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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限制

本節為說明本研究在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結果應用等方面的限制。

一、研究目的之限制

本研究之目的為探討基督徒諮商員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研究結果所發展的 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即是以諮商心理學與基督教神學為基礎,並在概念類別中 融入基督宗教的靈性觀,然而對於非基督宗教信仰者而言,不同宗教傳統對於靈 性之界定與內涵可能有所不同。另方面,因基督宗教的靈性同時涵蓋個人的信仰 生活與群體的團契生活(Austad, 2010),故對於基督徒而言,宗教與靈性難有明確 劃分,本研究亦未將宗教與靈性加以區隔。然而對於無特定宗教信仰者而言,靈 性不必然涉及神聖性或宗教組織,而可能單指個人對於生命意義與存在價值的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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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實踐及超越。由於本研究旨在探討融入基督宗教靈性之諮商概念形成,故將 靈性限定為基督宗教靈性,並未考量其他宗教的靈性觀或人本主義的靈性觀,此 為本研究因研究目的設定而產生的限制。

二、研究方法之限制

(一)研究參與者的限制

本研究僅有 13 位基督徒諮商員參與,屬於小樣本研究,且基督徒諮商員皆曾 全程參加陳秉華等人(2013b)的靈性諮商課程,以及陳秉華等人(印製中)的靈 性諮商督導團體,故靈性諮商訓練背景的同質性較高。受限於樣本數少及代表性 問題,本研究結果所呈現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並無法代表所有基督徒諮商員 的概念形成內涵;而有關概念形成變化之研究發現亦較具有特殊性,而無法普遍 推論到所有基督徒諮商員。

(二)資料蒐集方法的限制

本研究為運用概念構圖法蒐集研究資料,並基於研究人力與時間之考量,分 別於督導團體前、中、後期以小組方式進行概念構圖法。實施步驟為請基督徒諮 商員根據指導語自由聯想,並將聯想到的概念直接書寫在標籤語上,實施過程則 無時間限制。按此資料蒐集方法,本研究有以下限制:

1.缺乏脈絡性與整合性資訊:由於基督徒諮商員在自由聯想過程中並未進行放聲 思考,而是直接在黏貼紙之中書寫概念;於概念構圖繪製完成後,亦未再請個 別基督徒諮商員針對概念構圖加以說明,故所蒐集到的研究資料顯得較為零散 而缺乏整合性,亦無法僅從黏貼紙上的單一概念精準了解基督徒諮商員的思考 歷程與脈絡,進而可能影響質性分析結果。

2.資料變異性大且容易有極端值:由於本研究所採取的概念構圖並無時間限制,

對於概念數、連結線數、概念群組數、階層數亦無範圍限定,可能會增加知識 結構指標的離散程度,並容易有極端值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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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能釐清諮商歷程與靈性諮商概念形成變化之關係:在 Martin 等人(1989)或 楊淑珠(1996)的研究中,係以個別方式進行概念構圖法,故研究者能配合諮 商師的諮商進行時間,準確蒐集到諮商師在諮商歷程前、中、後期的概念構圖,

並進一步探討諮商歷程與概念形成變化之關係。在本研究中,由於每位基督徒 諮商員在督導期間開始從事靈性諮商的接案時間不同,故基督徒諮商員在督導 團體前、中、後期繪製概念構圖時,不必然與諮商歷程的前、中、後期相符,

在此限制下,研究者僅能探討不同督導團體階段與概念形成變化之關聯,而無 法將諮商歷程變項納入分析。

4.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概念化可能有回憶困難問題:由於本研究是在督導團體前、

中、後期進行概念構圖法,而非配合個別基督徒諮商員的諮商時間,在單次諮 商晤談結束後的短時間完成概念構圖,故基督徒諮商員在繪製特定問題情境的 概念構圖時,可能會需要較多的時間提取特定當事人的相關資訊,也可能因為 時間間隔較久而遺忘部分資訊,進而影響概念構圖的完整性與正確性。

(三)資料分析方法之限制

本研究為運用質性的編碼程序與量化的無母數統計法進行資料分析,在質性 分析部分,研究者對於研究資料的偏見與主觀詮釋會對研究結果產生影響,此為 本研究較容易面臨的效度威脅。而研究者所採取的處理策略包括:運用協同編碼、

資料蒐集與分析過程透明化、厚實描述研究結果、指導教授與同儕檢核、自我覺 察與反思等策略,但並未使用三角檢證、研究參與者檢核、外部審查者稽核等策 略。換言之,研究者雖嘗試透過資料分析的嚴謹性以增加研究結果的信實度,但 無法完全避免可能的效度威脅。在量化分析部分,受限於樣本數小,再加上所使 用的統計方法為檢定力較弱的無母數統計法,故可能降低統計考驗力,並容易犯 第二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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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研究結果應用之限制

本研究結果所發展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之特點為融入基督宗教的靈性 觀,故採取一神論立場,相信神與靈界的存在,並會以基督宗教的價值觀與倫理 原則作為概念化的參考依據。因此,本研究結果在實務應用上較適用於基督徒當 事人,諮商師本身也需具備基督宗教背景及相關教義知識,且能認同基督宗教的 靈性觀,才能有效運用本研究結果的靈性諮商概念形成內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