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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政策內涵之探討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政策內涵之探討

本節旨在探究教育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政策相關之內涵,其包含政 策形成背景、政策規劃藍圖、政策預期效果、政策執行現況與政策爭議。以下分 項說明分析結果:

壹、政策形成背景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於93年訂頒,並於94年度編列10億元經費,由各 校提出計畫爭取,透過競爭性的獎勵機制,鼓勵大學提昇教學品質,並發展國內 教學卓越大學典範。而計畫經費自95年度起至97年度止,每年擴增為50億元(教 育部,2006b),補助範圍含蓋師範、體育及技職校院。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政策形成主要與四項背景有關,其分別為大學生 平均素質降低;高等教育經費的稀釋;大學院校生師比率過高;大學普遍存在著

「重研究、輕教學」的傾向。以下分別說明此四項背景之內涵(教育部,2006a):

一、大學生平均素質降低

於民國70年代中期起,由於我國社會風氣的開放、國家經濟的發展、人 民的需求及資訊的快速累積等因素,導致我國對高等教育的需求快速擴增,而政

府也積極暢通高等教育的升學進路。由於政府部門過度的暢通高等教育升學之進 路,將推進的重心著重在校數的增加,忽略了學生學習與教師教學品質的提昇,

因而造成了學生平均素質降低之結果。

二、高等教育經費的稀釋

由於近年來政府財政稅收之緊縮,教育經費之補助無法配合大學院校數 量之擴充,導致整體教育資源的稀釋。大學教育經費的成長受到限制,也因此直 接影響大學整體品質及其競爭力。

三、大學院校生師比率過高

國立大學實施校務基金後,政府補助經費逐年緊縮,且因員額編制之限 縮,導致新增調整之系所生師比過高。

四、大學「重研究、輕教學」的傾向

近年來教育部推動之改革較著重於提昇大學研究水準,如推動「大學學 術追求卓越發展計畫」、「研究型大學整合計畫」及「發展國際一流大學及頂尖 研究中心計畫」等競爭性獎勵經費。其改革重點均在提昇大學研究水準,補助指 標及經費核定等均著重在大學的研究表現績效。而大學教師之升等、考核制度及 教育部對大學進行評鑑之機制等,亦多為研究績效取向,而對於大學最基本的教 學品質並未給予相對的重視,也因此促使大學形成「重研究、輕教學」之風氣。

貳、政策規劃藍圖與構思

藉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計畫書內容之分析,可得知「獎勵大學教學 卓越計畫」政策規劃之藍圖與其構思,主要是期望各大學能藉由計畫之推行,使 之達成五項目標,其分別為(教育部,2006a):

一、 強化大學對「教學核心價值」的認知

改變學生被動之學習態度,使之成為主動的學習者。

二、 提昇教師教學專業能力及對教學之投入

如建置各項教學支援系統、建立教師專業成長之輔導措施、提供教師

改善教學所需之各項協助措施、提昇教師教學專業能力、落實教師教學評鑑及淘 汰機制等。

三、 建立完善之課程規劃及教學評鑑制度

藉由專業課程、共同課程及通識課程之妥適規劃,以提供學生畢業後 之就業基本能力。並鼓勵定期舉行教學評鑑,持續追蹤評鑑改善建議之後續辦理 情形,以做為學校提昇教學品質規劃與資源分配之依據。

四、 增強學生學習之意願,強化就業競爭力

藉由各項教學方案之推行,營造學生主動學習之校園氣氛,強化校園 內師生互動機制,培育學生擁有具有自發、激勵性與健全性之學習氣氛,激發學 生積極學習之動機與意願。

此外,加強學生基本能力指標之要求及學生學習成效之考核、訂定合理學生淘汰 機制、改進學生成績評量方式,以提昇學生專業能力以強化學生就業競爭力。

五、 提昇國家競爭力

藉由以上四項構思,使大學著重於教學層面之品質提昇,以增強學生 之競爭力。而學生更俱競爭力,則可帶動國家競爭力之提昇。

參、政策預期效果

教育部推動「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預期效果,分別有直接效果與間接 效果,以下則分項說明(教育部,2006a):

一、直接效果

教育部期望藉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推行,強化大學對「教學核 心價值」的認知,使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及主動學習者;教師教學專業水準的提 昇;大學院校建立完善健全的課程規劃機制;藉由學習成效的輔導制度的建立、

強化學生的學習意願與學習成果的提昇;藉由教學評鑑制度的建立提昇教學品 質;藉以 30%至 40%的學校獲本項經費補助,帶動本國全體大學院校整體競爭力 之提昇。

二、間接效果

(一)建立以優異計畫申請競爭性經費之客觀獎助模式

藉由「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推行,建立政府對私立校院之獎勵 補助,或公立學校之校務基金,其均將以優異計畫申請競爭性經費作為編列之主 要依據,而以其實際辦學績效為經費核撥之模式。

(二)整體教學環境之提昇

教育部以額外經費建立誘因,鼓勵各大學院校建立特色及分類發展,

並作多元發展之方向,激勵各類型學校積極於其專長領域中追求卓越,亦可整體 調整大學運作方式與發展策略。

(三)提昇國家競爭力

藉由本國全體大學院校教學品質之提昇,改善整體教學環境與風氣,

以培育更為優秀之高知識份子與國家發展所需之人才,並提昇本國於國際間發展 應有之競爭力。

肆、各年度政策執行現況 一、94 年度執行現況

教育部為使各校確實瞭解「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宗旨,特別於 93 年 12 月 24 日邀集各大學代表召開說明會並頒佈此計畫。凡符合本計畫申請條件 者,均可於 94 年 2 月底前提報學校整體改善教學品質計畫爭取,由教育部邀集 學者專家組成審核小組,經初審及複審之程序並依審核結果,擇定數所教學卓越 學校核定補助經費,獲教育部經費補助學校應將教學成果公佈於網站並召開教學 成果發表會(教育部,2005)。

94 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共計有 54 校(國立 22 校、臺北市立 1 校、私立 31 校)提報計畫申請。為求公正進行評審,教育部乃邀請學者專家組 成「審議委員會」進行評審,審核作業分初審及複審兩階段辦理。初審通過之學

校應就提昇教學品質所遭遇的困難及具體改進措施、發展特色(含重點學門領域 之規劃)及經費運用原則等向審議委員會進行簡報再召開複審會議,審核擇定獎 助之教學卓越學校(教育部,2005)。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推行乃使國內大學更全面地關注教學品質提昇 之相關課題,但受限於經費的限制,必須有所選擇,在初審階段,除就學校所提 報教學績效考量外,也針對學校所提未來發展計畫的內容是否具備開創性及效益 性等綜合考量(教育部,2005)。

關於 94 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之審查,審議委員會根據申請學校 之辦學理念、教學品質成果、提昇教學品質具體措施及規劃等審核擇定 13 所學 校為本年度經費補助,其中包有國立政治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台北藝 術大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東華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中原大學、

世新大學、逢甲大學、元智大學、高雄醫學大學、輔仁大學等獲得補助,經費補 助總額度共計有 979,000,000 萬元(教育部,2005)。

二、95 年度執行現況

95 年度計畫審核係結合「94 年度業獲補助學校」之考評結果及「95 年度 新申請學校」計畫之審核結果辦理,考評未通過學校不予繼續補助,而由新申請 學校獲得補助,以符合計畫競爭性經費精神(教育部,2006c)。

95 度共核定 26 所學校(不含藝術及體育類大學),其中包含國立 11 校(分別 為國立中正大學、國立東華大學、國立高雄大學、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新竹 教育大學、國立嘉義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南大學、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國立聯合大學),私立 15 校(分別為大葉大學中原大學、

中國醫藥大學、世新大學、玄奘大學、亞洲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淡江大 學、逢甲大學、華梵大學、臺北醫學大學、輔仁大學、銘傳大學、靜宜大學)(教 育部,2006c)。

其中國立東華大學、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國立臺灣海洋

大學、中原大學、世新大學、東吳大學、東海大學、逢甲大學、輔仁大學乃是至 94 年度起即獲得經費之補助,其餘學校乃為 95 年度新申請經費補助者。

95 年度核定之總經費補助共計有 2,100,000,000 元,其中包含 94 年度延續 性 計 畫 核 定 經 費 額 度 250,000,000 元 與 95 年 度 計 畫 核 定 經 費 額 度 1,850,000,000 元(教育部,2006c)。

整體來說,「95年度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50億預算經費的運用分成二部 分:第一部分是運用於教學部份,卓越學校的審定補助約為35.2億元;第二部分 是教學資源中心及重點特色領域人才的培育計畫,約14億元。

而高等教育體系包含一般大學、體育校院與師範校院等,95年度共計58所一 般大學提出申請,經審議選定其中28所(含藝術與體育類)學校擇優補助,總經費 為18.5億元。而技職類校院,95年度共計有71所學校提出申請。因為技專校院的 教育目標及教學品質與一般大學有所區隔,共有30所學校獲得補助,補助金額為 14.2億元。

三、96年度執行現況

96年度計畫審核係結合95年度業獲補助學校之考評結果及96年度新申請 學校計畫之審核結果辦理,考評未通過學校不予繼續補助,由新申請學校獲得補 助,以符合本計畫競爭性經費精神(教育部,2007)。

96年度共核定26所學校為本年度經費補助學校,其中包含國立10校、私立16

96年度共核定26所學校為本年度經費補助學校,其中包含國立10校、私立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