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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相關理論之研究

本節就近幾年來與青少年志願服務之相關研究,分別依其研究方 式及內容進行歸納整理,並分析敘述如下。目前由青輔會針對各級學 校學生所積極推動的服務,以「服務學習」為定義,各推動單位已漸 將學生服務之類型轉為重視「服務」與「學習」並重的服務學習議題 為主。

壹、服務學習

服務學習合併社區服務與教室學習,服務因為扣緊課程而被增 進,學習因為利用社區當作教室的實驗室,學生可以在社區的實際生 活情境考驗並應用他們的課程而被加深(沈六,1997:44)。服務學 習中,學生被要求反思其服務的意義,被服務者亦經由服務者的付出 及互動獲得成長。

服務學習較常被引用的定義是1990 年美國「國家與社區服務法 案」(National and Community Service Act)所下的定義,包括四個要 點:(郭芳妙,1996:111-114)

1.學生的學習與發展藉助於服務活動的參與,該活動是一種有組 織的服務經驗,由學校與社區一起協調,能夠符合社區真正 的需求。

2.服務學習融入學校課程,或提供學生固定的時間,讓學生針對 服務活動中所見所為,進行思考、討論與寫作。

3.服務學習提供機會,讓學生在自己社區真實生活情境,應用所 學的新技能與知識。

4.服務學習將學生學習的教室擴展至社區,而且有助於學生發展 對他人關心的情感。

服務學習與傳統社會服務間有相當差異,而服務學習重視「服 務」與「學習」的結合,Sigmon 將服務與學習的關係分為四種:(黃 玉,2001:22)

第一種:以學習目標為主,類似正規課程實習;

第二種:以服務為主,類似傳統的志願服務、勞作教育;

第三種:純粹是服務,則似勞動服務;

第四種:服務與學習同等重要,屬於服務學習。

表 2-3 服務與學習關係的類型

1.Service-LEARNING 以學習目標為主,服務成果不重要 2.SERVICE-learning 以服務成果為主,學習目標不重要 3.service learning 服務與學習的目標,沒有關連 4.SERVICE-LEARNING 服務與學習的目標,等同重要 資料來源:黃玉,2001:22

因此服務學習應是一種經驗教育的模式,透過有計畫安排的活動 與結構化設計的反思過程,以完成被服務者的目標需求,並促進服務 者的學習與發展。而有學者也將服務學習與志願服務、社會服務、社 區服務,分別賦予不同的含意,就以「是否自願之動機」及「是否以 學習為主」之兩個構面,對目前服務方案綜合成表如 2-4:

2-4 各種服務方案類型表

自願 服務學習

志願服務 社區服務 社會服務 非自願 服務學習 勞動服務

學習為重點 學習非重點 服

務 動 機

學習焦點 資料來源:轉引自王志豪,2006:20

,由於志願服務法的制定後,志願服務已具法制化,志願服務需 經由一套完整的培訓及認證,給予志願服務者肯定及專業化。在學校 中推動服務的過程中是加入學習為目標,因此鼓勵目前國內為鼓勵學

生參與志願服務,全國已有134 所大專院校設置服務學習專責單位,

同時亦有120 所大專院校將服務學習納入正式課程中。學校教育中融 入服務概念,最早起源於東海大學的勞作教育課程,規定在校生必須 需滿勞作課程的時數才可以畢業,陸續有許多大學加入勞作教育課程 的規劃,而後慢慢推展至服務學習的發展。台北市推展服務學習是由 大專向下延伸至高中職再到國中小學,不過由勞動服務或社區服務的 觀點來看,中小學比大學的實施更普遍踏實。(龔淑芬,2002:19)因 此研究者認為,服務學習著重於服務者與被服務者間之互惠,利用服 務者本身的專長或興趣,根據被服務者的需求並設計服務計畫;重視 服務者之學習及反思,得以為下一次服務做修正及改進。

貳、青少年參與服務相關研究

研究者於2008 年 12 月在國家圖書館「全國碩博士論文資訊網」

上,以「志願服務」及「學生」為關鍵字搜尋相關研究,共搜尋到12 篇相關論文,發現研究對象大多以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為主,並針 對學生參與志願服務之動機做調查分析。以國中生參與志願服務之經 驗探討論文只有1 篇,再擴大搜尋範圍,以「服務學習」及「學生」

為關鍵字搜尋,篩選後就國中學生為對象之研究即搜尋到13 篇論 文,由此可知,國內學者研究相關議題時仍以「服務學習」為主要議 題。以下就針對其研究方式及內容進行歸納整理,如表2-4:

表2-5 與服務學習相關之學位論文研究一覽表

研究者 年度 學校 研究方式 研究主題 楊翔喻 2007 慈濟大學社

會工作研究

深度訪談 國中青少年參與志願服務

所 經驗探討-以台北市南門

林萬怡 2004 淡江大學教

向的相關研究論文,依其研究對象、研究方法及內容來探討服務在國 內國民中學下的推展與趨勢,分析敘述如下:

楊翔喻(2007:173-180)以台北市南門國中小太陽服務社成員為 研究對象,透過服務歷程的觀察及對成員之深度訪談。研究顯示:

1.青少年參與服務性社團動機是多重的,但以同儕邀約為主。

2.參與服務工作,拉近青少年與人際相處的互動,而父母卻較少 主動關心孩子在服務中的表現。

3.青少年基於對於過去與兒童相處的成功經驗,而參與社團工 作。

4.青少年認為訓練籌備課程對於實際參與服務工作是有助益的,

但部分與服務沒有直接關聯性的課程,青少年們則覺得無聊。

5.指導老師在社團中扮演重要引航者的角色,學生多倚賴老師的 協助。

6.服務後的反思課程,引導學生反省自己服務過程中的缺失 7.在個人成長中,青少年志工參與服務工作後,對於人生態度開

始有不同看法,個人成長方面提升同理心的感受力、學習以正 向積極的態度面對自己的情緒。

黃姿滿(2004:135-137)研究奠基於國中學生的教育及輔導需求,

透過成立愛心服務社,實際發展一套輔導偏差行為學生的服務學習行 動方案。研究顯示:

1.透過服務學習,學生更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會做自我的檢討 及增進責任感。

2.在人際關係部份,學生增進溝通與表達能力並學習與夥伴合作 互助。

3.在利社會行為部分,學生之服務學習達成和社區互惠關係,並 學會關懷。

陳秀英(2005:155)研究,由天母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 師,依天母國中學生的特性與社區需求所設計、規劃,並在綜合活動 學習領域實施、評估的服務學習主題課程。研究顯示:

1.學生能增進對服務學習概念的認知並提升表達與分享的能 力。

2.學生透過服務能合作互動並肯定並重視自己付出的能力,願意 投入社區關懷行動。

3.教師與學生一同服務,感受服務的快樂。

4.服務過程及課程設計提供教師活動課程的經驗學習與專業成 長。

5.教師需提前做好服務學習準備,並尋求教學支援及行政協助。

林靜嫻(2006:181-186)、莊貴珍(2004:103)、林萬怡

(2004:134)、廖倚萱(2003:157)皆是以台北縣國民中學之服務 學習課程及方案為研究。研究顯示:

1.服務學習過程增進學生自我覺察能力、提升自我尊榮感。

2.服務過程中獲得更高之環境及社區認同感,增加主動助人行 為,增強利他社會行為。

3.學生主動參與及反思,讓學生習得獨立思考與主動學習。

4.若經由學校行政處室規畫周詳之活動,將提高教師推動服務學 習。

小結:

研究者整理並比較國內相關志願服務研究後,發現透過學校教師 的引導,國中階段學生能在服務的過程中體驗不同的經驗並獲得成 長,包括在參與服務的過程中人際關係的互動、提升學生自我察覺能 力及榮譽感、願意多付出關懷行動對社會較具認同感等,國中生從事 志願服務活動的成果是令人肯定的。就蒐集而來的研究發現,都會區 的研究成果較多,尤其以臺北縣市為最多。都會區學校的資源較為豐 富,資訊亦較為發達,因此在推動的服務過程中,教師能運用較多的 資源、支援推動。然研究者研究對象為非都會區學校學生,在實施的 過程中,探討非都會區學校進行服務的可能,及可能面臨到的困難和 問題;且相關研究中提及教師引導學生參與志願服務的重要性,但針 對教師帶領服務活動過程及設計活動進行的反思較少。因此研究者利 用本身所在學校進行志願服務活動是否可以對國中生產生影響,並對 其未來願意參與服務意願有所影響?且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所遭遇的 問題及如何反思並調配活動?研究者能在過程中所獲得的成長為何?

正是本研究所欲探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