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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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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責任在適用上之衝突進行探討。

另外,消保法第 7 條欲以「安全性欠缺」之概念代替「過失責任原則」,

作為課以企業經營者服務責任之歸責事由。然而,服務通常係由企業經營 者直接提供給消費者,由消費者直接受領服務行為,具有直接提供性。因 此對於服務安全性之評價,通常涉及到對於服務提供者之行為評價。使得 在服務責任中,安全性欠缺與過失之有無常常不易區分。再者,商品責任 與服務責任之所以會發展為無過失責任,係因消費者與商品製造人間通常 不具契約關係。消費者依一般侵權行為規範主張權利,在訴訟上存有舉證 上之困難,消保法因而將商品或服務責任規範為無過失責任,以減輕消費 者之訴訟負擔。然而消保法第7 條之規定,僅免去了消費者對於企業經營 者主觀上過失之舉證責任。消費者之損害與商品或服務欠缺安全性之間是 否存有因果關係之舉證責任,仍需由消費者負擔。要求對於商品或服務不 具有專業知識之消費者,舉證因果關係亦非易事。實務上亦常有消費者因 無法舉證證明因果關係而受到不利之判決。消保法若為貫徹對於消費者權 益之保障,是否應增訂因果關係推定之相關規定?或者,從現行消保法之 條文中,已具有包含類似效果之條文?本文將對於「安全性欠缺」、「過失」

及「因果關係」三個目前消保法服務責任在成立上所遭遇之主要難題,進 行分析與檢討,希冀能找出合理之解釋方法及改善途徑。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方法

第一項 研究範圍

本文大致可分為三部分:

第一部分為第二、三章。主要係探討服務之內涵與消保法無過失 服務責任之出現,對於原本存在之民事責任體系產生哪些整體上之影 響。此部分除比較國內外之服務責任立法例外,亦將著眼於探討服務 之特質、服務契約之型態與困境。當服務契約與屬於侵權行為責任之 消保法服務責任競合時,服務責任之適用範圍、要件與特殊規範,是 否會對契約責任造成變革。本文希望能透過對於外國立法例及學說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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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與比較,覓得一能作為我國法律實務參考之見解。

第二部分為第四、五章。將針對在現行法下,我國實務上常見之 服務責任案例進行分析。主要討論重點為「場所責任」與「專門職業 技術人員責任」。將討論「場所責任」在適用消保法上遭遇哪些爭議問 題,並參酌其他民事法理論一併討論之。在「專門職業技術人員」之 部分,將針對專技人員服務是否有消保法服務責任之爭議將進行分析。

以建築師、律師、會計師及醫師四類專技人員責任為討論中心,分析 各類專技人員於消保法及民法上之責任。

第三部分為第六章。將分析消保法第 51 條懲罰性賠償金與服務責 任間之爭議問題。近年來消費者於訴訟中增加主張消保法賠償責任,

部分原因係著眼於依消保法所提起之訴,得向企業經營者請求懲罰性 賠償金。因此探討服務責任與懲罰性賠償金之成立爭議,對於實務案 例亦有實益。

第二項 研究方法

本文採取之研究方法如下:

(一) 國內外立法例與學說比較分析

本文將蒐集外國之消費者保護立法例及學說。擬參考英美法、

日本法及歐洲共同體指令,比較外國立法例與我國法之差異,並輔 以學說見解及相關文獻進行探討。並與我國通說實務見解進行比較,

希望針對各爭議問題所得之研究結果,得以供我國法制之參考,甚 而作為修正我國法規範之借鏡。

(二) 精選實務爭議案例分析檢討

法制度之研究重在與實務運用之結合。近年來新興行業快速發 展,企業經營者所創造出的新興服務行為愈發成長。可能產生服務 責任之情況亦增加。因此本文將蒐集近年來於實務上產生爭議的服 務責任重要案例,摘要出案例事實及法院見解,並將實務案例及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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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予以類型化,研究分析各爭點之爭議所在,並透過與學說見解之 結合,尋求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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