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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步驟

第一節 研究設計與方法

根據研究目的、問題及文獻探討之結果,本研究以行動研究方式 進行,採取將所設計志願服務活動方案納入國中公民教育過程中實施 之行動研究,在活動過程中並採以參與觀察法、焦點團體訪談並多元 蒐集相關資料,以下就本研究中所所採用之研究方法說明之。

壹、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 一、行動研究的意義

行動研究(action research)一詞是由 L.Lewin 於 1940 年代首先提 出,他認為社會科學的研究不只是獲得理論知識,同時應透過行動研 究社會情境中有效的管理或行動策略,以達成預先設定的變革目標。

(吳宗立,2002:47)

Kemmis and McTagarrt(1982:12)認為,「行動及研究兩字的連 結,就是這個方法最基本的特徵:在實務工作中試驗想法,以做為改 善現狀及增進知識的手段。」而黃政傑(2001:226)將行動研究定義 為:包含了研究和行動兩大部分,係指各行各業的工作者在其工作過

程中遭遇到問題,進而探究問題的性質和範圍,了解其發生的原因,

尋求解決方案,並化為改革行動以解決問題的過程。

在教育現場中,教師從事行動研究即教師應用研究的精神,在教 育活動中持續發現問題並解決問題的過程與紀錄,目的在持續提升教 學的品質。Elliott(1991:69)強調教育行動研究起源於教師對教學實際 的不滿和自己專業知能與價值的懷疑。盧美貴(2000:27)亦認為教育 行動研究就是一種思想與行動相互為用的研究方法,教師是研究的主 體,以問題解決為導向,以共同合作為方法,以不斷驗證為研究目 的。

綜合上述,行動研究是實際的「行動」和知識理論「研究」的結 合過程,置身於教育實際情境的教師利用行動研究,依其教育現場的 問題,深入探索解決的策略,以縮短理論與實際的差距。

二、行動研究的特徵

吳明隆(2001:38-41)認為行動研究主要特徵是:(1)研究情境-當 事人實務工作情境;(2)研究目的-以實務問題的解決為主;(3)研究參 與者-實務工作者;(4)研究應用者-行動研究者;(5)研究過程-重視 協同合作;(6)問題解決-立即應用性;(7)結果推論-情境特定性;(8) 研究效益-解決問題與促進個人專業成長;(9)研究方法-兼用量與質 方法,偏向質性研究。

蔡清田(2000:17-23)亦認為「行動研究」具有的主要特徵有:

(1)以「實務問題」為主要導向;(2)重視實務工作者的研究參與;(3) 從事行動研究的人員就是應用研究結果的人;(4)行動研究的情境就是 實務工作的情境;(5)行動研究的過程重視協同合作;(6)強調問題解決 的立即性;(7)行動研究的問題或對象具有情境特定性;(8)行動研究的

計畫是屬於發展性的反省彈性計畫;(9)行動研究所獲得的結論只適用 於特定實務工作情境的解放,其目的不在於作理論上的一般推論;(10) 行動研究的結果除了實務工作情境獲得改進之外,同時也使實際工作 人員自身獲得研究解決問題的經驗,可以促成專業成長。

實踐是教育行動研究的起源,也是重要精神特徵。而反省和觀察 是構成行動研究的基本要素。因此行動研究包括一連串的規畫、行 動、行動結果的事實發現,是一螺旋的循環過程。(Hart & Bond,

1995;引自楊慧鉑,2001:15)Carr and Kemmis(1986:29)指出,行 動研究的過程中必須循環進行「反省」(reflect)、「計畫」

(plan)、「行動」(act)、「觀察」(observe)等活動。而

Heron(1988:40)在說明如何提升行動研究的效度時,認為必須維持反 省和經驗(及行動)之間的平衡而不過度偏重一方。

綜合上述,以教育工作者的角度來看,行動研究即教師在教學現 場中,發現實務的問題,重視教師間的協同合作,以實際之行動進行 實務工作的研究來解決問題,並利用不斷的反省與修正、再計劃,反 覆行動並獲得解決問題的經驗,並提出研究報告。

三、選擇行動研究的原因

經英國 Stenhouse「教師即研究者」理念的影響,本研究採取「行 動研究」的方法進行,期望以志願服務活動設計來加強學生公民教育 應證,並建立學生參與公共事務價值觀念,亦檢視研究者本身在教學 過程中的成長及省思。透過團體的參與及研究者的觀察,行動研究的 質性研究方法可完整紀錄整個過程,最後綜合資料以了解服務過程對 學生的影響。

因此,本研究採取行動研究法的原因是:

1.教師即研究者。我的角色為一位國中教師,任教科目包括社會領 域公民科、輔導、童軍,目前在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政治學研究 所法律與生活教學碩士班進修中,因此是一位研究者,也是一 位教育實務工作者。

2.行動研究是一種持續不斷的行動與研究,亦是找尋問題與解決問 題的歷程。透過教師的行動設計、實踐及反省,嘗試在過程中 有彈性的改變及引導,找出適合的方案與制度。因此在本研究 中,研究者在活動過程中,隨時調整策略並觀察、發現問題,

並找出適合學生的引導方式及教師教學方式。

3.行動研究是一種教育實踐。本研究主題為「志願服務」,是目前 國中生階段應該多學習關心、關懷他人及環境之學習。志願服 務不只是一種觀念態度,更是一種教育行動實踐。除了透過公 民課程的介紹外,結合實際的活動方案是需要行動的。藉由研 究者的活動方案設計,服務社團成員的參與回饋及協同教師的 協助,經過不斷反思及修正,這種循環式的歷程即是行動研 究。

貳、參與觀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

質性研究的觀察可分為「客觀的觀察者」及「參與觀察者」;前 者是指觀察者透過訪談,由外在研究文化;後者則指觀察者透過實地 觀察,由內部研究文化(胡幼慧,1996:197)。而質性研究所指的 觀察法,通常是指「參與觀察法」。指在整個資料的蒐集過程,研究 者(觀察者)必須融入被觀察的情境,透過密切的互動過程,深入體 驗,傾聽和觀察被研究現象、行為或事件之意義。(潘淑滿,2005:

272)凡是需要做深入與全面性瞭解的研究,參與觀察人群活動就是 必要的。(盧蕙馨,2004:65)

研究者是以參與者的角色,進入研究情境,並與研究情境中的研 究對象,維繫良好的關係。透過直接的觀察方式,對研究現象與行動 進行有系統的資料蒐集。參與觀察的記錄過程反映的是研究者與觀察 者的一種互動,研究者藉由記錄的過程,對自己的決策過程進行反 思,為研究提供有意義的資料。然而藉由觀察者與被研究者信任關係 的建立,有助於研究質量提升。(潘淑滿,2003:291)

由於在本研究中研究者本身扮演的角色是活動方案設計者,亦是 社團活動的引導者,與團體成員的互動機會多,透過參與觀察可對整 個活動方案的實施方式、過程、遭遇困難及社團成員的服務行為及互 動有更清楚的認識。並利用直接參與觀察之記錄過程,進行研究者教 學及活動引導之反思。

参、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

質性訪談的一種形式是透過團體來進行的,稱為焦點團體訪談 法。焦點團體最主要的目的在收集與議題有關的個人經驗或信念,運 用團體的情境並透過團體互動與討論的過程,來達到研究資料收集的 目的。(潘淑滿,2003:162)研究者主要是扮演中介者、引導者與 調節者的角色,催化團體成員透過互動與討論過程,以便收集團體成 員的談話內容。

焦點團體訪談進行的方式通常由 1 位帶領者與 8 到 10 位受訪者組 成,帶領者要介紹討論主題,鼓勵參與者對主題提出看法或評論,形 成一種動力的團體討論。(高淑清,2008:131)焦點團體法可觀察到 成員的互動、反應與參與程度,而提供研究者多方面的洞察,其省時

易執行且較易探索到較廣的議題;亦可以彌補個別訪談法和調查研究 法的不足,尤其對於那些單採個別訪談或調查技術,而無法進行深入 探究的研究問題(高博銓,2002:104),是其優點。

具有明確定義的目標與訪談議題,有時容易流於太結構化而失去深度 訪談所期待的開放與自然探索,是其缺點。

魏惠娟(2004:276)提到焦點團體法的特性:一、由非正式的 團體成員所組成的組合體,參與者對於既定的議題,表達個人的觀點 與意見;二、群體的組成性質相同,而且都是小團體,人數約 6~12 人;三、主要目標在刺激觀點、感覺、態度與想法的出現,以獲悉參 與者的主觀經驗。

本研究在志願服務活動方案進行後,利用焦點團體訪談設計,以 瞭解探討團體成員對於活動過程的看法及不同意見,藉由研究者的主 持及成員間彼此的互動及討論,深入瞭解團體成員於活動中所體驗到 的經驗及服務的成果,並了解成員對志願服務之學習看法及態度、價 值觀的變化。透過焦點團體法的進行將可重整及回想在活動過程時的 感受並能表達,進而讓成員在討論的過程中進行省思。亦可彌補研究 者在活動過程中,因活動進行的限制產生資料蒐集的遺漏,有助於資 料蒐集的完整性,對研究的質量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