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對象
本研究採取立意取樣來選取研究對象,指的是在極端情境中,根據觀察到 的個案進行抽樣,而極端情境的個案,是從廣泛情境中眾多個案裡擷取(劉忠 博、張可婷譯,2012)。學者 Patton 指出,為了深入進行質性研究,以尋求可 提供豐富資訊的訊息提供者,研究對象選取可採取立意取樣策略(引自吳芝 儀、李奉儒譯,2008)。因此,在選擇研究參與者時,必須與研究相關聯性 大、清楚的瞭解個案的語言及生活型態為主要對象,因此,本研究中的迅吃兒 童是從楊淑蘭(2015)研究中經過確診的 3 位幼兒園迅吃兒童。而訪談對象為 這 3 位學前迅吃兒童之 1 位幼兒園教師、1 位家長及 1 位親友,共 9 位訪談對 象,以下說明研究參與者。
壹、迅吃兒童
本研究先從楊淑蘭(2015)的研究中,所篩選出的 3 位迅吃兒童(皆就讀幼 兒園大班且為男生),經過評估診斷,確認其有迅吃。語速為 Yang (2015)以 9 點量尺(0 為正常語速,0.5 是稍快,1 是快,1.5 很快,2 是非常快;反之,-0.5 是稍慢,1 是慢,1.5 很慢,2 是非常慢)由三位人員評估,所得的平均數 值。A 生為 0.67 稍快;B 生和 C 生皆為 1,語速為快。其次,重要他人(教 師、家長及親友)根據七點量尺勾選迅吃嚴重度為圖 3-1,研究者將教師、家長 及親友分數相加除以 3,得到三位兒童的迅吃嚴重度:A 生的重要他人勾選迅 吃的平均嚴重度在 3 分,為輕中度;B 生和 C 生的重要他人勾選迅吃的平均嚴 重度在 2.3 分,介於輕微迅吃與輕中度迅吃之間。3 位迅吃兒童之基本資料及評 估結果,如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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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親友
本研究之「親友」是指迅吃兒童之家長推薦一位了解兒童語言表現、學習 情形、人際關係及處理情形的手足(指兄姊,其學歷至少為國小畢業,年齡需 12 歲以上)、親戚(伯父、伯母、叔叔、嬸嬸、阿姨等旁系親屬)或鄰居(無 血緣關係之伯父、伯母、叔叔、嬸嬸、阿姨)中的一位會說國語,並願意配合 訪談的時間和次數,且簽署同意書。
二、研究參與者的基本資料
為了能清楚的了解研究參與者背景資料和兒童的迅吃嚴重度(由重要他人 填寫附錄七量表,得知兒童的嚴重度),以下分別說明教師、家長及親友的基 本資料,說明如下:
(一)教師
3 位教師皆為女性、均具備大學的學歷、教學年資都有 10 年以上及教導個 案時間在 1 年以上,表 3-2 為教師的基本料。
表 3-2
教師基本資料
代號 AT BT CT
性別 女 女 女
年齡 50 歲以上 26-30 歲 31-35 歲
學歷 大學 大學 大學
教學年資 16-20 年 11-15 年 6-10 年
曾帶過個案時間 1 1 3
評估兒童迅吃的嚴重程度 4 2 3
(二)家長
3 位家長均為母親、年齡皆在 30-39 歲、教育程度都在高中職以上、也均為 主要照顧者、母親均是最先發現兒童有語言問題的人,迅吃兒童家中使用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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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4
親友基本資料
代號 AP BP *CP
性別 男 女 女
關係 叔叔 阿姨 姊姊
年齡層 30-39 歲 30-39 歲 12-19 歲
教育程度 高中職 研究所 國小
職業 商人 公務人員 學生
評估兒童迅吃的嚴重程度 2 2 2
居住環境 兒童家隔壁 兒童家附近 兒童家
*因 C 生家長找不出其他親友可以訪談,本研究訪談 C 生的國小姊姊,年 齡為 12 歲。
A 生的親友(叔叔)在訪談過程中,27 個問題中有 8 題回答不知道或不清 楚,回答率為 70.38%,其餘 B 生和 C 生的親友僅有各一題回答不知道,回答 率為 9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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