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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壹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許多年後,奧雷里亞諾·波恩地亞上校在面對執行槍決的部隊那一 刻,憶起了父親帶他見識冰塊的那個遙遠午後。...每年到了三月,總有個 衣衫襤褸的吉普賽家庭來到小村莊附近紮營,大聲地吹笛敲鼓,準備介 紹新奇的玩意兒。
-馬奎斯,百年孤寂 從磁鐵、望遠鏡到放大鏡,從「東西是有靈魂的」到「地球和橘子 一樣是圓的」,南美洲著名作家馬奎斯在《百年孤寂》裡描述的吉普賽 人,年復一年,規律的遷徙路徑,為散落在南美洲大地上的村落帶來新 事物和新科技,並且在他們靈活喧巧的詮釋下,「新奇的玩意兒」總帶 著一絲奇幻的想像進入村落人們的心裡。這樣的中介者(intermediary)
的人物形象和場景,在當代情境中,彷如史蒂芬·賈伯斯(Steve Jobs)
站在WWDC舞台上,透過巧妙的語言與情境設計,將硬邦邦的技術創 新,詮釋轉化為打動消費者的語言,讓科學發現和科技創新藉由中介者 的轉譯,再透過資本社會的消費市場邏輯,進入到當代社會之中,一點 一滴地影響人們的行為,終至成為改變當代社會、推進人類文明進展的 關鍵力量。
我在過去二十年的工作歷程中,曾任職政府行政部門(行政院)、
政策部門(總統府)、準官方非營利組織(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 會)等階層化、制度化的中介機構,工作範疇從創新政策的研擬到協助 推動台灣文化創意產業(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的發展。其後 自行創業成立公司,回歸到私部門面對消費市場,推動台灣工藝品的銷 售和工藝文化復振,及至嘗試連結工藝領域和教育領域,成立推動現代 工藝教育的知識中介平台。一路以來,均處在中介的位置,扮演各種溝 通協調、知識連結與創新的角色。
除了親身參與之外,同時也持續從學術的角度,觀察從2002年以 來,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脈絡以及產業結構成形的過程中,在不確 定性極高的新興產業裡,為了適應產業狀況和滿足當時的產業與市場需 求,各種中介組織因其資源組合條件所發展出的多元樣態,其所展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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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思維和多元面貌,以及由此而生的各種變形蟲組織。在參與和觀察 過程中,經常苦思不得其解,在類如文化創意產業這類新興產業裡面,
中介組織明明扮演價值活動連結和跨域溝通的重要角色,但卻經常被眾 人忽略的巨大落差。並且也觀察到在產業結構成形的過程裡,經常遇到 因為缺乏中介者的轉譯而導致跨域連結失敗的案例。感受到在文化創意 產業裡,缺少適當中介者來創造連結和促成創新,以致台灣的文創產業 發展至今仍呈現零碎化、分散化的不成結構的產業現況。
值此同時,在商學和科技管理領域,因應科研技術發展快速和市場 變化迅速,一個從1960年代就開始討論,在2003年由Henry Chesbrough
(1956-)所提出的「開放式創新」(Open Innovation)概念中,提出跨 越疆界的創新活動,正打破原有的企業藩籬;以及在開放式創新的情境 中,中介角色的重要性及其在不同領域裡如何行動等(Howell, 2006),
讓筆者開啟了對於新興產業裡的中介者在不確定的環境下,為其生存而 展現的演化本能。以及在傳統製造產業轉向服務導向的產業模式時,中 介者如何進行跨域知識、技術的連結和如何整合跨產業的社會網絡,發 揮創新能力,媒合多方資源創造新的產業價值等議題。
然而,雖然近年來有關中介組織的創新研究越來越多,但是對於中 介組織與合作對象之間的互動所產生的內部價值知之甚少(Silva, etc., 2018)。研究者認為如果中介組織確實對創新系統和網絡的「健康」以及 客戶企業和組織的特定績效和成長產生重要影響,那麼了解什麼有助於 維 持 和 發 展 中 介 組 織 的 創 新 能 力 將 至 關 重 要 。 正 如 M i r j a m Knockaert, Andre Spithoven and Bart Clarysse(2014)在對中介組織對創 新事務吸收能力的作用進行分析時所建議,我們需要了解客戶公司和技 術中介機構對新知識的吸收能力,以了解整個價值創造過程。這也是在 台灣文創產的實務界所觀察到值得深究的議題,即如何衡量中介組織在 和各方協作過程中所創造的價值。尤其當該組織以新創事業的型態出現 時,能夠衡量中介組織所創造的價值,藉以引入適當的投資,是管理實 務上相當關鍵的需求。
本研究的分析焦點為在創新情境中,中介組織的創新演化歷程。在 此,中介組織的定義為「在創新過程的各個階段為兩個或多個參與方之 間的協作提供輔助性作用的組織」(Howells, 2006),理論上中介組織被 視為輔助參與創新歷程的行動者之間的輔助組織。但若回到Fernand Braudel(1986)對於中介者的描述,以及開放式創新對於中介者的界 定,中介者甚或已經超越「提供輔助性作用的組織」,而是在實務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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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扮演創新驅動、整合與協商的主要行動者。參與創新歷程的成員反而 成為資源提供和協同協助的角色。創新中介組織的面貌可能會以電商平 台、非營利組織、企業組織或個人的型態出現,透過各種中介技術的創 新和演化,包括交易模式創新、線上技術應用、流程創新、資源整合模 式創新等,展現中介者的行動能力,並且觸發網絡連結、資源共享、團 隊協作等實際的行動,促成其創新演化的歷程。
二、研究動機
關於中介的討論是一個古老的議題。經濟史學家布勞岱爾即指出,
經濟分成兩大領域:生產與消費。一切從生產開始和再開始,一切以消 費結束和歸於消滅(Fernand Braudel, 1986)。而在生產者與消費者之 間,形成市場經濟最重要的趨力是交換。歸結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 活動乃經由各種中介交換的形式與過程而得以驅動,中介者則位處於經 濟社會運作的關鍵位置。一般來說,在現代國家體制下,大至國家政 府,小至市民走販,都扮演功能任務各異的中介角色。政府官僚體制一 方面在共同體意識下,作為一國人民和國際社會的中介;一方面也作為 經濟社會和公民社會間,資源徵集與重分配的中介角色。在私部門,從 大盤商、批發商到零售通路,都扮演著重要的物暢其流的經濟中介者。
第三部門通常以非政府組織或非營利組織的型態,扮演政府部門和私部 門間的緩衝和橋樑的中介角色。
近幾年來,國外有關創新中介的研究成果愈來愈豐碩,但在台灣有 關創新中介相關研究相當有限,且多以科技管理領域探究技術創新的角 度,探討技術中介在科技創新歷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功能,或者探討 技術中介機制如技術移轉的議題(Yang, Chia-Han, etc., 2010;葛孟堯,
2011;羅育如,2012),科技創新研究幾乎等同於創新研究。然而,在台 灣的產業田野裡,在新興的服務經濟產業中,例如文化創意產業和數位 內容產業,非科技領域的創新中介,尤其是源自於文化藝術領域的社會 創新中介,例如設計中介、文化中介和教育中介等,在台灣正由製造業 和高科技製造業轉向以服務業的產業轉型過程中,在各領域展開多元瞬 變的行動和演化出各種促成產業資源/生產關係之流動與價值創造的中介 組織。
而觀察這些中介組織和機制的演化,又經常和台灣傳統產業裡特殊 的協力彈性生產網絡,在產業發展的路徑上,以及產業網絡的演化模 式,有若干類同但又有相當創新之處。亦即,台灣所熟悉的中小企業協 力網絡,從不同面向影響文化創意產業的產業形構,亦即以社會資本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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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網絡所形成的創新網絡。各種跨界和跨領域的新創事業,以及異質 連結的社群網絡以更有彈性的組織或團隊模式,在新舊產業之間進行拆 解重組的行動。這其中有許多創新中介的議題和田野值得投入紀錄和研 究。
因此,本研究將嘗試藉由探討「中介組織」作為驅動新興產業價值 創造的關鍵行動者,觀察並追蹤其與生產體系、資源網絡的關係與互動 模式,並且從生態系的觀點,探討中介組織在新興產業實踐場域中,如 何經由組織內外部資源的調節和鑲嵌在社會網絡的位置,進行組織本身 的創新演化歷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