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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法與步驟:心理原型理論

一、研究方法

(一)榮格原型理論

榮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為瑞士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曾師承精 神分析學家佛洛伊德(Sigmund Freud,1856-1939),後開創分析心理學,與佛洛伊 德 、 個 體 心 理 學 家 阿 德 勒 ( Alfred Adler,1870-1937 ) 同 為 現 代 深 層 心 理 學

(Tiefenpsychologie)先驅。41

在榮格的研究中,他將人格組成分為「意識」、「個人無意識」、「集體無意識」

三層面,其中個人無意識與集體無意識皆屬人類的無意識範疇,分別存在於淺層 與深層,淺層的無意識含有個人特性,來自於曾經存在於意識之中、但由於遺忘 與壓力而從意識中消失的內容,因為此一層面意識的產生來自於個人經驗,故稱 之為「個人無意識」;深層的無意識則與個人無意識相反,是普遍人類與生俱來 的心靈模式,即「集體無意識」:

個體無意識涵蓋了個體的存在所經歷的一切,也就是停留在意識閾限之下 的那些被遺忘、被壓抑的、屬於無意識的察覺、思考和情感的東西。除了 這些個體的無意識內容之外,還有另一種不是產生於個體的經歷,而是產 生於心理運作的遺傳性(遺傳的腦部結構)的無意識內容。這種無意識內 容是指神話的關聯性,也就是那些無論何時何地都不需要藉由歷史的傳承 和轉移而能不斷再生的神話題材和意象,這些內容也被我稱為「集體無意 識」。42

也因為集體無意識並非來自於個人經驗,而是源自於人類發展的歷史所沈澱累積,

於腦部結構形成具有共通性的遺傳,因此在人類身上具有普遍性:

它與個性心理相反,具備了所有地方和所有個人皆有的大體相似的內容和 行為方式。換言之,由於它在所有人身上都是相同的,因此它組成了一種 超個性的心理基礎,並且普遍地存在於我們每一個人身上。43

因為集體無意識從未出現於意識之中,故無法以個人經驗為獲得途徑,也因 此其特性超越了個人經驗的差異,完全得自於人類普遍性的遺傳與繼承,故稱之

41 卡爾.榮格(Carl Gustav Jung)著,莊仲黎譯:《榮格論心裡類型》(臺北:商周出版,2018 年7 月出版三刷),頁 3。

42 同前注,頁 539。

43 卡爾.榮格著,鴻鈞譯:《分析心理學——集體無意識》(臺北:結構群文化,1990 年),

頁28。

為「集體無意識」,此一假設以考古學、人類學以及神話學為論述依據,是人類 直接意識之外的第二個精神系統。這也正是榮格心理學的一項特色——將人類個 體的心理發展,融入整個人類文化的演進過程。

「原型(archetype)」44亦稱「原初意象」,來自於人類身上存在的先天性本能,

透過心靈體驗與生活經驗的反覆累積、沈澱,形成心理層面固有的規律性45,再 以象徵的形象顯現人類本能的存在,是主要反應人類集體無意識的材料,也可謂 一種心靈能量的模式。這些原型表現在人類的文明當中,對於人從內在心理到外 在行為都有著重要影響,於吾人的生活環節中或深或淺地發揮作用,以推動人們 追求自我的內在目標。如此經由遺傳的方式形成人類心靈中深刻固著的模式,集 體無意識的內容即由這些本能行為的模式組成,而這些模式就是所謂的「原型」, 具體之例如神話、宗教儀式中所見到得英雄與救世主一類人物,即為原型之一。

榮格的原型理論中歸納出許多不同原型,例如「阿尼瑪(Anima)」、「阿尼姆 斯(Animus)」、「人格面具(Persona)」、「陰影(Shadow)」46等。在人格當中,最 主要的其中一種原型為「自我(Ego)」是人類個體的意識主體,榮格將此一層面 的自我定義為「一種構成個體的意識領域的觀念綜合體」47,即人們從社會與生 活經驗中所產生的有意識的自我觀照。但意識層面的自我只是人格的一部分,在

「自我」原型概念之外還有「包含無意識的整體心理的主體」的「本我(Self)」,,

亦即前文所言之「個人無意識」與「集體無意識」,「自我」與「本我」二者相加,

才是人格心理的全部範圍。

余德慧指出「榮格認為,人類用自我創建文明,而文明不斷遮掩本我的心理 原型,使我們只看到文明,而看不到自性」48。透過這樣的思考理路,我們不妨 以同樣的概念看待文學及藝術作品,尤其是本文所欲討論的藝術、文學載體——

現代詩,當詩人以有意識的「自我」寫詩時,其實同時含藏著「本我」的巨大能 量,此能量除了來自於文學家、藝術家的意識活動,還包含個人無意識與集體無 意識,如瘂弦曾在〈我與新詩〉一文中提及自身內在的創作推力:

44 同前注,頁 76-77。

45 卡爾.榮格著,莊仲黎譯:《榮格論心理類型》(臺北:商周出版,2018 年 7 月出版三刷),

頁469-472。

46「阿尼瑪(Anima)」為男性性格中的陰性向度,是男人人格中內在的女人,「阿尼姆斯(Animus)」

則相反為女人內在潛意識的陽性化身、「人格面具(Persona)」是阿尼瑪的正面,為了偽裝目的 而採取的態度,是一種集體人格、「陰影(Shadow)」則在代表未知或所知甚少的自我屬性與特 質,也包含個體人格生活以外的來源所延伸出來的集體成分,人格中較為負面黑暗的一面。蘇子 中:《神話原型批評》(臺北: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2010 年),頁 211-212。

47 或稱「自我綜合體」(Ich-Komplex)。卡爾.榮格著,莊仲黎譯:《榮格論心理類型》(臺 北:商周出版,2018 年 7 月),頁 487-488。

48 余德慧:〈夢從象徵擷取心靈的奧秘〉,收錄於卡爾.榮格主編,龔卓軍譯:《人及其象徵》

(新北:立緒文化,1999 年),頁 15。

這是一股巨大的力量,使我因流亡而麻木的感情復甦,我開始瘋狂地寫,

寫,寫!寫我們苦難的民族,寫我們蒙辱的山河,寫北方古老的鄉莊和大 野,寫生活在那裡受難在那裡的人物形象,寫我們這一代中國人的悲憤和 吶喊!49

換句話說,亦是詩人內在本我(Self)的巨大能量,推動著詩人意識層面的「自 我」(Ego)進行創作,故本文欲藉由分析瘂弦在個人意識下所創造出的詩作戲劇 角色原型,將之與人類的集體無意識以及詩人的個人經歷進行聯繫,進一步挖掘 詩人藉由文學藝術所呈現的本我,亦即榮格在〈論分析心理學與詩歌的關係〉一 文所提出的問題:「隱藏在藝術意象後面的,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始意象」50,進而 找到文學與內在人格相互完成的可能性。

(二)卡蘿‧皮爾森心理原型理論

心理學流派紛呈,榮格心理學派學者卡蘿.皮爾森(Carol S. Pearson)博士依 據榮格提出的原型理論,著有《內在英雄》51一書,提出六種人們在生活中自我 認定的心理原型,只是榮格提出的原型以集體無意識為基礎,而皮爾森提出的六 種人格原型則結合人類的意識層面活動,本文即以此六種原型對瘂弦詩中戲劇性 角色進行分析。

1. 天真者(Innocent):

根據皮爾森所述,天真者的人格原型處於「所有的需要都被愛和關懷所滿足」

的狀態之下,有如擁有快樂童年者的早期童年經驗。但是天真狀態在來到成年階 段以後,則需要「驚人的否定和自戀」才能維持,認為世界萬物的存在目的在於 滿足自我,有「別人要為我製造伊甸園」的想法,害怕失去天堂,不過在天真者 心理原型的深處,仍然渴望走出天堂尋求自我實現52

2. 孤兒(Orphan):

榮格的心理原型理論以考古學、人類學以及神話學為基礎,孤兒此一原型的 發展基礎即來自於「墮落凡塵遭受天譴」的神話。此一人格原型者乃從期望中的 天堂墮落或遭遇天堂幻滅,亦即在生活中遭遇期望落空所造成的不安全感且恐懼 遺棄,故而是一個「失望的理想主義者」,實則內心嚮往外界的權威或依靠。由

49 瘂弦:〈我與新詩〉,原載於《自由青年》第 35 卷第 1 期(1966 年 1 月)。後收錄於陳義芝 主編:《臺灣現當代作家研究資料彙編37——瘂弦》(臺南:國立台灣文學館,2013 年 12 月),

頁113。

50 卡爾.榮格著,鴻鈞譯:《分析心理學——集體無意識》(臺北:結構群文化,1990 年),

頁105。

51 卡蘿.皮爾森(Carol S. Pearson)著,徐慎恕、朱侃如、龔卓軍譯:《內在英雄》(新北:立 緒文化,2018年6月)。

52 同前注,頁 36-37。

於此一狀態是痛苦的,為了逃避痛苦、追求安全感,故試圖抓著天真不放,外顯 行為常「利用上癮的形式遮掩了本質的空虛和對真理的飢渴」,落入藉由外在麻 醉以逃避痛苦,獲得安全的假象,但內在其實仍然感到迷失與空虛。有的孤兒原 型甚至將自我偽裝成殉道者或鬥士,但在殉道者的面具下,其實是以「操控」為 本質目的的假性犧牲;在鬥士的面具下,則往往表現得憤世嫉俗,不自覺地被自 我所製造的恐懼與痛苦吞噬,利用破壞或控制權追求短暫的自我滿足。53

3. 流浪者(Wanderer):

流浪者原型的基礎來自於武士、牛仔、探險家,以「冒險」為生命的核心內 涵,具有深刻的自主意識,此一原型的塑造成因來自於受到保守、順服的囚禁,

以及「被主流社會角色強迫錯誤認同的象徵」。為了逃離壓迫的框架,「他們將穿 戴已久,用來保證安全和取悅他人的社會角色拋掉,試圖去尋找自己,去探索自 己真正想要的東西」,故此類原型將自我視為「反對順服社會常規的人」。在探索 自我的過程中,有的流浪者藉由彰顯旅程、嘗試新行為等外在行為模式為實踐途 徑,有的流浪者則雖看似外在行為保守,實際上卻是以內心世界為探索對象,思 考個人與宇宙的關係。54

4. 鬥士(Warrior):

在每個人必經的孤兒原型階段之外,有一種與之相對的積極人物形象,即是 為了保護自己而勇於戰鬥、在世界中獲取力量以肯定自我的「鬥士」。皮爾森指 出,此一原型相信憑藉自己的意志與努力,可以改變外在世界,也可以解救心靈 深處的孤兒,所以鬥士原型在英雄故事中即為懲罰惡棍、解救受害者的角色。但

在每個人必經的孤兒原型階段之外,有一種與之相對的積極人物形象,即是 為了保護自己而勇於戰鬥、在世界中獲取力量以肯定自我的「鬥士」。皮爾森指 出,此一原型相信憑藉自己的意志與努力,可以改變外在世界,也可以解救心靈 深處的孤兒,所以鬥士原型在英雄故事中即為懲罰惡棍、解救受害者的角色。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