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邁入下一個經營管理循環

第四節 界線的變更

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邊界議題,主要是主管機關與其他機關間的行 政權責競合,及其引發或與其他權益關係人間的邊界問題。回顧RAPPAM 的結果,

在問卷 (詳見附錄) 中評估此保護區權責與界線是否恰當的「5B. 這裡沒有相關土 地權或使用權的糾紛 (原住民族狩獵採集、土地權;其他政府部門)」及「5C. 邊 界的設定足以達到保護區的目標 (河流、山稜線、圍籬等的設置是否恰當)」,雖 兩題皆獲得 3 分,也就是大多正確的高分,然藉由訪談得知此保護區與水利、漁 業等其他機關間有權責競合問題,海岸地形的開放性也使得邊界難以達到完全保 護的效果,這顯示評估分數並未能凸顯其問題 (盧道杰、趙芝良,2008)。為了解 決這些主管機關於行政上倍感困擾的問題,計畫團隊檢視生態資源現況與其他機 關的使用情形,做為釐清行政權責,確立與其他機關溝通往來,及界線調整的基 礎。

以保護區經營管理的角度而言,明確的邊界是相當重要的 (Ervin, 2003a)。適 當的界線表示在地社區、遊客以及保護區的員工無論在地圖或在現場皆能明瞭界 線 的 位 置 (Ervin, 2003a) , 因 此 現 場 界 線 如 果 不 明 確 則 實 際 難 以 進 行 管 理 (H04F07)。竹市府保育官員 H02 就指出在行政上的管理當然希望將界線明確,不 要有重疊的部份 (H02I02),除能在行政上減少困擾外,在現場巡護的人員才能在 明確的邊界進行巡視 (MacKinnon et al., 1986)。新竹市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的邊界 議題與行政權責及保護區範圍息息相關,以下則分別進行行政權責的釐清與保護 區範圍調整。

一、行政權責釐清

與新竹濱海野生動物保護區有行政權責議題的其他機關包括:北部地區巡防 局二四岸巡大隊 (以下簡稱二四岸巡大隊)、經濟部水利署第二河川局 (以下簡稱

90

二河局) 以及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 (以下簡稱新竹林管處)。

保護區的北界範圍內有浸水安檢所,屬二四岸巡大隊轄管,平時安檢所與保 護區即沒有太多的互動 (H02I02;H08I01),該所廳舍及周遭區域皆屬人工建築,

將其涵蓋在保護區內無實質意義。於是,竹市府保育官員與現場巡護人員建議在 保護區主管機關與二四岸巡大隊雙方皆同意的狀況下,浸水安檢所廳舍周邊可不 列入保護區範圍內 (H02I02;H08I01)。

與二河局的爭議在保護區範圍以海堤為界。通常保護區範圍最好能是自然的 地理界線 (MacKinnon et al., 1986),但因為此保護區未有自然邊界,因此僅能以海 堤為界。然海堤屬二河局管轄36,但其進行海堤相關工程需經保護區主管機關核准 後才可進行,造成二河局的困擾與不便。我們 (保護區主管機關) 就是跟他們 (二 河局) 說對不起這裡是我們 (保護區主管機關) 的,你們 (二河局) 要動這裡就是 要經過我們 (保護區主管機關) 的同意,他們 (二河局) 其實是不以為然的 (H02I02)。由於現場狀況若非以海堤為界,會有空泛難以執法的情形,竹市府仍希 望維持以海堤為界 (H02I02)。經本研究訪談溝通,最後二河局表示願意維持原有 的行政程序進行海堤的維護:目前未有新計畫,以維護現有海堤為主,界線沒有 改變也無所謂,這個部份沒有意見,要做計畫再去做申請 (H07I01)。

與新竹林管處相關的則是保安林與保護區重疊的問題。保護區係依地籍線劃 設,與部份保安林重疊。過去曾因保安林復育之相關工作 (定沙等) 範圍擴及保護 區內而有法令競合的問題 (H02I02)。新竹林管處與工作站的保育官員認為維持原 有程序,需進行相關計畫時,再經保護區主管機關審核即可 (B03F05;B02I02)。

二、保護區範圍調整

還有其他一些非行政權責問題而應檢討的地方,包含保護區北界、客雅水資

36 海堤管理辦法第四條,「本辦法所稱管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水利署,並由各該海堤所在水利 署所屬河川局執行各項管理事項;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或尤其設 置機關管理之」。

91

源回收中心外圍、美山觀潮亭以及海山漁港南方淤沙堆置區。

保護區北界原將海岸防風林劃入保護區內 (H02I05),但根據經濟部水利署第 二河川局 (2010) 的監測調查,顯示自新竹漁港的北防波堤於 1996 年興建完成後,

漁港鄰近區域淤積作用強烈,漁港往南則逐漸由淤積轉為侵蝕,尤以保護區北界 海岸的客雅溪口港南地區侵蝕最為嚴重,海堤外沙灘與海岸防風林因而逐漸消 失,海岸溼地已經消失,現有保護區界定之範圍已為海域 (H08I01)。近岸處僅剩 二河局施作的工程建築物,維持邊界現狀在生態維護上已無重要性,因此竹市府 保育官員與計畫團隊建議將保護區北界範圍做調整。

另外一個以生態現況做考量的區域為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外圍。H02 表示 2001 年保護區劃設之初,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正在規劃施工,所以未納入保護區 範圍內。而今其已於2010 年興建完成,堤防護岸也俱完備後,客雅水資源回收中 心也依照當初的環評承諾於外圍設置臺灣招潮蟹復育區。為能持續保育臺灣招潮 蟹,因此 T05 建議將臺灣招潮蟹沿客雅水資源回收中心外圍的分布區域劃入保護 區內,並列為核心區 (T05I01)。

美山觀潮亭當初會劃在保護區範圍內,是因為以海堤作為保護區界線之故,

而該區在海堤外。當地里長L02 指出過去此處垃圾堆積又無政府機關來進行處理,

經民間企業集資才請來包商幫忙整地,太多垃圾亂堆積,找環保局說無法清,那 我就自己來處理,他說好。有企業包商免費幫忙整平,花了四個月 (L02I01)。目 前則由在地社區自行經營管理,為里民活動、泡茶 (L02I01) 或漁民作業前之休憩 地點,竹市府也建置廁所做為腳踏車活動的休憩站。由於林務局的長官下來看的 時候,他是覺得你們說這個地方它是野生動物重要棲息地或保護區好像也很怪,

因為整個都是水泥,整個都鋪柏油什麼的 (H02I02),L02 亦認為社區活動的場域 在保護區內極不方便,因此希望能夠調整範圍,就是以後想要做什麼不好做,所 以我希望它撤掉 (L02I01)。回應在地社區的意見,竹市府保育官員 H02 倒是對於 這個區塊是否在保護區內沒有太大的意見,但其考量到此區目前屬於未登錄地,

92

若不列入保護區範圍內:第一,不會有單位去登錄撥用,容易形成無人管理的狀 態 (H02I02);第二,其為未登錄地,因此沒有地籍線,無論在地圖或現場管理上 皆不易區別,何況此處算是填土造陸,H02 擔憂以後可能會擴大這個地方的使用 面積進而影響保護區,他之後你說劃出保護區,之後開始變大了,蠶食鯨吞變大 了之後,你還要說他不是保護區嗎?因為他界線不明,他的麻煩是界線不明 (H02I02)。然在告知在地社區這樣的困境後,L02 指出在地社區沒有辦法處理這樣 的問題,那沒辦法,那是國有地,你叫我跟他租我才不要,還要花錢划不來,以 現況可以使用就可以了 (L02I01)。因此雙方妥協維持現況,竹市府亦將其視為既 有之建設、土地利用或開發行為 (H02I02)。

位於保護區南邊的海山漁港,係依海山潮溝出海擴建而成的後潮港,目前僅 能依賴潮溝所形成的航道進出,因長年受漂沙影響航行,並容易淤積,需定期疏 濬 (H05I01;L16F11)。清淤撈起的淤沙因無法取得適當的棄置地點,權宜之下堆 置於漁港南邊保護區內。而在原有的保育計畫書當中也提及應予與審核漁港疏濬 之海沙堆置計畫。然在地漁會幹部 L16 指出每次疏濬皆要經竹市府審核,希望能 由保護區內劃出一塊淤沙堆置區以供漁港使用,在南堤往南兩三百公尺劃出 (保護 區),以後海山漁港要疏濬也不會打擾到三百公尺以外的動物 (L16F11)。但竹市府 站在生態角度上考量,認為不應將此區域畫出保護區,仍應照舊以計畫審核方式 進行,才能將淤沙堆置對保護區的影響降到最低,如果我們藉由他是在區內,然 後來做計畫的審查,我們還可以要求他去調整出一個位子影響可能是相對小的地 方,可是今天如果把整個權力放出來的話,他們愛怎麼做就怎麼做 (H02I02)。因 此,計畫團隊認為此區應維持於保護區內,以法令限制與規範,俾利於完整維護 保護區周邊棲地。

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