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導論
第 3 節 研究方法與研究架構
筆者認為,若能透過韓國政府對韓國型文創產業在「政策」、「法令」,以及
「領導機構」等制度性演變過程的爬梳後,我們可觀察到:即便是在金融風暴的 體制轉型之後,出於「路徑依循」的特性,韓國仍舊存有明顯的「發展型國家」
之性格。
在面對沒有前例,並且難以用抄襲與模仿來獲得成功的文化創意產業部門,
韓國政府在政策的引導與作為上,其實很大的程度是援引過去促進工業發展時所 使用的製造與生產思維的計畫性政策。特別是,從時間順序上來看,韓國政府開 始對於文創產業的想像,乃是從電影產業開始,並且一開始發展的重點並未放在 引發兩波韓流的電視連續劇以及音樂產業身上。此外,雖然K-pop 受到如此高的 矚目,但事實上近年來佔據韓國文創產業出口額過半的,竟然是電玩產業(特別 是線上遊戲)。由這樣的歷史事實來看,關於「文創產業的發展成果」,與「韓國 文創產業政策」之間的因果關聯性,就值得我們重新的檢討與再次思考。
而這樣的政策思維與手段,亦使得原本以中小企業為主的「文化創意產業部 門」,產生了性質上的改變。由於本論文的目的在於透過韓國政府「文化創意產 業」政策的演變,來討論韓國的發展主義國家性格,因此在研究途徑上,選擇採
取「歷史制度主義」的方式來進行討論。事實上,80 年代一波以「國家中心」
的研究途徑興起,使得「制度」再度成為學術界所關注的焦點。「新制度主義」
的興起,主要是對於「行為主義」的反省,並且反對具有「個人主義」、「社會中 心」以及「功能主義」傾向的研究途徑,主張研究之焦點必須選擇以「制度」為 中心的中層次分析。因為,讓國家與制度重回政治研究的主角地位,將可以矯正 行為主義與理性選擇途徑「見樹不見林」的微觀缺失;同時也修正馬克思主義、
系統理論、結構功能理論等大理論「見林不見樹」的「結構決定論」缺失(郭承 天,2000:171-178)。相較於舊的制度主義,Lowndes(2002:97-101)分析「新 制度主義」有六項特徵足以代表其之「新」(以下轉引自蔡相廷,2010:46):
一、關注焦點從「組織」移至「規則」:政治制度不再等同政治組織,將制度視 為是引導、限制個體行為的規則;
二、由「正式制度」移至「非正式制度」:新制度主義同時關注正式規則與非正 式慣例,非正式慣例可能強化正式規則,同時重視兩者更增添對政治制度理 解之深度與廣度;
三、從「靜態」到「動態」的制度概念:穩定性是制度的特徵之一,但制度會面 臨變遷,因此制度之變遷才是研究之重點;
四、由「信奉價值」轉向「批判價值」:新制度主義試圖確認制度的具體化,與 形塑社會價值的各種方式;
五、從「整體論」轉向「個體式」制度概念:新制度主義著眼於政治生活的制度 組成、以及各個制度的互動關聯;
六、由「獨立性」轉向「鑲嵌性」:政治制度是「被鑲嵌」(embedded)於特定 脈絡中,尤其歷史制度主義研究先前的制度選擇如何限定後來的政策選擇,
藉由比較不同的國家體系或特定的政策環境,說明制度深深地被鑲嵌在歷史 脈絡與社會結構中,有其延續性而產生「路徑依循」(path dependence)的現 象。
因此,遵循 Pierson(2000)以及 Pierson and Skocpol(2002)關於「路徑依 循」的提示,本研究將致力於探討文創產業發展「政策設計」上的路徑依循鑲嵌 性,探討在「時間序列」上韓國型文化創意產業相關政策設計的轉變歷程,並找 尋其所符應的社會與經濟背景,以此確定相關制度設計出現的歷史的關鍵時刻,
從而還原韓國「發展型國家」的原貌,並探究其政策之成敗(研究概念圖參見圖 1-1)。由於韓國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上的變遷,與政權的輪替有著密不可分之關 係,此外,也與外加的「全球化」壓力和內生的「民主化」浪潮密不可分,因此 本研究之架構,將把韓國所面臨的內外環境之變化,加入以政權別的時間順序為 歷史經緯的討論之中,以此重新審視韓國的國家性格(參見圖1-2)。而最後在評 估韓國型文創產業政策的成效與性質時,將對比電影產業、電玩產業和音樂產業 的中長期政策,從中探討發展型國家理論對韓國的意義(參見表1-6)。
圖 1-1 以發展型國家模式探索韓國型文化創意產業政策之演變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繪製。
圖1-2 文化創意產業的興起動力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繪製。
表 1-6 研究設計:選定探討與比較的文化創意產業之次類別 政策的發起引導產業之成型 產業的成功推動政策之強化 成功
輸出 電玩產業 音樂產業
輸出
失敗 電影產業 資料來源:筆者自行整理。
由於本論文進行的是歷史性的制度考察,因此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在採取歷 史制度論的途徑之下,將先進行相關資料的「文獻分析」,再輔以「深入訪談」
來進行。「文獻分析法」(Documentary Analysis),乃透過市場資訊、調查報告、
產業動態的文獻資料的蒐集,經過分析後歸納統整,在分析事件之原因、背景、
影響與其意義。其分析的步驟有四:閱覽與整理、描述、分類及詮釋(朱柔若譯,
2000;葉立誠、葉志誠編,1999)。在本研究之中,最主要的文獻資料,當屬韓 國文化體育觀光部所出的各年度「文創產業政策白書」,還有各種與文創產業相 關的國家「統計資料報告」。此外,在政策產生變化的時點上,所招開的公聽會、
學術研討會,以及報章雜誌上相關的辯論,則是我們瞭解與釐清政策變化的重要 工具。
此外,韓國型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橫跨了韓國四任政府十餘年的主政時間,
並同時牽涉到「產業面」以及「政策面」。因此若只透過文獻來加以分析,將無 法呈現出完整的圖像,應適時地輔以「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來加以 補充。深度訪談又稱為「質化訪談」,乃是採用少但具代表性的樣本,在訪問者 和受訪者之間,針對研究主題進行互動。由訪問者建立對話方向,在針對受訪者 所提出的特殊主題加以追問(李美華譯,1998)。本研究為了考察韓國政府文創 產業政策產生變化的實際動機,以及業界對於官方文創產業政策的觀感,有必要 針對政策制定機構、政策執行機構,以及韓國文創產業的業者進行訪談。
為此,筆者在2011 年 8 月間,透過參與吳靜吉教授、于國華教授以及郭秋 雯教授所主持的「投資創意:台灣與南韓文創產業人才與環境研究」計畫案之機 會,赴韓國對兩個政府機構與四家民間業者進行深度訪談。兩個準政府機購的受 訪者分別為:「韓國內容振興院」(KOCCA)的首席研究員李濟晚(이만제)博 士,以及「韓國文化藝術教育振興院」(KACES)的박창준總括本部長。此外,
訪談到的四家文創產業業者,則包括韓國最大的兩家音樂產業領導企業: JYP Entertainment 的노승욱行銷組經理,以及 SM Entertainment 的金英敏(김영민)
社長;另,亦訪談到韓國最富盛名的角色產業業者 ICONIX Entertainment 的 정미경內容事業本部專務;此外,亦訪談了一位累積眾多實務經驗,身兼導演與 執行製作的TPS Company 김주경代表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