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第四節 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目標旨在瞭解修復式正義應用於大學學生獎懲規範之可行性,
搜集實證資料的研究工具有三種,一是訪談大綱,二是研究者本身,三是其他 工具。質性研究者本身就是研究工具,在為了使所蒐集的資料更真實完整仍須 各種工具輔助,分述如下:
壹、訪談大綱
訪談的目的在透過研究者的口頭說明,提供個人的經驗。可分為結構式 訪談、半結構式訪談與開放式訪談。訪談的方式依研究目的、研究問題與研究 對象而有所不同。訪談的功能有以下四點(林佩璇,1999):
一、協助研究者捕捉研究參與者的經驗和觀點,有時這些經驗只能透過口 頭表達才能獲得。
二、補充來不及觀察和缺乏的文獻資料。
三、有助於研究者和參與者的對話,立即確認了解的程度。
四、透過訪談可以擴展問題的層次。
一般訪談可分為非結構式(開放式)、半結構式(半開放式)或結構式(封 閉式)三種問題的型態,是研究者與受訪者進行深入訪談的依據。本研究使用 半結構式的題型,訪談前研究者先徵得受訪者的同意後,寄發訪談大綱(如附 錄一)給受訪者。訪談過程則是以訪談大綱為指引,目的是希望使研究者對於 訪談討論的內容有部分控制,有效掌握收集資料的範圍及訪談方向,確實得到 豐富正確的資料,並且對於訪談時間及節奏掌握更加明確。
訪談前先根據研究目的設計訪談綱要,以期避免在訪談過程中出現方向 的偏誤,並透過配合研究問題的訪談架構,使所蒐集的資料更完備,以便於分 析和詮釋。本研究係依據研究目的來擬定半結構訪談綱要,內容詳見表 3-2。
表 3-2 研究目的與訪談大綱對照表
生懲處案件的經
在質性研究中研究者本身即是研究工具,而研究工具的精確度、靈敏度 以及嚴謹度對研究結果的質量甚關重要,故研究者的人格特質、知識背景、價 值觀等,都可能影響研究方向、資料取捨與分析編碼(洪麗雯,2009)。
研究者在方法學與訪談上的訓練如下:研究者在進行撰寫碩士論文研究 前,修習過質性研究課程,與研究所修課同學以質性方式完成一份研究報告,
期間實做過訪談他人、蒐集資料、分析文本、詮釋文本等基本訓練;在課外學 習經驗上,研究者擔任過民國 98 年行政院莫拉克風災重建研究小組訪談人員;
此外研究者透過自我反省、溝通能力,以及與指導教授分享想法、意見或互相 激盪討論,有助於確保研究的客觀性。
參、其他器材
在文獻探討與文件分析的前置過程中,筆者用電腦及文件夾將研究資料 分類建檔,並用使用硬碟備份,而訪談過程中,以錄音筆、筆記作輔助紀錄以 記錄新發現與疑惑,經常自我反省,希望提昇研究者本身這個研究工具的有效 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