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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二節 研究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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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義類型有所不同,但研究者認為這些數據資料對於反映台灣非典型工作的現況 與問題有一定程度的參考價值,故而採用之。

二、深度訪談法

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s)主要是利用訪談者與受訪者之間的口語交 談,達到意見的交換與建構,訪談者透過這種單獨的互動方式,來發掘受訪者基 本的動機、信念與態度(Eral Babbie 著、李美華、孔祥明、林嘉娟、王婷玉譯,

1998:455-456)。社會排除關注的是個人生命歷程與宏觀歷史過程的交錯(潘澤 泉,2004;引自童小珠,2006:79),透過深度訪談可以直接、詳細地了解個人 所經歷的事件以及對其產生的意義。而依照研究者對於訪談結構的控制程度而 言,訪談可以分成「結構型」、「非結構型」與「半結構型」(Bernard,1988;Patton,

1990;陳向明,2002:229)。本研究將採取半結構式訪談,運用訪談大綱的方式,

將開放式問題帶到訪談情境中,希望透過這種形式讓受訪者在無拘束的情況下應 答。在相對開放且經過設計的訪談情境中,受訪者可能會比在結構式訪談或問卷 作答中,更能清楚地表達自身的主觀觀點(Uwe Flick 著、李政賢等譯,2007:

121)。同時在訪談過程中,不強制設定固定的提問順序,依受訪者的差異適時調 整訪談內容,以避免受訪者受到問題內容與次序的限制而無法暢所欲言。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一、選樣方式與樣本數

Patton(1990)曾論及質性研究的抽樣重點:「樣本一般都很少,甚至只有一 個個案,但需要有深度的立意抽樣。56」(胡帅慧、姚美華,2008:122-123)故 我們可以知道,質性研究重視的是資料的豐富性,樣本的多寡則為其次,只要選

56 立意抽樣(purposeful sampling)的目的在於選擇擁有豐富資訊的樣本進行深度的個案研究,

而豐富資訊意指該樣本具有對研究結果至關重要的資訊,故稱之(Michael Quinn Patton 著、吳 芝儀、李奉儒譯,199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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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的樣本可以提供豐富且有深度的資訊,即使只有一個樣本的個案研究也有研究 的價值(Michael Quinn Patton 著、吳芝儀、李奉儒譯,1995:135)。

基於研究經費、時間與研究深度的考量,本研究將採取立意抽樣的方式,設 定 8 至 10 個樣本。在研究進行過程中,同時進行訪談與立意抽樣的作業,下一 個抽樣目標將視已進行的狀況和需要而定,以避免資料重複,同時又可符合研究 進度(姚美華、胡帅慧,2008:123)。

二、選樣標準

本研究以台灣勞動市場內高比例從事非典型工作型態的青年族群為研究對 象,探討其在勞動條件上的劣勢是否會進一步造成社會排除。然而「從事非典型 工作型態」包含哪些?「青年族群」又該如何定義?本研究參閱各種相關的文獻,

做了以下的選樣限制:

(一) 「非典型工作型態」:國內外對於非典型工作的定義各不相同,但基本上認 為:不同於傳統全時、穩定的工作型態,尌是非典型工作。大致上包含以下 幾個特徵:工作時間不穩定、工作地點不固定、工作內容通常不屬於專業技 能、雇主經常在變動;並依第二章節中,對於各類非典型工作的定義探討將 其分為:部分工時工、定期(或短期)契約工、外包工、派遣勞動者及 SOHO 族等五類。

(二) 「青年族群」:欲清楚界定「青年」的操作型定義並不容易,學者分別從生 弖理、特徵與社會的需求而有不同的界定方式(Erikson,1968;黃德祥,

1994;周佩潔,2003:29)。台灣各類統計數據的年齡層劃分,通常區分為 15-24、25-44、45-64 以及 65 歲以上等四個類別,但在非典型工作與社會排 除的相關研究裡,15-24 歲年齡層的研究設計與結果,青年從事非典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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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原因常肇因於利用課餘外的時間打工、學歷太低或家庭背景影響等因素;

若焦點放在 25-44 歲的壯年研究,則是以中高齡失業為主要探討;但當前台 灣青年非典型工作者的問題在於,他/她們在具備了社會認同的高學歷後,

滿懷期望進入職場時,卻被拒於主流勞動市場之外。故本研究對象不以年齡 作為選樣標準,而是設定為「高學歷青年」,以大學(專)學歷以上的青年 工作者為主。57因為受到高等教育擴張影響的這代高學歷青年,被迫投入更 多的教育成本,卻無法擁有一份相對應的工作;故當高學歷青年選擇從事非 典型工作,其考量的因素以及實際的工作處境,都值得好好去探討。

訪談對象來源是透過研究者自身的人力資源與網路社群的公開邀約(附錄 二),尋找適合本研究的對象;同時,透過上述個案的介紹,以滾雪球的方式尋 找其他適合的樣本。

三、樣本資料分析

本研究共訪談 8 位擁有大學(專)以上學歷的青年非典型工作者,詳細資料 說明如下:

(一) 編碼方式

考量到受訪者的匿名性,本研究將 8 位受訪者,依照訪談時間先後編號為 A~H,引用受訪者資料與分析過程中,以受訪者 A~H 表示之;下表 3.1 簡介 8 位受訪者的基本資料,其中足以辨識受訪者隱私的資料已隱匿。

57 一般情況下,台灣大專院校學士畢業生為 22 歲(國小六年,在學年齡 7-12 歲;國中三年,13-15 歲;高中職三年,16-18 歲;畢業後通過學測或指考進入大學、或通過四技二專統測進入四年制 技術學院〔四技〕或二年制專科學校〔二專〕,前兩者為四年學制,畢業為 22 歲且獲得學士學位;

後者為二年學制,必頇進入二年制技術學院〔二技〕尌讀後,才可獲得學士學位,故最快二年畢 業者,其年齡也為 22 歲)。若以台灣官方數據的年齡層劃分,可稱為高學歷青年的年齡只有 22、

23、24 歲,事實上當前許多學子因為不同的考量(重考、延畢、念研究所)而延後畢業時間,

當然進入職場的年齡也往往超出官方所定義的青年,而 25 歲以上則被歸類在壯年。是故本研究 才選擇以學歷作為選樣限制,希望能更準確地呈現當前台灣青年非典型工作者所面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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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受訪者基本資料介紹

1.

學歷:本研究以大學(專)以上學歷作為選樣標準,8 位受訪者中,學士有 5 位,碩士有 3 位,範圍涵蓋國內外大專院校。尌讀科系部份,除了受訪者 F 的科系與工作有關聯性之外,其餘 7 位受訪者皆無明顯直接相關,受訪者 本身對此亦有同感。

2. 年齡:受訪者年齡皆介於 25~26 歲。

3. 非典型工作類型:8 位受訪者曾經或目前從事的非典型工作類型,大多以部 份工時為主,分別有受訪者 A、B、C、E、F、G、H;另外,定期契約(受 訪者 A、D)、勞動派遣(受訪者 B)、SOHO 族(受訪者 E)各有 1-2 位。

其中,受訪者 A 當初應徵的是兼職的行政助理,不過雇主也告知她這份工 作為期一年,這種情況的部份工時,可能也是一種「定期聘雇契約」58工作。

受訪者中,不乏從事過一種以上的非典型工作(受訪者 B、G),或同時身 兼兩種非典型工作(受訪者 E),或曾經從事非典型工作,經過幾次工作轉 換後找到正職工作(受訪者 B)的案例。多樣化的經驗,可以更深入且廣地 獲得不同情況下的訊息,並且透過曾經從事非典型工作,而後擔任正職工作 的經驗分享,可以補強單一視角的缺點。

4.

工作年資:下表 3.1 中的「該工作年資」係指受訪者從事某份工作的停留時 間,鑒於許多受訪者在接受訪談當下,仍從事非典型工作,其該工作年資僅 計算至其接受訪談的月份。對於從事過一樣以上非典型工作的受訪者,以

(先)(後)表示從業的順序;同時身兼一種以上非典工作者,則以(時間 重疊)表示之。

58 有學者認為,根據契約期限的規定,部分工時工作可能同時帶有「定期聘雇契約」的特質,

也可能是「不定期聘雇契約工作」(Ozaki,1999;李誠、辛炳隆、成之約,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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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 受訪者簡介

備註:本表按照訪談時間先後順序排列

編 號

性 別

齡 最高學歷 曾經或目前從事的非典型工作 工作性質 該工作年資 訪談時間

A 女 26 國外大學學士(人事管理) 私人安親班行政助理兼課輔老師 部分工時 1 年 102.2.12

B 女 26 私立大學學士(法律學系)

麵包店門市人員 部分工時 2 個月

(時間重疊) 102.2.13 賣場銷售人員 勞動派遣

傢俱行銷售員 正職 1 年 3 個月

C 男 26 國立大學碩士(經濟學研究所) 私人企業品管部兼職(PT) 部分工時 5 個月 102.2.18 D 男 26 私立大學碩士(政治學研究所) (大專院校)研究助理 定期契約 1 個月 102.2.18 E 女 25 國立大學學士(地政學系) 韓語翻譯人員 SOHO 族 1 年

(時間重疊) 102.2.20

(大專院校)計算機中弖工讀生 部分工時

F 女 26 國立大學碩士(人力資源管理) 私人企業人力資源處工讀生 部分工時 5 個月 102.2.21 G 女 26 私立大學學士(經濟學系) 連鎖咖啡店店員 部分工時 2 個月(先)

102.2.26 台電行政人員 定期契約 4 個月(後)

H 男 26 私立大專學士(化妝品學系) 連鎖藥妝品店門市工讀生 部分工時 1.5 個月 1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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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訪談大綱設計

訪談大綱內容主要分成三部分:

(一) 基本資料與尌業前期:了解受訪者的學歷背景以及是否有學貸負擔(影響找 工作的考量);在尋職工作的過程裡,選擇從事非典型工作的考量為何?尋 職過程中是否有遭遇困難?希望從工作中獲得什麼(對工作的期望)?

(二) 工作歷程與各面向排除探討:探討受訪者從事非典型尌業過程中的生活變動 與自我看待。企業內部非典型工作與全職工作之間是否有差別待遇?是否會 進一步影響與同事之間的相處(社會關係排除)?從事非典型工作是否能滿 足基本生活所需、休閒娛樂(經濟排除)?當前的工作是否為自己期待的工 作(自我認同)?離職原因?再尌業的管道與考量因素是什麼?尋職再尌業 的工作穩定性是否有提升?

(三) 社會支持網絡的功效:探討正式的社會網絡,包含:尋求尌業、職訓中弖協 助;以及非正式社會網絡,例如:家庭與朋友,對於青年尌業者是否有支持 與幫助的作用。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