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澎湖觀光賭場政策之環境背景
第一節 澎湖近代發展及地理特色
澎湖發展歷史遠可追朔自元代,甚至早於台灣本島;國民黨來台後,發展重心 為台灣本島,澎湖由於位於台灣海峽,被視為軍事要地,在軍事要地的時代,兩 萬餘的駐軍相關人員,為澎湖帶來可預估的經濟來源,但1984 年精簡駐軍後,澎 湖整體發展限制浮出抬面,包括與台灣本島的交通不便利,澎湖與台灣本島僅有 固定航班的海空運輸,且必須視天候刪減,產業發展必要的人員、物資無法充分 與外界交流;其次冬季強勁的季風影響了海空運輸,亦使澎湖觀光發展受限。
根據統計資料,至澎湖觀光的遊客多集中於春夏兩季(3-9 月),這兩季湧入的 人數至少佔全年旅客數一半以上,大量人潮於短期間湧入,致使觀光服務業有供 不應求的情況;另一方面,在淡季時,市場需求變小,原本為供應旺季觀光的大 量服務設備,卻面臨閒置的局面。供需情況隨季節劇烈的變化,使觀光業者很難 決定出適當的發展規模,或是不敢貿然地投資經營觀光服務業。
為強化澎湖發展體質,公部門陸續進行相關研究,在地方層級部分,澎湖縣政 府於1984 年 6 月,委託中興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完成「澎湖縣六年綜合發展計畫 研究報告」;及1996 年 3 月「澎湖縣綜合發展計畫」 由澎湖縣政府委託台灣大學 地理學系暨研究所進行技術規劃工作,進行重點部門、議題的補強。
中央層級部分,行政院經建會於1989 年完成「澎湖縣綜合開發計畫指導綱要」、 交通部觀光局 2003 年 12 月委託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完成「雲嘉南濱海旅遊線觀光 整體發展計畫」,將澎湖一併考慮在雲嘉南旅遊觀光線中、1995 年成立的交通部 澎湖風景管理處,配合交通部觀光局研訂執行的「澎湖風景特定區觀光遊憩建設 計畫」,內容雖多(包括:填築海埔新生地,開闢渡假遊樂中心一處、興設遊客服 務中心三處、整建開闢遊艇港暨遊樂船碼頭五處、規劃設置並鼓勵民間投資開發 渡假旅館區三處,以及整建全區遊憩據點十五處),但多為單一目標式的執行計畫,
缺乏以澎湖縣為主體之宏觀與其整體性的發展視野(例如:澎湖南區青灣的仙人 掌公園,擁有得天獨厚的美景,以及澎湖特有的生態,卻未開發)。同時,中央、
地方在各自的執掌考量下,所執行的計畫常常缺乏整合,甚至產生衝突(例如:
計畫架構與新的國土計劃體系中的縣綜合發展計畫內容不一)。
在上述背景下,澎湖地方商界人士與民意代表,開始提出以建設觀光賭場發展 澎湖的構想,但也由於博奕產業的負面特質,使得此政策自始即受到反對聲音的 質疑。正反雙方二十餘年拉鋸期間,大多數民調雖偏向贊成,但也都表達明顯的 疑慮,因此持續進行意見調查與評估;反對方部分,在離島建設條例10-2 條通過 之前,基本上是公民個人及其相關組織的抗議,運用最頻繁的方式則是以投稿、
公開呼籲等方式反賭(特別是釋昭慧法師、葉智魁教授);離島建設條例10-2 條通 過後,成為地方公投的實踐法源,贊成方認為過去的多數民意均為贊成,樂觀提 出澎湖興建觀光賭場公投,至此,反賭方逐漸擴大為更多公民個人與公民團體。
壹、澎湖發展暨人文歷史
一、發展概要
澎湖群島位於中國大陸與臺灣之間,由於具有先天地理與港灣的優越特殊條件,
自古即為軍事要衝及重要的移民中繼站,是台灣開發最早的地區26。不過,澎湖的 地位並不只是在交通上,它更是控制台灣的樞紐位置,以及中國東南海疆的屏障,
這也註定了它的發展與限制都深受戰略地位的影響。
日治時期,在「農業台灣、工業日本」的政策下,唯獨澎湖是以水產品及港口 貿易為主。由於日本將澎湖視為南向侵略的要港,加上開放馬公港對外貿易,因 此,日據時代開始對澎湖加以建設,奠定澎湖現代化的基礎。
國民政府時期,澎湖對台灣的重要性仍緣於軍事考量,大量的國軍駐守,並多 賴一級產業為生。到1980 年代以前,政府對公共設施的投資多半集中在全國性基 礎建設,繼而拓展到交通較佳的鄉鎮。澎湖由於漁業枯竭、耕地貧脊,加上沒有 工作機會,和台灣的發展差距愈來愈大,人口漸漸外流,發展也逐步邊緣化(鄭 如意,1998:4)。
其後,1984 年「陸精四號案」生效,原駐守當地的第四十三軍移駐台南,專 設澎湖防衛司令部於澎湖原地衛戍,之後配合各項「精實案」的實施,使得駐軍 也從初期22,000 人降至 8,000 餘人(蔡明慧、林長安,2005:100-101)。
26 澎湖縣政府官網 http://www.penghu.gov.tw/
解嚴後部分海岸地區開放,加以台灣國民所得提高,促成觀光事業發展,曾為 澎湖帶來發展機會,但旋即因海外旅遊興盛且觀光設備未加改善而欲振乏力。
由此可見,澎湖發展的邊緣化和國家政策有關,中央並沒有針對澎湖制定政策。
簡單的說,澎湖的發展取決於本身的自然環境,而非由政府建設上的外力得到改 變。另外,澎湖長久以來的軍事色彩,一切都以軍事為第一考量的施政目標,澎 湖也就隨著國家的軍事政策及軍隊的進駐、撤防而繁榮、沒落。
二、人文特色
根據澎湖縣政府文獻研究,澎湖的人文特色以傳統的聚落社會及生活方式27 為主,並從中發展出新興文史團體。
(一)以村里為範圍,宮廟為中心的社會關係
由於移民過程中所建立的農漁社會,最主要的力量來自兩大部份:民間信仰 的宮廟與祖先崇拜的宗族,尤其是前者,經常成為地方社會的實質中心。
由於惡劣的自然環境,加上早期移民生活的艱苦並與大自然搏鬥的歷程,演 變成對於鬼神特為崇敬的精神文化。相較於台灣其他地區以姓氏宗祠為聚落的精 神中心,澎湖的每一聚落除擁有一個以上的宮廟外,並在聚落周圍分設五營、石 敢當以避邪阻剎。宮廟通常為聚落裡最高大、華麗的建築,並作為精神與信仰中 心。澎湖的宮廟體系對於當地居民主要有兩大功能:1.宗教功能:保佑居民平安、
生活富裕外,居民相信宮廟內的主公及其其他神,以及其附屬廟、將軍廟、避邪 物等,構成一超自然的防禦體系,使居民免受邪剎迫害。2.社會功能:宮廟及其主 祭神,對外代表其聚落單元,參與各社群單元間的相互或共同活動,對內則為聚 落單元的精神中心。
直到現在。澎湖的宮廟組織或宗族組織,除了擁有固定資產外,也透過各種 祭典儀式,強化其認同,而且在現代社會的洗禮下,並沒有式微,由這些民間團 體貫穿地方社會,巧妙地轉化成為民主政治選舉制度相當重要的網絡,成為地方 政治的主要運作方式之一。
27澎湖縣綜合發展計畫官網 http://gisapsrv01.cpami.gov.tw/cpis/cprpts/Ponghu/total/total.htm
在昔日移民社會的傳統下,澎湖每個聚落單元不僅有其信仰的「主公」(或 稱為「主佛」、「主神」、「鎮殿主神」),並為其主公興建「宮廟」(或稱為
「大廟」)。多數的聚落單元座落在獨立的港邊,社群範圍、社群成員及社群組 織相當明確,以男系及其延續為主。社群成員共同擁有宮廟所有的資產及荒埔地、
並維持宮廟及其附屬廟之祭祀與設施,以及維護社里秩序之各種支出與宮廟的祭 祀儀式活動。此外,社群成員亦自行成立「公司」或「委員會」等自治組織,以 綜理全社里的神事及民事。
不僅是單獨的聚落信仰,澎湖群島在長久的發展過程裡,透過跨聚落的信仰 及宗族活動,串連了一個完整獨立的區域性文化體系,例如普渡活動、各大宗族 的祭祖、舊奎璧澳六社的聯合「祭王」、文澳城隍廟出巡六保等。這種以「交陪 廟」與「宗祠」為中心、相關的出巡與祭祀活動為機制的社會文化體系,形成澎 湖的地方文化生活與地方認同。
(二)維持農漁生產步調的生活節奏
一般來說,澎湖多數的聚落社會生活,其時間的節奏感較現代都市來得緩慢 許多。主要是因為「社會時間」配合著農漁生產的「自然時間」;簡言之,由於 傳統的農漁生產方式,高度仰賴自然的脈動,使得澎湖人的社會生活仍配合著歲 時節令的生活步調,保有昔日的特色。
(三)單一、較晚形成的文化認同力量
相較於台灣,澎湖的文化認同力量不僅形成時間較晚,組成也較單一。能夠 表現澎湖公民社會力量的文化團體,約在1990 年代後陸續成立。這些文化團體的 主要成員主要以教師、文化工作者為主,以文史調查、史蹟導覽為出發,進而到 以公共利益的角度來關心相關的文化事務,扮演了當前地方重要的反省力量。
台灣本島的鄉土文化運動約興起於1980 年代,吸納了地方仕紳、環保人士、
文化工作者、社區工作者、NPO 等較多元的力量。澎湖大部份的文化工作者主要 為老師或是公務人員,對於澎湖學的提倡、澎湖文化活動等推廣地方文化資源的 調查已獲致了相當的成果,如維護並發展二崁村落。
貳、澎湖地理特色
在位置與面積部分,澎湖群島位於中國大陸與台灣之間的台灣海峽上,南北長 約60 餘公里,東西寬約 40 餘公里,是臺灣唯一的島縣,由 90 座島嶼組成,群島 中無人居住的島嶼有71 座,總面積為 127.9636 平方公里,佔台灣地區總面積 0.35%,
其中,澎湖本島所占面積為50.64%,其他屬島面積為 49.36%。(澎湖縣統計概要,
2008:1)。
一、土地利用
在2008 年底,已登記的公私有土地面積為 12,138.75,佔全縣土地總面積 95.68%。
以地區別來說,馬公市占 27.74%為最多,其次為湖西鄉,以七美鄉為最少;以類
以地區別來說,馬公市占 27.74%為最多,其次為湖西鄉,以七美鄉為最少;以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