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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高危機真安全?

第二節 生活脈絡中的爸爸 V.S. 建制中的危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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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以及家防中心的督導,試著跟小瑾討論是否願接受庇護56。然而庇護伴隨而來 的變動,可能影響工作狀況與孩子就學,因此小瑾婉拒了庇護的提議。於是,在 阿海行蹤不明、小瑾不願搬離的雙重不安全狀態下,小瑾持續列管。

第二節 生活脈絡中的爸爸 V.S. 建制中的危險人物

問起大木,阿海那天為什麼要拿著水果刀去找小瑾,「他說想要帶著他的家 庭去新的地方過生活,重新開始」。小瑾跟阿海住在A市郊的U區,鄰里間的互 動緊密,區內只要一有什麼動靜,很快就會傳開。小瑾跟阿海婚後就一直住在這 個小區,阿海每天酒後擾妻的習性,已是U區家喻戶曉。小瑾也因為受不了阿海 長期的精神暴力,在 99 年的時候跟阿海離婚。儘管離了婚,阿海對家庭還是有 他的想像,想著有一天全家一起離開這個「是非之地」,或許一切就會不一樣了。

阿海是小瑾第二段婚姻的先生,兩人生了一個兒子。阿海跟兒子的關係非常 親密,但離婚後兒子主要由小瑾照顧,探視這件事便成為雙方頻繁衝突的原因。

「他覺得說,小瑾都會把兒子霸佔住,不讓他探視。不然就是他打電話給孩子,

小瑾不讓孩子聽,但這是阿海的講法。可是換到小瑾的講法,小瑾就會講說,他 三更半夜打來,小朋友都在睡覺了,或是他一天到晚喝完酒,就要載小朋友出去,

我哪敢讓他載出去。」然而對阿海來說,無法隨時隨地見到孩子,就是觸發情緒 的引爆點,連續好幾次下來的情緒累積,終於在 104 年 2 月全宣洩在砸小瑾的車 窗上。阿海因此違反了保護令,判刑、被關。

以一個父親的角度,阿海想與孩子有更多的連結,但因探視不成的憤怒宣洩,

使他的行為進到建制的視框,變成一種對小瑾的暴力、違反保護令的罪行。但阿 海認為自己正在盡身為父親的本份,卻因此遭受責罰,使他的情緒更堆疊助長。

「他在(監獄)裡面情緒又累積更多啦!所以一放出來的時候,他就要求看孩子。

小瑾當天就有帶孩子去給他看,也請警察陪同,可是阿海就很不爽,覺得為什麼 要叫警察,但小瑾她會怕。看完的隔兩天,就發生阿海去安親班把孩子帶走的事 情。那因為對他兒子來說,他很愛爸爸,爸爸也沒有傷害過他,所以就跟著走了。

56 「庇護」為家暴防治針對被害人提供的短期安置服務,提供希望脫離暴力環境的被害人,有 短暫中繼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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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阿海就打電話給小瑾說『要帶孩子一起去死』...後來調監視器查到阿海 的車是租的,警察去追蹤那台車的 GPS 才把孩子帶回來...阿海 8 號把孩子帶 走的嘛,再來 15 號就發生水果刀事件。」面對探視孩子的失落在安全至上的論 述中不被看見,於是在一次又一次的違反保護令後,不斷醞釀著阿海下一次爆發 的強度。

主責社工第二次列管評估:

104/11/9 案發當天,相對人酒後至被害人工作地點騷擾,且於被害人下班後在 店外等待,表示要被害人陪同其用餐,被害人及案同事皆擔心再發生衝突事件,

且相對人有喝酒情緒不穩,故被害人報警尋求協助。相對人因違反保護令,現羈 押中,然相對人對被害人仍有諸多不滿之情緒,羈押中仍寫信給被害人,表示出 監後會報答被害人,評估仍有安全危機,故建議持續列管。

第二個月列管時,阿海因為到小瑾工作的地方騷擾,違反保護令合併酒駕被 關到看守所。「其實大家(網絡)這一次都覺得可以除管了,因為他們覺得,既 然阿海已經在看守所了,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放出來,要不然就先除管」。站在 安全網的立場,阿海被關意味符合「安全策略奏效」、「法律途徑奏效」、「危 險源已解除或降低」三項除管指標57,得以解除列管。小瑾因為聲請了保護令、

報警、提出違反保護令,對建制來說,小瑾所採取的一連串安全策略皆發揮效果,

並連帶使阿海被羈押,透過法律途徑隔離了阿海對小瑾的騷擾,解除小瑾的危險 源,達到保護效果。因此,一旦符合除管標準,代表案件的危機程度降低,也就 安全了。但小瑾真的安全了嗎?

「但我提續管,因為我覺得就這樣解列了,我還是會滿擔心小瑾的安全。因為阿 海的情緒狀態一直都是很爆裂的,每次他被關回來又只是把氣全部發在小瑾身上。

那個模式就是一直循環,就是阿海只要出來,就會再去找小瑾的麻煩,然後小瑾 就要再去提違反保護令,阿海又要再被抓。我自己的立場就會覺得說,那既然都 已經列(管高危機)了,而且你不做一些什麼,今天放出來,他還是會再重演一

57 在前一章提到,若要在安全網中除管,必須先符合除管指標六項中的三項,分別是「危險源 已解除或降低」、「支持系統充足」、「法律途徑奏效」、「安全策略奏效」、「加害人狀況」、「其他專 業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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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的事情。」

安全網會議認為把相對人關起來,是一種危險源的解除、法律途徑的奏效。

然而,這其中預設的邏輯,是把觸法的人關起來,透過入監服刑的懲罰,嚇阻其 施暴的行為,認為懲處機制對降低再犯是有效的。但這卻忽略了相對人的情緒很 可能因此被激化,助長他施暴的驅力,阿海剛好是後者。大木很清楚阿海在整違 反保護令的過程中,情緒不斷地在獄中累積、獄外爆發。

把阿海關起來,只是短暫的隔離,小瑾還是不安全。但若要減緩阿海的騷擾,

釐清楚阿海騷擾的原因,才有機會打中問題的核心。「一般離婚了之後,你可能 騷擾一兩個月就覺得算了,可是阿海他是持續不斷一直在進行。我有問過小瑾,

只是單純因為要看孩子,還是有別的原因,但小瑾就只是說『我也不知道啊!他 就會來一直騷擾我啊!阿海就是不想放過我。』」

小瑾對於阿海探視兒子,算是採取開放的態度,排除阿海酒後或半夜想探視 的狀況,基本上她都會同意。就連阿海被關的期間,小瑾也會因為兒子想爸爸,

而願意帶兒子去探監。儘管如此,阿海還是持續以探視小孩為由,不斷地騷擾小 瑾。若小瑾對探視非百般阻撓,那阿海糾結的核心似乎不單純只為小孩,但會是 什麼呢?

「我覺得除了孩子以外還有其他原因,但那時候我們一直找不到原因,就不 知道為什麼阿海一直這麼糾結在小瑾這個人身上。可是我們都沒有人實際地去跟 阿海談過,因為我們都是從小僅這邊得知訊息。有啦!警員有跟阿海談過,但也 沒有什麼太大的結果。所以我才會主動在會議提說要做『社心評估』,想從阿海 的角度去看他們的衝突到底是發生什麼事。」

由於安全網列管的是被害人,資料蒐集大多圍繞著被害人,使得相對人方的 資訊與狀態多半是不明的。然而,網絡若要找到工作介入的點,拼湊相對人端的 資訊便是重要的。因此,大木決定啟動「社心評估」。所謂「社心評估」,是安 全網邀請具相對人工作經驗的專家學者,針對酒藥癮或疑似有精神疾病相對人所 進行的社會(家庭、工作、人際)及心理(性格、身心疾病)評估。面臨對阿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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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的匱乏,「社心評估」成為安全網唯一與阿海深入對談的機會。

「不過我是有意識地在做這件事啦(大笑)!(社心評估)是我主動提出來的。

因為本來這個案子他們(網絡)已經覺得可以解列了,因為阿海還在看守所裡面。

可是因為我覺得,就這樣解列了,我還是會滿擔心小瑾的安全。再來就是說,因 為阿海那一塊真的很模糊啦!如果不趁他在看守所做這件事情的話,他出來就找 不到人,也沒辦法做這件事情了。可是那時候還是希望專家學者去做這件事情(社 心評估),其實我私心是覺得說「你(專家學者)看吧!就是這樣子!(大笑)」

只要你們說(除管)OK了,我這邊(除管)就OK!應該說,我是希望把他們都拉 進來跟我一起分擔那個存在的風險。因為我也真的很怕小瑾會死掉。」

由於大木知道小瑾的安全議題,在現有的資源下還是很難安全,但若照安全 網認定因阿海被關而除管的話,到時候阿海放出來小瑾被殺了,最大的責任還是 會回到大木身上。為了避免這樣的究責發生,大木決定透過「社心評估」,將專 家學者拉進來,讓除管這件事能有專家學者背書。

不過從大木必須主動發起「社心評估」,便得知「社心評估」在安全網中並 不是必要的流程,而是網絡人員認為有需要時,才會在網絡會議中啟動的。亦即,

這個建制所伴隨的權力效果,是沒有必要去聽相對人的聲音。整個流程的處遇,

可以從被害人這裡獲得資訊、保護被害人,但網絡人員可以不知道相對人是怎麼 想的,我們就是一直保護她就好。然而,大木清楚如此的保護邏輯,是沒有辦法 解決小瑾當前的安全問題。因此,在網絡人員都認為可以除管的狀態下,大木堅 持將小瑾持續列管並發動了「社心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