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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現代漢語口語及書面語語言特徵

4.1 現代漢語口語及書面語詞彙特徵

4.1.3 潛在詞彙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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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詞素的構成中可概括瞭解現代漢語在不同語體中構詞傾向,從單純 詞方面談起,口語的單純詞中仍包括著些許的重疊詞以符合口語型態描述 的動態表現,書面語的單純詞多以一單音節一詞素的形式呈現。從合成詞 的方面著眼,口語的派生詞多運用構詞詞綴,即語意完全虛化的詞綴,以 符合漢語中雙音節韻律的潛在規則,相反的書面語中運用構詞詞綴偏少,

反而可從語料中觀察到大量的類詞綴,而此類詞綴的形式即可連結到後述 複合詞的構成,筆者從中發現書面語中並列形式的複合詞有許多的潛在詞 彙,可從中發現構詞規律及成為類詞綴的過程,為書面語中的一大特性;

相反地,口語中為達交際目的多運用偏正形式即中心語及修飾語的組合,

讓交際內容趨於完整故而創造詞彙以填補交際內容中時而找不出詞彙描 述的窘境,為口語複合詞的特色。

4.1.3 潛在詞彙構成

承上節所述,筆者觀察口語及書面語兩種語體複合詞的構詞形式,可 發現書面語體中一種形成潛在詞彙(potential word)的方式,故從此節中進 而探討之。書面語複合詞常有類似並列式的複合詞,具縮略語的形式但尚 未完全詞彙化的詞語。此種複合詞形式於董秀芳(2002)曾被提出,董指出 雙音詞有三個主要來源:一是從短語而形成的,這是雙音詞的最主要來源;

二是從由語法性成分參與組成的句法結構固化而來;三是由於構詞成分不 在同一層句法層次上,只是在線性順序上相鄰連接而成的雙音節詞。董認 為從句法到詞法是一個漸進的過程,短語與複合詞構成一個連續統,因而 這兩個範疇之間的邊界是模糊的,複合詞內部成分之間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有著詞彙化程度的差別。故筆者將從董秀芳的研究發現支持書面語語料中 發現的潛在詞彙,瞭解其構詞原因、方式並試證明其詞彙化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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縮略語廣義而論,凡是將全稱(Full name)或音節較長的詞語通過簡縮 或切除(clipped)而形成音節較短的語言形式我們都可以稱為「縮略詞」。常 見的形式如清大(清華大學)、成大(成功大學)等縮略形式,今筆者推衍至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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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在書寫的過程中能夠求精簡求趨同,故選擇縮略語已達精簡原則。

馬丁內(Martinet)提出「語言經濟原則」,指出語言使用者於從事語言活動 時存在促進語言發展的力量,這種力量可歸極為人們為表達的需要而與生 理及精神上的自然惰性之間產生的衝突。也就是說表達的需求促使人們運 用語言原則去創出更多更新更複雜的語言單位,而人們的惰性則傾向使用 較少費精力、具有普遍性的語言單位。當兩者相衝突時,為確保表達內容 的完整度,便用固定、有限形式來表達所說,而只要此種形式能夠為他人 所解構其意,瞭解所述則達到最大效益的效果。

在書面語語料中呈現短語縮略式複合詞,筆者發現此類詞彙在語料中 能產性,便是以一詞素作為成詞基底推衍而生的詞,此類詞彙的創造形式 是取其中一詞素的單一義項,接上與原詞彙中同一詞類的詞彙以同樣構詞 類型的雙音節詞。以表十五例釋:

表十五、短語縮略式複合詞之能產性

並列複合詞 例證

估 推估、評估、估計、估測、估量

推 推論、推廣、推進、推展、推翻

論 論述、論辯、論據、論斷

議 研議、審議、倡議、決議

述 論述、引述、闡述

偏正複合詞 例證

深 深怕、深受、深感、深知、深思、深究、深植

主 主辦、主政、主觀、主導、主演、主打

共 共治、共享、共創、共存、共鳴

備 備受、備感、備查、備審、備援

主謂複合詞 例證

稅 稅收、稅捐、稅改

動賓複合詞 例證

炒 炒樓、炒房、炒股、炒風、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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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面語複合詞並列式占多數,故先從其瞭解其構詞形式,以「議」字 為例,議字用至今已有「討論、商量」之意,而「議」字易與其他動詞連 用形成縮略形式,便以並列形式成詞,最終便以『動+動』的形式造詞,

便從語料中發現研議(研究議論)、審議(審查議論)、倡議(提倡議論)及決議 (決定議論)等詞。再者偏正複合詞中的「深」及「主」也可用偏正構詞形 式推論此類型的造詞功能,「深」字有深刻、深厚、深奧之意,而後接動 詞作動詞的修飾時,便可以將原本動詞的程度再次加強加深,故而產生『深 +動』的形式,而此形式從於唐朝杜甫的〈遊龍門奉先寺詩〉中就可先一 探其用法,「欲覺聞晨鐘,令人發深省。」其中的「深省」意即為深刻的 省思,故後來便以此『深+動』造詞,則有深怕(深刻的害怕)、深受(深刻 的感受)、深感(深刻的感覺)、深知(深刻地知道)、深思(深刻的思考)、深究 (深入的研究)、深植(深刻的植入)等字。偏正形式以「主」字創詞,主原意 有主人後來引申至主要之意,『主+動』有『由…為主所做的動作』,主辦(主 要辦理)、主政(主要執政)、主觀(主要觀察)、主導(主要領導)、主演(主要 演出)。另外,因主謂、動賓及動補三形式在書面語語料中原比例就少,仍 有些許例證,以「稅」為單一詞素所成的主謂形式造詞為例,以『稅(N)+

動』的構詞形式而成稅改(租稅改革)、稅捐(租稅捐助)、稅收(租稅收回)等 字詞造出;近期因房地產的議題討論繁多,故從「炒」字著手,「炒」之 意為刻意以人為操作製造某種效果以達成目的,故從『炒(動)+名』所造詞,

炒房(炒作房屋)、炒樓(炒作樓房)、炒股(炒作股票)便是由此形成。

最後詞彙化的程度,應先辨識詞彙化的定義及標準以檢視此短語縮略 式複合詞的構詞形式,首先張誼生(2000)認為詞義的融合會導致詞的結構 關係和句法功能的改變。所謂融合1(mixture),是指本來是兩個獨立的性

1 文中引述張誼生對於詞義「融合」的概念,英文以「mixture」解釋,筆者認為複合詞詞義間的

界線漸趨模糊,已改變原先詞義的型態,「mixture」偏向指原來詞義單位仍保留,故英文應以

「fusion」解釋較為適合,兩個英語詞彙的釋義為詞彙不同的複合程度,此時筆者所指應為

「f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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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不同的語言單位,由於語義的不斷虛化,詞義的逐步融合,最終合成一 個新詞。張誼生的融合(mixture)不如 Hopper & Traugott 的「fusion」適 切。董秀芳(2002)將雙音詞的發展過程中將歷經了一個從非詞分立的句法 層面的單位到凝固的單一的詞彙單位的過程,稱為「詞彙化」。筆者認為 從短語到複合詞是一個漸變的過程,因此這兩語言單位間的邊界是模糊的,

複合詞中有些詞彙已徹底詞彙化,不再具有短語的特性,這是最典型的複 合詞,更為大量的是正處於變化過程之中,既有短語的某些特徵,又有詞 的某些屬性;故對此董秀芳對於複合詞提出四個標準來判別詞彙化程度的 高低,簡列如下。

(1) 存在一個相應的同義單音形式,但組成成分不能換序︰

如:學習/習學→學習/學

(2) 不再有同義的單音對應形式︰

如:斥/責/斥責(其組成成分不能再以單音詞呈現)

(3) 意義上發生了由具體到抽象或由泛指到專指的引申︰

如:(梅子)墮落→(道德)墮落 (4) 句法功能發生轉化︰

如:學問 (V)→學問 (N)

董秀芳(2002:36)

以上所列四種情況,是複合詞在歷時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四種詞彙化特 徵,其詞彙化程度依次提高,故筆者將以董秀芳(2002)所提的四種標準檢 視筆者所提短語縮略式複合詞的詞彙化程度。先以並列式動詞的「論」字 為例,語料中有論述、論辯、論據、論斷四個例證,不符合(1)因不符縮略 語將兩詞彙各取一詞素表意的公式,且四個詞彙皆不可調換語序,「論辯」、

「辯論」兩者意義並不相等。(2)中規則所述即短語縮略式複合詞中的詞素 只能以詞素的身分出現,不能再獨立構成單音詞。「論」字表說明,論述(說 明述說)、論辯(說明辯論)、論據(說明依據)、論斷(說明判斷),「論」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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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中仍有其單音詞獨立存在的使用規則,且就語意來看,短語縮略式複合 詞的單一語素並不能代表該詞彙的完整意,故不符合規則(2)。規則(3)表述 有些雙音詞在整體意上會有所延伸,或從具體為抽象,抑或從具有寬泛的 外延變成表示比較專門的意義,以「論斷」為例,於下列例句中並無專指 或抽象化的狀態,也無在整體意上做延伸的現象,如語料中所示「論斷」

之意並無脫離原「說明判斷」之意:

本來核災就很難論斷(V.)其安全距離,… (W72)

… 競選支票兌現與否,並不能完全論斷(V.)一位領導人的功過。(W28) 由於國情不同,很難客觀論斷(V.)。 (W81)

如:判斷核災的安全距離、斷定領導人的功過或客觀判斷事物。再者,

短語縮略式複合詞亦不符規則(4)的說明,董認為複合詞整體成分的功能和 其組成成分的功能不同,所以原本詞意的分析性減弱甚至喪失,詞意綜合 性增強,然而筆者所發現短語縮略式複合詞的詞類甚少轉品,大多維持原 來成詞基底的詞類,可從上述的語料觀察得知,「論斷」之「論」為動詞 表說明,「斷」也為動詞表判斷,兩詞根並沒有轉變詞類,且筆者於檢視 多數短語縮略式複合詞亦很難符合四項規則。故筆者便推論短語縮略式複 合詞仍尚未詞彙化,仍停留在短語的語言單位。

再加上,今觀察短語縮略式複合詞多因縮略後仍受到形式制約,再加 上其欲符合既有詞彙的構詞形式造詞的前提下使其對於後接詞素的有所 限制,故詞彙能產性程度不是很高,但不能因此就妄下結論其不可成詞,

若是短語縮略式複合詞的規則已於語料中大量出現,此語言現象依循語言 使用規則終可能詞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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黏著性,(4)分布位置有定位性,構詞時詞素位置固定,為前綴或後綴,(5) 構成詞語有類化性,即所構成的詞語有固定的詞性,(6)構成的詞語以雙音 節或三音節為主(2001:154)。從 4.1.2 中類詞綴舉例運用 Packard(2000) 對 於中文構詞的原則可先將其與構詞詞綴(word forming affix)區分,構詞詞綴 具高度的語法功能、語意概括性、能產性高,類詞綴強調其語意功能,像 是「反-」於成詞的過程中原語意「反對」之意未因成詞而全然虛化,故有 反恐(反對恐怖攻擊)、反核(反對核能)、反中(反對中國)、反服貿(反對服務 貿易協定),且加上「反-」並沒有改變其論旨角色,故依據 Packard(2000:

黏著性,(4)分布位置有定位性,構詞時詞素位置固定,為前綴或後綴,(5) 構成詞語有類化性,即所構成的詞語有固定的詞性,(6)構成的詞語以雙音 節或三音節為主(2001:154)。從 4.1.2 中類詞綴舉例運用 Packard(2000) 對 於中文構詞的原則可先將其與構詞詞綴(word forming affix)區分,構詞詞綴 具高度的語法功能、語意概括性、能產性高,類詞綴強調其語意功能,像 是「反-」於成詞的過程中原語意「反對」之意未因成詞而全然虛化,故有 反恐(反對恐怖攻擊)、反核(反對核能)、反中(反對中國)、反服貿(反對服務 貿易協定),且加上「反-」並沒有改變其論旨角色,故依據 Packard(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