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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所採用的研究工具有評量清潔工作學習成效的「清潔工作技 能正確率評量表」與「清潔工作速度評量表」,以及考驗受試者自我教導 策略習得成效之「自我教導策略使用情形評量表」。除了上述的記錄量表 之外,研究者也使用數位攝影機將每一次的教學全程錄影,以利資料蒐 集與分析。

壹、 清潔工作技能正確率評量表(附錄二)

本評量表為研究者自編,用來評量記錄受試者在各實驗教學階段清潔 工作技能之正確率。評量項目依照自我教導口述詞,將工作內容再細分為 二十個評分項目。受試者在清潔過程中,除了獨立正確完成工作技能之外,

尚包含是否能依照步驟順序連貫進行。

評分方面,受試者獨立正確完成評分項目之工作內容得 5 分,提示下 完成則得 0 分。教師會給予受試者提示的情形如下:工作內容錯誤、工作 順序顛倒或跳過、工具使用錯誤、動作完成不確實與沒有反應,當受試者 經提示而完成的項目,該項得分即為 0 分。評分項目總分 100 分為分母,

項目得分為分子,最後換算成百分比,即為清潔工作技能之正確率,計算 公式如下:

貳、 清潔工作速度評量表(附錄三)

研究者為評量受試者在工作過程中的速度表現,將「清潔工作技能正 確率評量表」中所列二十項清潔工作內容再分為「掃地」與「擦玻璃」兩 部分,依照不同的完成時間給予不同的分數,評分標準詳見表 3-3。兩部

清潔工作技能正確率 ﹦ 工作項目得分 100

X100%

分的得分總和為分子,總分 20 分為分母,最後換算成百分比,即為清潔 工作之效率。計算公式如下:

表 3-3 清潔工作時間評分標準

掃地工作完成時間 得分 擦玻璃工作完成時間 得分

≦2 分鐘 10 分 ≦3 分 30 秒 10 分 2 分 01 秒~2 分 30 秒 8 分 3 分 31 秒~4 分鐘 8 分

2 分 31 秒~3 分鐘 6 分 4 分 01 秒~4 分 30 秒 6 分 3 分 01 秒~3 分 30 秒 4 分 4 分 31 秒~5 分鐘 4 分 3 分 31 秒~4 分鐘 2 分 5 分 01 秒~5 分 30 秒 2 分

≧4 分 01 秒 0 分 ≧5 分 31 秒 0 分 參、 自我教導策略使用情形評量表(附錄四)

「自我教導策略使用情形評量表」為研究者自編,用來評量受試者在 基線期、介入期與維持期進行清潔工作時,使用自我教導策略的表現。

自我教導策略的訓練共分為「認知示範」、「外顯的外在引導」、「外顯 的自我引導」、「逐漸褪除外顯的自我引導」、「內隱的自我引導」共五個階 段。由於「認知示範」階段純粹由教學者講解並示範動作,故本評量表是 針對後面四個階段進行記錄評分。

研究者主要針對「念出口述詞」與「依口述詞完成工作」兩部分,觀 察受試者在每個自我教導階段,使用自我教導口述詞協助自己完成清潔工 作的表現。自我教導口述詞共有十二句,受試者須依教學內容分別以不同

清潔工作速度 ﹦ 掃地工作時間得分+擦玻璃工作時間得分 20

X100%

方式念出口述詞並完成清潔工作。評分以「能獨立正確完成」為原則,各 階段評分標準詳述如下:

一、 外顯的外在引導

在「念出口述詞」的評分上,此階段受試者若能跟著教學者大聲正 確唸出自我教導口述詞得 5 分,若在提示下完成大聲唸口述詞的動作則 得 0 分。教學者在紀錄受試者表現的同時,為了避免干擾受試者工作,

教學者會與受試者保持約二公尺的距離,在這個距離範圍,受試者大聲 唸口述詞的音量必須足以讓教學者清楚聽到才能得分。在「依口述詞完 成工作」的部分,能依口述詞做完應完成的動作,每個步驟得 2 分,若 在提示下完成則得 0 分。

二、 外顯的自我引導

受試者在此階段若能自己大聲正確唸出自我教導口述詞得 5 分,若 在提示下完成大聲唸口述詞的動作則得 0 分。在教學與評量進行的過程 中,教學者同樣會與受試者保持約二公尺的距離,受試者大聲唸口述詞 的音量必須足以讓教學者清楚聽到才能得分。另外,能依口述詞做完應 完成的動作,每個步驟得 2 分,在提示下完成則得 0 分。

三、 逐漸褪除外顯的自我引導

此階段受試者若能自己小聲正確唸出自我教導口述詞得 5 分,在提 示下完成小聲唸口述詞的動作則得 0 分。教學與評量進行時,教學者會 與受試者保持約一公尺的距離,受試者小聲唸口述詞的音量必須足以讓 教學者清楚聽到才能得分。完成工作的部分,受試者能依口述詞做完應 完成的動作,每個步驟得 2 分,在提示下完成為 0 分。

四、 內隱的自我引導

受試者在這個階段,能在自己默唸自我教導口述詞後並做出正確的 動作,得 5 分;若受試者在提示下完成默念之後該做出的動作則得 0 分。

教學與評量進行時,教學者會與受試者保持約一公尺的距離,以觀察受 試者是否正確直接完成清潔工作?或是有出現以嘴型默念自我教導口述 詞在進行清潔工作的動作。在「依口述詞完成工作」的部分,能正確完 成該句口述詞應完成的動作,每個步驟得 2 分,在提示下完成則得 0 分。

以上再將計分結果換算成百分比即為受試者使用自我教導策略的習 得度。總分共計 100 分(「念出口述詞」的部分為 5 分 x12 項=60 分,「依 口述詞完成工作」的部分為 2 分 x20 項=40 分;兩個部分加起來共計 100 分),計算公式如下:

肆、 數位攝影機

本研究所有研究階段皆以數位攝影機全程錄影,以利進行資料記錄蒐 集與分析,並可藉由影片內容與課堂觀察作為評量依據,以及考驗觀察者 間一致性。

X100%

自我教導策略習得度 ﹦ 評量得分總和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