官與薦舉的關係逐漸發生變化,一般都
90 劉球,《兩谿文集》(國立故宮博物館院藏明成化六年(1470)安成劉氏家刊本),卷24,〈悠 然先生傳〉,頁2。
認為永樂以後,薦舉人才的任官地位更加低下,而科舉出身者則直接由七品 官員起家。薦舉人才獲致顯達的情況越來越少見。雖然明人常提到的許多雜 流出身的顯宦都出現在永樂朝,但這些人大多數都在洪武時便已任官,因此 不能說明永樂時期的薦舉人才仍然有洪武時期那樣的機會。以尹子源為例,
他因薦舉入舘閣,參與編修永樂大典。雖然以儒士的身份參加了這種十分榮 譽的事業,但書成之後,歷試於户部,三年後僅「始授福清縣河泊官。」91從 修書到歷試戶部經過了八年的時間,最後僅得到未入流的河泊所大使一職,
這樣不堪的情況在永樂朝之後不斷出現。宣德年間,崑山名士夏佑的故事也 充份說明了薦舉人才擔任雜職的苦境,鄭文康對夏佑的經歷有這樣的記載:
……存賢,諱佑,姓夏氏。宣德中由儒士,薦起授台之臨海丞。時年 二十餘,頗負英氣,不能屈下於人,未一載輒得罪,例該除名,遇恩 宥,左遷廣東海北鹽課提舉司白石塲大使。三年有惜其才者薦之,轉 禮部鑄印局,又改户部檢校批驗所,九年通考,陞福建建寧府廣實倉。
存賢積官廿餘年,南北走萬餘里,始得入從九品官。歷四所,銜皆大 使,亦命矣哉!92
鄭文康認為夏佑的情況「亦命矣哉」。雖然說夏佑的任官過程中,曾經受到
「惜其才者」的薦舉,但也不過改為禮部鑄印局大使,一時改為中央的雜職 官,但仍未有機會脫離雜職階層。這位薦舉夏佑之人,據張大復的記載,是 永樂、宣德朝的禮部尚書胡濙。張大復認為「胡忠安立朝,奬成後進,因儀 部,識臨海丞(即夏佑),辟爲鑄印局使,此非處賢者之路,要欲觀其所由,
不次需用,竟于坎懔終其身,人之知不知,故未爲遇不遇也」93,文句中隱 約的透露出,雖有達官惜才薦之,但夏佑還是只能在雜職中打滾。與夏佑任 官二十餘年的經歷相比,他的弟弟夏遂就完全不一樣了,夏遂僅僅有三十三 年的生命,卻因科舉一途,在十九歲成舉人,二十歲登進士,最後擔任正六
91 王直,《抑菴文後集》,卷九,〈送尹子源詩序〉,頁524b-525b。
92 鄭文康,《平橋稿》,卷十二,〈誌銘〉,〈夏存賢墓誌銘〉,頁621a-622b。
93 張大復,《崑山人物傳》,卷三,〈皇明崑山人物傳〉,〈夏佑、弟遂〉,頁582b-583b。
品的禮部主事。夏遂在官場不過短短十年,就達到了其兄二十年不可能達到 的地位。
夏佑與夏遂兩兄弟,代表的並非科舉與薦舉出身上的差異,而是雜職官 地位的逐漸下降所造成的。夏佑雖然為薦舉出身,原本被授與縣丞之職,如 果沒有得罪左遷,他仍然可能經此上昇,也許有機會顯達。但他一旦下降至 雜職官,憑一己之努力,也不可能有機會上昇到從九品以上。這實際上突顯 了永樂朝之後,雜職官員政治地位下降的情況。張大復所說的「此非處賢者 之路」,除了說明雜職官昇遷的困難,更重要的是說出了雜職官已經不是「賢 者」,即儒士之所應任。永樂後的雜職官地位下降,更大的原因是吏員大量 的進入雜職官之中,成為雜職官的最主要出身。
小結
明代的「雜職」一詞,在洪武十三年之前,用來通稱未入流品的官員,
包括了教官、首領官與其他未入流官員。洪武十三年以後,排除了教官與首 領官,雜職官的法定位置才確定了。此後隨著雜職官的品級陸續的調整,在 洪武二十六年以後,明代雜職官才真正與未入流品官區別開,雜職官與其他 官員,不再以品級區分,而改以職權區分。
雜職官的起源是唐宋以來的監當官,這一制度,是用來管理了除了田賦 以外的各種政府收入來源,以及交通、訊息、醫療、天文曆算等等服務,對 政府運作有相當重要的意義。元代將監當官負責的事務,建立在戶計制度之 上,產生了一種獨特的管理制度,將所有百姓編為不同的戶計,設置各自不 同的職官管理,負責政府各種需要,這些官員也就是雜職官。明初繼承元代
的雜職官制度。根據本章的討論,雜職官有以下幾個定義:一、有獨立於地 方的衙署;二、有附屬於衙門的胥吏與戶役,獨立執行中央交負的職務;三、
獨立的會計單位;四、考覈由中央進行。
但在洪武十三年改制時,隨著出身元代吏員的官員層在朝中的衰弱,加 上恢復漢族政權的目的,雜職官制度開始引發討論。從洪武十三年到二十四 年之間,雜職官終於得到了相應的政治地位,但是以降低品級做為代價,從 足以抗衡地方官的地位被降為從九品、未入流的小官。
雖然明代雜職官的品級被降到十分低的狀況,但卻依然保留的元代以來 的各種特性,如有所轄的編戶(即諸色戶役),單獨的衙門,獨立的會計單 位,獨立的吏役,甚至有獨立的轄區。這表示,歷經洪武十三年改制後的雜 職官,雖然雜職官得到了制度上的位置,然而只是一種暫時性的措施,雜職 官的問題尚未完全解決。洪武改制所留下的各種問題,在不遠的未來也將一 一浮現。最終導致雜職官制度的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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