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對象
基於本研究之研究動機及目的,並根據上述的研究流程進行取樣,故本節以 取樣方法及研究對象說明之。
一、 取樣方法
本研究以臺東縣國民中學,擔任「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為主要研 究對象,並以 101 年臺東縣教育局所公布之網路資料為依據。目前臺東縣國中共 有 25 所(含國立台東體育實驗高中附設國中部、私立育仁中學、私立均一中小 學),故以三位擔任「藝術與人文領域」的本科系視覺藝術教師為主要研究對象。
臺東縣各國中在教育部統計處被列屬偏遠地區,故臺東縣國中多屬小班小校,
目前全縣共 25 所國中;本研究考慮到研究者時間與空間等限制,及為使樣本具 有較高之效度,故依據臺東縣教育處班級數之編列,將臺東縣國中依班級數大小 為區分根據,3-12 班的小型學校共 18 所(佔 72﹪)、13-24 班的中型學校共 5 所
(佔 20﹪)、25 班以上為大型學校共 2 所(佔 8﹪)(如表 3-1),並於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大型學校中各邀請一位本科系的視覺藝術教師為主要訪談對象。
表 3- 1
101 學年度臺東縣各國中班級數統計表
學校類型 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 大型學校 班級數範圍 6 班以下 7-12 班 13-18 班 19-24 班 25 班以上
學校類型 小型學校 中型學校 大型學校
班級數 12 6 3 2 2
統計 18 5 2
二、 研究對象
為求了解臺東縣「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教師運用資訊科技於教學的 程度,故依據取樣的方式於大型學校、中型學校、小型學校各尋求一名擔任「藝 術與人文領域」的視覺術教師為主要受訪者,藉由研究者的選擇及朋友推薦,其 選擇標準如下:
(一)為「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本科系畢業之教師。
(二)有使用資訊科技於教學經驗之視覺藝術教師。
(三)願意參與研究、分享個人經驗、無酬接受研究者之訪談者。
確定以上的選擇條件後,研究者透過自己尋找或請同仁、朋友協助,介紹適 合本研究之國中視覺藝術教師,以電話事先聯繫徵求同意後,利用研究邀請函,
邀請本研究之參與者,並另約訪談時間及地點,且交付訪談同意書(附錄二)請 參與者簽署,再次保證保密,確實履行研究倫理之事項。
第一位是自己以前的同事,目前已調至大型學校服務擔任組長的職位,並具 有多年使用資訊科技的經驗,其累積的實務經驗對本研究具重要助益。另一位受 訪者為朋友推薦,此受訪者目前正與研究者之朋友同校,且其服務學校亦屬中型 學校範圍,目前擔任組長職位,對資訊科技的運用雖未如第一位受訪者多元,但 也因此之差異,故對資料研究的分析上具比較性質。第三位為研究者多年的朋友,
目前於偏遠小型學校擔任導師工作,該校學生雖然生活環境較為封閉與偏僻,但 在朋友多年熱忱的教學下,學生對藝術的學習並不缺乏,故選擇為第三位受訪者。
以下為三位受訪者之基本資料,如表 3-2 之整理:
表 3- 2
102.06.02 約 60 分鐘 小團體輔導室
102.07.17 約 50 分鐘 小團體輔導室
B 老師
102.07.13 約 58 分鐘 社區活動中心
無
C 老師
102.04.28 約 63 分鐘
102.06.09 約 80 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