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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開創「工藝社會學」研究取徑

第一節 研究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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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鑑於台灣工藝史的內容過於廣泛,加上本文並非要對工藝未來進程做一全 面性宣稱,而是採納個案比較研究法,於每個章節呈現琉園、平潭與松菸等三項 案例的研究成果,並在最終章說明綜合比較後的結論。然而,第一章緒論,則包 含四個小節──研究背景、文獻回顧、理論架構與研究架構等內容,目的除了引 導後續章節內容的鋪陳,更嘗試提出一種初步的工藝社會學研究提案,讓人們運 用社會學視角,重新理解工藝領域,挖掘它改變既有社會的種種新現象。

第一節 研究背景

民藝之父柳宗悅(2013)曾定義工藝為日常生活用具,是為了使用而製作,

與「民眾」、「實用」、「大量」、「廉價」與「尋常」等平凡世界,有著密不可分的 關係。倘若上述內容作為傳統工藝的定位,本文則要指稱轉化傳統意象的「新工 藝」。以下,針對影響台灣工藝發展的三段時期,說明其中的政策內容,以及可 能會表現其歷史特性的工藝類型。

1. 台灣工藝發展簡史

本文將台灣工藝發展史內容,聚焦在工藝文化的生產與消費等面向,分成三 個時期來簡述──(1)日治╱國府建立工藝產銷制度時期;(2)地方社造聯合 工藝中心推廣社區工藝時期;(3)後工業城市興建創意特區時期──以瞭解當代 工藝類型及其發展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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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日治╱國府時期──產銷制度

1885 年的台灣工藝,大都是生活自用的物品,由本地工匠生產製作,逐漸 訂定出台灣傳統工藝的基本類型、形制規格與風格等文化特色(江韶瑩 2011;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2011: 9)。直到日本政府殖民時期(1895-1945),對 工藝展開有計畫的系列調查、育成與輔導,以及國府延續日本時期的工廠設備與 產銷制度等成果,徹底動搖台灣工藝的生產規模。

1.1.1. 日治時期──展示台灣

審視日本殖民政府在台灣推行工藝的作為──在各地設立工藝研習所(工藝 中心的最前身),除了傳習當地的工藝技術外,定期從日本引進技師,以期改良 在他們眼中認為「幼稚」的台灣工藝。同時,輔導各地設置工藝產業工會組織,

引進日本的產銷制度等──皆是要奠定工藝產業化的發展基礎(黃淑芬 2004;

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 2004: 60-61)。

此外,日本政府為凸顯帝國優勢而引入歐美博覽會措施,開始在許多國內及 國際博覽會上展示台灣物品,如:台灣特有植物、紡織、染織、竹細工、刺繡及 水產等,用意除了形塑政治認同,也是宣揚經濟政策,使台灣物產得以充分開發、

拓展商業市場,帶來都市建設等效果(游智勝 2006;呂紹理 2011)。簡言之,

日本建構台灣形象,是以扶植殖民地工業建設成果,跟展示帝國殖民地文化之異 國情調,來展現帝國的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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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國府時期──代工基地

國府時期為了能快速振興戰後國家經濟,延續日治時期的基礎建設,擴大工 藝研習所規模,1同時在「以農業培養工業,以工業發展台灣」策略,還有「消 滅貧窮」推動「小康計畫」、「增加財富」推動「客廳即工廠」等口號下,鼓勵農 村家庭從事手工業生產,積極擴展台灣工藝產業外銷市場,大量生產廉價的生活 用品,或是「仿冒」日本與歐美風格的藝品,而一度在1970 年至 80 年代中期,

創造台灣形象轉為代工基地的外銷鼎盛時期。

然而,直到 80 年代後,由於其他工業的快速發展,各種自動化機器源源進 口,還有勞力成本提高等因素下,產業環境的劇變使得台灣工藝產業逐漸喪失了 競爭力,轉而朝向文化與藝術方面深耕。尤其,在新生代藝術家將西方創作思維 引入台灣,以及各地美術館經常舉辦展覽活動等情形,市場掀起藝術狂熱、中產 階級流行收藏文物的風氣,還有高端精品相關產業的興起等現象。

總結日治與國府時期推行工藝產業之作為,主要興建廠房設備與產銷制度,

開發生產、供應與銷售鏈等通路,為後續工藝事業建起產業化發展的基礎。

1 工藝中心發展簡史──1952 年 4 月成立南投縣特產手工藝指導員講習會,11 月成立南投縣特 產工藝專修班;1953 年台灣省建設廳成立「手工業推廣委員會」,於南投成立南投縣特產工藝 研究班;1954 年於南投草屯鎮成立「南投縣工藝研究班」,至 1959 年改制為「南投縣工藝研習 所」;1973 年有感於國內手工業欠缺改良、創新設計,而僅限於代工生產,「南投縣工藝研習所」

改制為省屬的「台灣省手工業研究所」,協助業者加強發展、改進品質、增進外銷競爭力;1999 年更名為「國立台灣工藝研究所」,隸屬行政院文建會,藉辦理工藝設計競賽、生活用品評選展,

以及文化產業研討等方式,從文化層次推動工藝產業發展;2010 年起,改制為「國立台灣工藝 研究發展中心」,致力於工藝文化推廣與工藝產業扶植(黃世輝等 2013: 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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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社造時期──社區工藝

台灣工藝從戰後延續日本風格、復興中華文化,再到 70 年代本土意識之覺 醒,其轉變過程歸功於「鄉土文學」的興起,影響台灣藝術界重新審視民間工藝 的發展,而將許多存活下來的手工藝集中在同一街道或村落,轉型成為地方產業

(國立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2011: 63-65)。

這股振興地方產業之心,同時應和本土化運動而生的社區總體營造政策思維

(1993),倡導「由下而上、社區自主、居民參與、永續經營」等理念(蔣玉嬋 2004), 也聯合了工藝中心扶植社區工藝產業之計畫,驅使社區與工藝連結成為「社區工 藝」形態(牛麗如等 2006),藉此期盼社區居民能透過像是工藝生產活動的自主 營造行動來改變地方文化空間,將工藝勞動擴充成一個又一個的社區行動。

1.2.1. 台灣工藝之家

工藝中心自 2004 年起,每三到五年徵選一次「台灣工藝之家(crafts workshop)」,評選項目包括:工藝創作成就、創作特色、展陳環境設置、社區文 化創意產業發展潛力、設置位址之交通便利性與周遭環境景觀等。後續則扶植其 品牌形塑、識別標誌運用、個人品牌整體設計規劃、空間識別及服務品質提升、

參與國內外展會等。2設置此評選的目的在於藉由「認證」優秀工藝家,增加其 榮譽感,鼓勵他們將工坊作為推行社區工藝的基地,帶動民眾學習手作工藝。

2 參考工藝中心出版《走進工藝之家》(2009、2011、2013)三期計畫成果書籍,記錄空間視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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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社區工藝扶植計畫

工藝中心自 2005 年起,透過社造理念來推動「社區工藝扶植計畫」,3並由 社 區 發 展 協 會、地 方 工 坊 與 工 藝 家 等 攜 手 執 行,協 助 地方培植工藝人才、

開發社區特色商品,形塑在地工藝品牌,發展工藝文化觀光等,達成兼具工藝學 習、社區營造與工藝產業發展三方面的功能(黃世輝等 2013)。

綜觀社造時期推廣工藝文化事業之作為,呈現地方透過工藝來尋根,也藉由 工藝創造新的地方性來振興社區產業。這樣的結果也許是台灣工藝不斷接受衝擊、

融合與轉化後,在時間更迭中孕育而出的自我覺醒時刻,因而帶領工藝產業走向 不同於工業化的發展路徑,作為跳脫地方發展困境的出路。

1.3.後工業城市時期──創意園區

整合前兩段工藝發展時期,不管是延續產銷模式的高價工藝精品產業,還是 順應社造趨勢而起的社區工藝之推廣,國家已深刻體會到「文化產業化、產業文 化化」之效益,而不斷擬定以「文創產業」為名的相關發展計畫。同時,汲取西 方後工業城市的創意發展論述,以文化、藝術引導都市文化經濟,再生老舊空間 轉型為創意特區,並招募來自各地的小型手工藝產業駐店於園區內,共構成一個 可參觀的工藝聚落,不僅於其中販售手工製品,更會提供手作教學與示範的服務,

進而讓這種生產與消費活動合一的工坊店型,可以複製至各式以創意為名的商場 空間,也就刺激了更多的工藝消費行為。

3 94 年度參與社區工藝扶植計畫,共有 7 個社區,包括:台北縣平潭紙藝發展與推廣計畫、新 竹縣百年新藝──大窩口老街新生計畫、苗栗縣獅潭溪流域中的精靈──山林社區手工藝扶植計 畫、雲林縣海口工藝運動計畫、台南縣蓮鄉社區工藝扶植計畫、屏東縣萬丹稻草娃娃及手染布娃 娃工藝扶植計畫、花蓮縣活化紅葉部落傳統產業計畫(牛麗如等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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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九〇年代後的台灣工藝受到產業經營策略、社區總體營造,以及 興建藝文特區等發展體系所形塑,改變了工藝生產與消費的意義。然而,這三段 時期,雖然以不同的方式各自影響著工藝,卻都反映出國家的意識型態,不斷讓 工藝文化符合市場邏輯,靠攏至消費端的現象。

2. 三種工藝類型

應和上述工藝簡史內容,本文界定三種可以相對的工藝案例,他們作為理念 型來闡述每種工藝發展型態的內容與特性。

2.1.工藝企業──琉園

工藝企業的崛起呼應第一段歷史時期,延續80 年代工廠生產制度,還有市 場對高端藝品的需求,打造出協同商業與藝術關係的手工精品經營之路(朱庭逸、

方雯玲 2004)。創立於 1994 年的琉園企業,正是結合商業與藝術領域的推手之 一,奠基台灣工藝精品產業。尤其,兩位創辦人各自發揮所長,一人負責公司經 營管理,另一人處理創意與形象,成功推出由創意設計、手工技藝與量產技術,

展現中國文化的精緻商品,在各個藝術場所與商業通路佔有一席之地。

因此,如同琉園的「工藝企業」型態,一方面促使國家整頓文創產業發展法,

發掘這類源自創意、文化或知識之產業,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的潛力;另一

發掘這類源自創意、文化或知識之產業,具有創造財富與就業機會的潛力;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