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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三節 研究對象

本節說明研究對象的選擇條件,並以表格分析研究對象之背景資料,包含研究對 象的年齡、年資、學歷、職務、…等。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的選取,採立意取樣產生,

透過選擇資訊豐富之個案,以提供對研究目的相當重要問題的訊息(吳芝儀、李奉儒 譯,1995)。研究者先行列出可能接受研究者名單,再依職業經歷、任教背景、及受訪 意願等條件逐一過濾篩選,再確認研究對象名單。本研究以立意取樣之標準選取符合 預先設定之標準條件的研究參與者,其選取標準如下:

1. 本研究關心的是女性的職涯發展,因此研究對象必須都是女性。

2. 在工作經驗方面,研究參與者必須有曾於學校場域擔任專職的高中老師或國中老師 或小學老師的經驗,且在歷經不同的生涯轉換與職業流動之後,最後任職於高等教 育學府中的藝術領域專任教授職位。

3. 願意接受匿名訪談之藝術領域現任專職教授或專職教授退休。

總而言之,研究參與者的抽樣,係透過研究者選取符合研究需要的研究參與對象,

因女性教師相對於男性教師向上流動較為困難,故本研究期盼能取樣分別曾經在國小 或國中或高中職任教,且目前於大專院校任職的女性教師共五位,於其教職生涯上皆 已成功向上流動的個案做為本研究之研究參與者。而本研究於選取對象時,首先與曾 經教導過研究者的教授們聯繫,再經由網際網絡的搜尋,篩選符合本研究條件之研究 對象,接著便透過多次聯絡電話聯繫與電子郵件溝通,以邀請適合且有意願的研究參 與者。

本研究共訪問五位於高等教育機構從事藝術領域教職工作之女性教授,其中有二 位教授是由國小教師經由生涯轉換向上流動至大學藝術領域之教授職位,另外三位是

由國中教師生涯轉換向上流動至大學藝術領域之教授職位。這五位教授之中,有四位

小教職資歷共10餘年。已婚,育有三子。

研究參與者C:服務於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目前擔任美術系專任教授,主要教授藝術 教育與版畫。師範學校畢業後第一份職業為國小教師,國小教職資歷 共3年。已婚,育有二女一子。

研究參與者D:服務於公立高等教育機構,目前擔任美術系專任教授,主要教授複合 媒材與雕塑。大學畢業後第一份職業為國中教師,國中教職資歷將近7 年。已婚,育有一女。

研究參與者E:服務於私立高等教育機構,目前擔任美術系專任教授,主要教授當代 藝術與藝術行政管理。大學畢業後第一份職業為國中教師,國中教職 資歷將4年。已婚,育有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