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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AI 應用、創作與藝術價值

一、 現行 AI 於藝術領域的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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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代,而是利用大數據與演算法,以及各種平台的數據串流來縮減人力,並讓機 器人負責像搬運行李、送餐等重複性高、勞動性質的工作,例如中國杭州的菲住 布渴未來旅館,即仰仗阿里巴巴集團具備的大量數據,結合手機支付、臉部辨識 來大量降低人力需求;除此之外,房內透過語音控制溫濕度、燈光等,甚至記憶 下住戶喜好的居住環境條件,更是現在許多國際旅館已經具備的功能(陳君毅、

高敬原,2019 年 1 月 30 日)。然而這些服務涉及資訊收集與利用,旅客的個人 資訊保護就成為了重要的課題,也是未來各個產業智慧化時必須面對的問題。

從旅館業的發展可以發現,過去我們將人工智慧用於取代勞力性質的工作,

但是近年來因為深度學習技術的發展,人工智慧所應用的領域越來越傾向數據收 集、分析與應用,是屬於被認為需要「腦力」、「智力」類型的工作。在台灣,人 工智慧現今主要在五個領域中被廣泛應用:醫療、工業製造、商業市場分析、網 路安全、教育與研究(行政院數位國家創新經濟推動小組,2018)。其中除了工 業製造以外,其他領域在過去都是我們認為機器無法取代、只有人類才能完成的 工作,但如今已經可以慢慢被機器取代。李開復(2017)在台灣大學的畢業典禮 致詞中提到,雖然 AI 可能會取代許多工作,但創造力與服務性的工作將會是 AI 最難取代人類的部分。飯店業的例子為我們說明了服務性的工作確實難以被完全 取代,然而人類的創造力是否真的那麼獨一無二、無法複製,卻有一定的討論空 間,因為機器人不具備創造力的預設,是建立在機器人不具備情感與審美的認知 下,但這就真的等同於人工智慧無法具備創造力嗎(李開復、王詠剛,2017;

Nana Ho,2018 年 4 月 7 日)?近年來,AI 已經在各方面的藝術創作上取得突 破,比如文學、作詞作曲、繪畫等等。

一、 現行 AI 於藝術領域的應用

以文學來說,目前 AI 已經能創作出小說與詩集。日本的函館未來大學讓 AI 學習約千份的科幻小說,分析當中的詞語用法、結構後完成了作品,雖然在這約

四行詩(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Information Sciences Institute,2017 年 8 月 22 日)。在音樂領域上,既然 AI 已經在文學領域上能寫詩寫小說,能完成歌

(NVIDIA Taiwan,2018 年 11 月 18 日)。這兩者剛好對應到了楊奕軒(2018)

所指出的 AI 音樂生成目前應用的兩大領域:作曲輔助與配樂創作,前者需要較 重視對於樂理的理解,後者則更關注 AI 如何理解人類所需要的條件,例如曲風、

主題、歌詞等等。

3 SACEM,法文全名 Société des auteurs, compositeurs et éditeurs de musique,是法國當地的一個 非營利組織,目的在於保護音樂家的權益。該協會藉由作為中介者收取權利款項,並按權利比例 分配給作曲者與發行商來保護音樂家的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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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繪畫領域,AI 創作已經成功躍上了拍賣台,以 43.2 萬美元的價格成功 出售(中國時報,2019 年 1 月 27 日),而在美國羅格斯大學的實驗中,讓 AI 透 過對藝術史的學習來進行創作,並發現當 AI 不模仿人類現有畫風,而透過自己 的方式進行創作時,將有過半的人認為該創作出自於人類的手筆(Nana Ho,2018 年 4 月 7 日)。黃郁琪(2019)的研究將林布蘭本身的創作以及 AI 大量學習林布 蘭作品後所創作的《下一個林布蘭》並列詢問受訪者看法時發現,相較於林布蘭 本身的作品大多數人更喜歡 AI 的創作,且有七成以上的人會將《下一個林布蘭》

視作林布蘭本身的創作,然而當問到收藏價值的部分,有超過九成的人仍會否定 人工智慧繪畫的收藏價值,認為 AI 畫作沒有溫度、情感,同時又有可複製性。

事實上在《下一個林布蘭》這個創作計劃發起之時,即有藝評人認為 AI 無法複 製林布蘭的生命歷程,因此作品中更不可能複製林布蘭的畫作中所具備的人性與 靈魂(關鍵評論網,2016 年 4 月 7 日)。

無論是文學、音樂或是繪畫領域,當 AI 要創作出一項藝術時,都必須經過 深度學習的過程。深度學習是利用電腦建立一種模型,類似於人類大腦處理資訊 的神經元網絡,當我們把大量資料丟給電腦後,電腦便能自己分析、找出規則,

也因為 AI 創作經過這個吸收大量現有資訊而後進行分析後學習的過程,有許多 人對於人工智慧的創作存有疑問:究竟人工智慧的作品真的是一個全新的原創作

圖 2- 5 下一個布林蘭

資料來源:Kayue(2016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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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賞者具備先驗基礎,才能感受到音樂的美學。若以他律論視之,音樂創作是否 呈現具備美學,核心在於審美者而非創作本身,人工智慧創作有了人類給予的條 件限定,在不出差錯的情況下,滿足特定的情緒甚至是氛圍條件已非難事,如中 國節目【機智過人】中,微軟小冰根據節目提供的所謂「具備東方神韻、唯美的」

圖片獨立完成了具有古風意境的曲目(中國中央電視台,2017 年 11 月 24 日)。

他律與自律的說法也可呼應到其他藝術領域中,如同黃郁琪(2019)所進行 的實驗,若根據畫作內容,參與者對待 AI 創作與人類創作的評價並無明顯差異,

由此可知,雖然 AI 創作缺乏像人類一般基於情感的原動力,然而觀眾自有先驗 基礎能詮釋作品並產生共鳴,因此若以他律的觀點論創作價值,難有一個確切標 準;但若是揭露了畫作的創作者,參與者反而會有不同的價值判斷,此時的價值 判斷無關乎創作內容而在於藝術本質,也就更接近自律說所認為的美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