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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高危機下不能說的愛情

第三節 身歷其境後的認知失調:參與高危機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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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青現在回去跟先生住了,這個月要解除列管應該是不太可能,而且感覺小 青跟她老公還愛得要死,現在不太可能離婚啦!不過小青娘家支持系統聽起 來滿強的…妳就先按照妳的評估,這個月先列管吧!對了,今天是小組會議,

所以才可以報告這麼久喔!妳去高危機開會的時候,記得講重點就好!

講重點?

就是妳不用那麼細節的報告妳跟小青的狀況,專家學者他們也不想聽那麼多,

妳主要就報跟小青安全有關的,至於其他細節就不用講了,因為案子很多,

妳一個人就是抓五分鐘報告時間。

一個人五分鐘?!

對啊!一個早上要開二十幾案,如果不控制時間,再加上警察報告還有專家 學者回饋討論,真的會沒完沒了!像我們以前剛實施的時候,沒有在控制時 間,開一整天都在開,這樣工作都不用做了!

由於高危機會議每個月需要召集與案件相關的網絡單位進行工作報告,但一 個場次可能有二十到三十件的高危機案需要被討論,由社政及警政輪流發言(衛 政偶爾補充),最後由專家學者回饋、建議,一來一往間,光是一個案件可能就 需要二十到三十分鐘。因此,重點式的報告似乎成為各網絡單位之間的默契,以 節省時間。

有了督導的提醒,我嘗試把小青流水帳式的報告,有重點地進行擷取、歸納,

並將主軸放在小青是怎麼受暴、最近再受暴的狀況、她怎麼因應暴力、以及支持 系統的說明。在經過反覆的練習之後,我準備好迎戰高危機會議。

第三節 身歷其境後的認知失調:參與高危機會議

我們提早來到高危機會議的會場,看到已經有人陸續就坐。會場的桌子擺放 成ㄇ字型,沒有桌子的那面牆打上投影片。我跟著同事們坐到面向投影幕的右側 桌,並跟其他單位的社工夥伴打招呼。社工們坐滿了右側一排,對面坐滿了家防 官,也就是主負責家暴業務的警察官。右一排社工左一排警察,中間的「主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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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坐了三個人。

督導,問妳噢!中間那三個人是誰?我小聲地問。

一個是會議主持人,另外兩個是專家學者。

主持人?

嗯對,就是主持會議的進行,有點像司儀那樣!

那誰可以當主持人?

目前主要是社政跟警政輪流,社政就是社福中心的主督48,警政就是婦幼隊 的警務員。有時候會邀請衛政的技正還有司法單位的檢察官,不過一年大概 一次吧!

那專家學者呢?他們是要做什麼的?

專家學者就是給網絡單位建議啊!妳等一下就知道了!督導給了我一個意 味深長的微笑。

給建議…感覺專家學者的權力很大?

當然大啦!他們可以決定案子要續管還是除管的欸!

不過要續管還是除管,不是社工跟警察決定的嗎?高危機平台上面,我這邊 可以勾續管或除管,我看到警察那邊也可以勾。

社工跟警察決定案子續管或除管的建議…僅供參考!最後還是要看專家學 者要不要讓妳除管啦!有時候社工跟警察都建議「解除列管」啊,但專家學 者認為不安全,還是決議要續管。

我們跟專家學者的權力差這麼多喔…那這些專家學者怎麼來的?

家防中心啊!家防中心是主辦高危機會議的,所以他們也有一些老師名單,

大部分就是找跟家暴業務有相關背景的。像我遇過的幾個,大概就是精神領 域的資深社工、心理師,或是學校的老師,教兒少、家庭那類的。

48 A 市依照行政區設置社福中心,每個社福中心有一個主任,每個主任會再有一個主任督導,簡 稱主督。通常一個主督會督導負責區域的幾位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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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為什麼要請專家學者啊?聽起來他們不是實際接觸案子的網絡人員啊!

對社工的不信任吧!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欸!

對話到此,高危機會議中的權力位置,就好像地形圖般,開始立體地出現高 低起伏,但似乎還缺了幾個板塊沒有被定位。

對了,我怎麼都沒有看到衛政單位?

有啊!衛政就那一個承辦人有來,通常她都一個人來,坐在角落那邊。

一個人來?!

對啊!因為不是每一個案子都有精神或藥酒癮的狀況,而且她也只是窗口,

回去轉達會議中決議的事情。

轉達給誰啊?

就看這個案子是誰負責,如果現在有發病住院就是公衛護士負責,疑似或確 診精神病就是社區關訪員,有通報自殺的就是自殺關訪員。

聽起來好複雜…

對啊!衛政分工很細,而且沒有列管就不會管,所以不可能叫全部的人都來 開會,不然坐在這裡也沒事做…

原來是這樣…那教育跟司法呢?

教育通常要有案子才會來欸!也是承辦人來,比較少看到。司法通常不會有 人來啦!偶爾可能派代表來吧,觀護人之類的,但通常代表來也是在放空…

所以所謂高危機會議的網絡單位,主要就是社政、警政、衛政跟教育囉!

對,主要是這四大塊啦!

短短五分鐘的對話,便勾勒出安全網會議是由主持人、專家學者、以及四大 網絡單位共構而成。至於這四大網絡單位的分工:社政負責被害人安全的相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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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進一步來看,不管於法、於理、於情,警察其實都很難深入蒐集資訊。

於法,警察被規定的工作,只有執行保護令或拘提而非理解相對人;於理,

警察的養成,就是依法執行公務;於情,就算警察動之以情,想與相對人多 工作,也可能礙於警察的權力位置,而無法輕易表露內在的情緒與想法。上 述的種種限制,使得警察身為相對人的資訊窗口,卻無法達到原本預期的資 訊交流。

正當我感嘆著警察的資訊難以拼湊相對人的輪廓時,一個專家學者說話了。

看起來這個被害人,沒有什麼危機意識。

呃…

社工應該要幫忙提升被害人的危機敏感度。

嗯…

被害人跟相對人年紀都很輕,可能對婚姻的想法也很不成熟,可以的話請再 跟被害人多討論

嗯…

小孩呢?小孩大概多大?有沒有目睹暴力狀況?另一位專家學者提問。

有一個一歲多的女兒,我問婦女是有提到夫妻吵架的時候,女兒如果在旁邊 會哭…

社工再追蹤一下孩子的狀況吧,觀察相對人會不會對孩子有暴力的狀況,也 可以問媽媽孩子目睹後有沒有什麼情緒問題。

嗯…

暫時保護令已經核發下來了嗎?

對,11 號下來了。

那社工妳有沒有帶被害人去提違反保護令?她再受暴後,有提到嗎?警政發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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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有…

要去提啊!不然保護令只是一張紙!如果沒有去提,警察也不知道有違反保 護令!請社工再幫忙一下,這樣才能協助警察查訪、告誡!

喔…好。

不知怎麼著,面對專家學者及網絡單位的「盤問」,襲來了一股很深的無力 感。一方面是因為,說好的網絡合作,但不管是小朋友目睹的狀況或相對人的狀 況,最後工作卻還是回到社工身上。由於,最前端的通報機制是以「被害人中心」,

扣連接續的高危機流程,列管的是「被害人」,而非整個「案家」,因此所有的 資訊與資源的啟動,很自然的會先落到被害人身上。所以回到小青的例子上,孩 子的情緒狀況必須請社工回去問媽媽,假設孩子再大一點有就學,還是要先請社 工問媽媽,孩子念幾年幾班,才能啟動教育端去關心;至於警政催促我帶小青去 提違反保護令,是因為若小青先生持續施暴,小青/被害人沒有主動至警局提違 反保護令,就不會啟動後續的刑事流程。至此,我們會看到一個以「被害人」為 主體所建構出的服務輸送,將社工放置在被害人與網絡間的位置,不管是資料的 蒐集或是資源的連結,都必須透過社工居中銜接才得以完成。這也是為什麼我/

社工,在開完網絡會議之後,感受不到「網絡合作」,而是「社工去做」的無力 感。

另一方面,當專家學者說,小青沒有危機意識跟想法不成熟時,我很想為小 青發聲,說說小青跟先生難分難捨的情感,說說小青娘家對她的支持。但這些話 卻梗在喉嚨,因為就算說了,我好像也沒辦法反駁小青不安全的事實。

那這一案的列管決議『持續列管』,請社政提升被害人危機意識,並追蹤保 護令進度。警政持續約制告誡。好,下一案!

小青的案件討論,就在匆匆混亂之際結束了,而時間也挾著我將這些「網絡 建議」帶回,繼續在高危戰役亂中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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