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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

是以,本文試圖聚焦台灣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2014 年至 2018 年)所發生 的抗爭事件,檢視台灣的社會運動與政治機會的變化,並研究下述問題:

(一)討論 2014 年至 2018 年,亦即馬政府第二任期執政的最後兩年與 2016 年 上台的蔡政府時期前兩年,台灣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發生的社會運動中,

有關抗爭事件的整體面貌為何?並進行對比分析。

(二)探討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台灣社會運動中,政治機會在不同政黨執政時期 的變化。

(三)藉由台灣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抗爭事件的案例分析,闡明第三次政黨輪替 前後的政治機會結構轉變及社會經濟脈絡變遷。

(四)從社會運動軌跡變遷的角度,思考台灣社會運動的特性,以及影響其可 能變化的內外部力量。

第二節 研究途徑與研究方法

學術研究必須選定研究途徑(research approach)並仰賴若干研究方法

(research methods),以達成研究目的。本節先說明研究途徑,後討論相關研究 方法。

壹、研究途徑

所謂研究途徑是指選擇問題與相關資料的標準,這是屬於在某種研究基本理 論下,對某一學科、某一問題的題材抉擇標準的問題。15本論文分別採取歷史研 究途徑(historical approach)與質化研究途徑,茲論述如下:

一、歷史研究途徑

所謂歷史研究途徑,是以歷史觀點將事實作詳細之敘述,以過去的史料和事 實為研究對象,而過去之史料與事實主要來源可能來自於文字記錄,如文件、史

15 朱浤源著,《撰寫博碩士論文實戰手冊》(臺北:正中書局,2010 年),頁 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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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圖籍;或是器物如工具用品、服飾等。16歷史研究途徑的優點在於研究者能藉 由這些媒介去瞭解當時人的活動、確定彼此間的關係;惟由於歷史是記錄已過去 的人類活動,從事歷史研究者亦可能受行為學派之影響,將原有史料或史實重新 安排,而產生新的意義與概念,是以,從事研究者必須找出歷史上各種因果關係、

辨別真正本質。17本論文採取歷史研究途徑,方式包括蒐集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

《聯合報》新聞報導中的抗爭事件資料,以及進行政治機會結構與社會運動之相 關文獻資料的整理,並重新將資料中所呈現的事件按因果進行鑑定、詮釋,甚至 是批判,以達理解歷史事件的前因後果及鑒往知來之效。

二、質化研究途徑

所謂質化研究途徑,主要目的是對被研究者的個人經驗和意義建構作「解釋 性理解」或「領會」(verstehen),研究者通過自己親身的體驗,對被研究者的生 活故事和意義建構作出解釋。因此,研究需要在自然情境中進行,研究者需要對 自己「前設」和「傾見」(bias)進行反省,瞭解自己與被研究者達到「解釋性 理解」的機制和過程。18是以,作者將運用半標準化訪談訪問不同程度參與抗爭 事件的人員,如社運團體代表、高度參與抗爭事件之專家學者,或是處理抗爭事 件相關的政府機關人員等,以期除了從被研究者的角度出發,瞭解他們的思想、

情感、價值觀念和知覺規則外,更能夠正確分析在政治機會結構之下,社會運動 是如何挑戰政府的政策,並對參與社會運動者之行為採取確切解釋,本論文故採 用質化研究途徑。

貳、研究方法

本論文分別採用抗爭事件分析法(protest event analysis)、文獻分析法

16 呂秋文著,《如何撰寫學術論文:以「政治學方法論」為考察中心》(臺北:台灣商務,2007 年),頁 19。

17 同註 16,頁 20。

18 陳向明著,《社會科學質的研究》(臺北:五南,2002 年),頁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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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ary analysis),以及運用質化研究途徑的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

為其研究方法,茲論述如下:

一、抗爭事件分析法

在社會運動研究當中,抗爭事件分析法是一種能夠協助研究者掌握一段期間 社會運動的趨勢變化與分布之方法,其資料收集與處理方式,通常是以某些特定 媒體報導為收錄範圍,進行抗爭事件的分析。依據Charles Tilly 所稱,抗爭事件 是指「抗爭性聚會」(contentious gathering),亦即一種多人聚集的場所,這些人 員提出集體宣稱且係與某些團體利益衝突的。19Sidney Tarrow 則認為,抗爭事件 雖不直接等同於社會運動,然以請願、遊行、抗議、靜坐、暴力衝突等形式發生 的抗爭事件,確有作為社會運動明確指標的優勢。20抗爭事件分析法早期的著名 代表為Charles Tilly,其在“The Contentious French, Four Centuries of Popular Struggle”一書研究有關近代法國的抗爭歷史,並說明社會抗爭劇碼的演化。21而 現今抗爭事件分析法作為社會運動研究中的一種「貫時性研究設計」(longitudinal research design),其優點在於能清楚描繪有關社會運動的長期演化,進而探究不 同時空下的政治機會結構,乃至於鉅觀的社會經濟背景如何對社會運動產生影響,

而有助於進行跨國、跨區域的比較研究。22

在此,本論文關於抗爭事件資料的蒐集,主要是參考學者何明修取材「聯合 知識庫」(http://udndata.com/)所蒐錄的《聯合報》新聞報導為資料母群體,在 實際操作上,檢索範圍為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即 2014 年 5 月 20 日至 2018 年 5 月 20 日。設定的關鍵字則以何明修所提出的 25 個常見的抗爭劇碼,即「陳情」、

「請願」、「抗議」、「抗爭」、「靜坐」、「遊行」、「示威」、「集體請假」、「怠工」、

「罷工」、「絕食」、「圍堵」、「圍廠」、「遊說」、「倡議」、「訴訟」、「連署」、「記者

19 Charles Tilly, As Sociology Meets History (New York: Academic Press, 1981), p. 151.

20 Sidney G. Tarrow, Power in Movement: Social Movements and Contentious Politic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4.

21 Charles Tilly 著,劉絮愃譯,《法國人民抗爭史:四個世紀/五個地區》(臺北:麥田,1999 年),

頁 1-361。

22 同註 7,頁 36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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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集會」、「行動劇」、「阻擾」、「丟石塊」、「衝撞」、「破壞公物」、「佔領」等 進行篩選,整理出數據描繪台灣於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兩年所呈現的抗爭事件數 量、規模及議題趨勢,以求先勾勒出此段期間社會運動變遷的概括樣貌,進而從 眾多抗爭事件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將其置於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的社會發 展脈動下,透過政治機會結構(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的概念去思考,社 會運動的軌跡是如何的轉變。

然而,學者何明修曾提及有關方法論的問題,提醒抗爭事件分析如以新聞資 料為分析對象,將不可避免地會遭遇選取的新聞媒體可能帶有明顯的系統性偏 向,但如果我們就此放棄對抗爭事件之變化作長期的描繪,不啻是矯枉過正。23 是以,本文除將焦點放在抗爭類型比較,以及抗爭類型歷年的變化,而非抗爭發 生的絕對數量以外,24為了更準確掌握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社會運動的發展,並 參考何明修以兩個條件來過濾這些抗爭事件:首先必須排除「政治性的抗爭」, 例如個別政治人物的行動、政治團體所發起或動員(如「議員動員群眾」),但如 僅係政治人物或政黨有所參與,參與主體仍係公民社會的自主力量則不在此限;

其次,因鄰避(Not In My Back Yard, NIMBY,不要在我家後院)設施具有「服 務廣大地區民眾,但可能對生活環境、居民健康與生命財產造成威脅,以至於居 民不希望設置在其住家附近」的特性,25是以,如新聞報導中,有居民基於自身 利益,排斥不受歡迎卻具有公益性質的設施進駐地方(如「居民反對設基地台」), 則此類「鄰避抗爭」亦必須加以排除。

最後,Hanspeter Kriesi 認為,抗爭事件分析並非取得絕對的真實,對於資料 中的偏見,我們可以嘗試的是去創立一種使偏見成為系統的解譯指導。26是以,

23 同註 12,頁 6。

24 John Markoff, The Abolition of Feudalism: Peasants, Lords and Legislators in the French (University Park, Pennsylvania: The 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96), p. 216.

25 李永展,〈鄰避設施衝突管理之研究〉,《國立台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學報》,第 9 期,1988 年 12 月,頁 33。

26 Hanspeter Kriesi, Ruud Koopmans, Jan Willem Duyvendak and Marco G. Giugni, New Social Movements in Western Europe (Minneapolis, M.N: 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95), pp.

254-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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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也將輔以其他媒體報導及網路來源的資料,以彌補特定媒體對抗爭事件的 關注程度不一,在資料來源的選擇上可能有所偏頗的限制。

二、文獻分析法

所謂文獻分析法(documentary analysis)是經由「文獻資料」進行研究的方 法,是一種間接的研究方法,在社會研究中被廣泛運用,並可以幫助我們了解過 去、重建過去、解釋現在及推測未來,而有助於研究的進行。27其在範圍上,不 僅分析文獻內容,並且是分析整個文獻的學術傳播過程;在價值上,不只是針對 文獻內容作敘述性的解說,並且是在推論文獻內容對整個學術傳播過程所發生的 影響。28是以,不僅資料蒐集內容應儘量要求豐富與廣博,再經過資料分析與歸 納統整,分析事件淵源、背景、影響及其意義等,亦即是藉由梳理文獻資料來進 行研究,其最大的優點在於具有非介入的特質,不會以任何形式干擾到研究對象。

基於在政治學、歷史學、社會學等許多研究範疇中,「次級資料」(secondary data)

幾乎是唯一可得的資料,亦即研究者從涵蓋不同領域與時代的大範圍素材中搜尋,

這比只採用單一原始資料的研究,可能更能產生較大的範圍與深度。

是以,為了充分掌握第三次政黨輪替前後台灣社會運動的樣貌,本論文主要 蒐集《聯合報》新聞報導中的抗爭事件資料、以及政治機會結構與社會運動之相 關研究的專書論著、學術期刊、學位論文、政府公開資訊及報章新聞媒體與網際 網路等文獻資料,透過相關資料的檢閱歸納與整理,對現有的文獻資料進行分析 研究,藉此形成對研究主題的客觀認識,並進行多方資料的比較,避免研究傾向 上的單一性,造成判斷上的侷限,希冀能夠完整建構此時期社會運動的完整始 末,俾利於本研究進行。

三、深度訪談法

27 葉至誠、葉立誠著,《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臺北:商鼎數位出版有限公司,2011 年),頁 138。

28 Ranjit Kumar 著;胡龍騰、黃瑋瑩、潘中道譯,《研究方法:步驟化學習指南》(臺北:學富 文化,民 2000 年),頁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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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又可稱為「談話法」、「面談法」或

「交談法」,深度訪談法是指研究者為能蒐集研究主題更為深入的資料,經由預

「交談法」,深度訪談法是指研究者為能蒐集研究主題更為深入的資料,經由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