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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第二章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文獻回顧

第一節 防災社區 防災社區 防災社區組織 防災社區 組織 組織之定義 組織 之定義 之定義 之定義

2.1.1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社區的定義與要素

壹壹

壹壹、、、、學者論述學者論述學者論述學者論述

社區(community)一詞,從英文翻譯來看,有學者譯為社群、共同社會或共 同體。文崇一(1984)5表示「社區」原是社會學上的一個專有名詞,後來也被用 於行政事務上及日常生活中。因此,在不同研究領域中,對於社區的定義亦有其 差異性。

徐震(1985)6認為「社區」的定義為: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

社會互助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而由此定義「社區」之內涵應包括:居民、地 區、共同關係、社區組織、以及社區意識等 5 個要素。徐震(1994)7並提出社區 之分類為:(1)地理結構與觀念的社區:是從社區的地理疆界與服務設施方面著 眼,即社區的疆界可以按組織結構、服務體系及居民一體的關係加以區分。一般 對社區的通稱包括村落、鄉鎮、城市、甚至是國家,這是最普通的用法。(2)心 理或互動概念的社區:是從社區的心理互動與利益關係著眼,意指具有共同利益、

共同目標、共同背景,生活在一個較大的社會單位中,而自認屬於一個較小的單 位。(3)社會與行動概念的社區:是從社區的社會變遷與參與活動方面著眼,意 指具有地域基礎,又具有社會互動及組織行動,以克盡社區發展的功能。此種社 區,通常指市鎮中幾個鄰近的鄰里,可以作為一個集體行動共同的建設者,或稱

5文崇一,當前經濟發展過程中之社會變遷及其因應措施之研究,中華民國社區發展研究訓練中心,

1984。

6徐震,社區發展-方法與研究,中國文化大學出版部,1985。

7徐震,社區與社區發展,正中書局,1996。

為目標性社區。

薛文郎(1987)8則是從社會學角度認為「社區」應有的特徵,包括:(1)每 一個社區都有一群生活方式與風俗習慣類似的居民,而且這群居民對於該社區有 一種歸屬感,進而和該社區發生休戚相關,榮辱與共的社區意識;(2)每一個社 區是一個可以界定的地域;(3)每一個社區都有服務該社區居民的規章,這些規 章乃是約束居民的行為,以增進或便利全體居民的共同生活;(4)每一個社區都 有一個社區活動中心或若干活動團體,以做為溝通意見或聯絡感情的管道,透過 這些管道,社區居民才能有共識,並且團結一致。

莊翰華(2000)9表示在社會學的領域當中,「社區」是其中最浮泛(Elusive)

及含混(Vague)的名詞之一,並不具有特定意義。因此,對於社區的定義,隨著 各個研究者不同的目的與需要,而有所變動,而且不同的時空背景下社會思潮的 影響也是不可忽略的重要因子。以人類由傳統社會、工業社會到後工業社會的歷 史演進為軸線,社區可區分為「傳統社區」、「工業化社區」及「現代化社區」。

姜逸群(2006)10表示「社區」的概念,可依下列的界定方式,而有不同的定 義:(1)人口學:依人口的社經地位、居住地方、都市化程度等人口學特性來區 分社區;(2)人種學:依民族背景來區分;(3)社會學:依生活方式、人們的分 布或交流而劃分;(4)共同具有的其他因素:就是團體內的組成份子具有共同的 價值觀、傳統習慣等。由以上概念可知,社區的界定並不一定限於地理區域、城 鎮等行政單位,亦可依人們的共同特徵來界定其社區。

林清文(2006)11指出社區的意涵可以「社區的形成」、「社區的共識」及「社 區的文化」來闡釋。

8薛文郎,我國社區發展的理論與實務,曉園出版社,1980。

9莊翰華、吳郁萍,社區總體營造之闡釋,社區發展季刊第 19 期,2000。

10姜逸群,社區組織與社區營造,國民教育第 46 卷第 5 期,2006。

11林清文,認識社區營造,內政部,2006。

一、社區的形成:

(一)群居共同體:人是社區概念的主角,群居是人類的本能,人類為了安全、

食物、養育、而選擇群居,群居也形成族群及組織,以維護群居者的共同 需求及利益。

(二)空間共同體:有一群人,居住生活在一個生活可及的空間範圍裡,如一個 城市、一個村莊、一棟公寓、一條街道、一個街廓、一個小鎮,甚至一個 國家,都可以視為空間共同體。

(三)生活共同體:社區有了空間範圍、有人與人之間生活的交集及互動,產生 生活上的共同利弊關係,加以時間約累積就形成了生活共同體。

群居的人、群居的空間、及群居的生活互動,於是形成了社區,社區形成於 人類為了安身立命而群居的本能,由散村而聚落、而城鎮、而都市。

二、社區的共識:

社區共識也就是社區居民對社區的共同認知,對社區的共同價值觀,亦稱為 社區共識。包括:(一)對空間範圍的認知;(二)對共同生活利益的認知;(三)

對團體及組織的認同。有了以上的社區共識,才能封社區或團體或族群產生關懷,

故云「有愛才能經營」,用愛經營的社區自然具有蓬勃的生命力,所以社區意識亦 可謂對社區及地方的愛和關懷。

三、社區的文化:

形成社區文化首先,要有一個地理範圍的空間;再來就是社區強調居住或工 作在一個地理範圍空間裡的人,且有存在一定的關係,包含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以及人是否認同社區有所謂的社區意識及參與感?亦即社區和人組合成一個共同 體共同生活,為社區共同打拚,形成所謂的生命共同體。由此可知,社區有了空 間範圍、有人、時間的累積,就會形成一種生活,進而發展出具在地特色的社區 文化。

Warburton(1998)12卻認為「社區」不應被定義。定義「社區」將過於簡化 社區的意涵,因為在不同的內涵下,對於不同的人們而言,社區的意義就不同。

因此,社區是一種熱望(aspiration),而非被發現的事實。它不是東西,而是一 種力量引動的過程(process);在此力量下,透過有意識的,願意為更好生活一 同努力的一群人,以行動創造或再創造社區。

Innes J(1999)13則提出「好的社區」(good communities)的規範性原則,包 括:(1)一個可以在地理及社會上界定的區域,讓多數居民認為在某種程度上屬 於此地區;(2)具有居民可以從事日常活動的場所;(3)具有可辨認的界線,但 不一定是圍牆;(4)居民共享某些共庭生活經驗;(5)居民對於安全、財產權、

公共災害等有共同的顧慮;(6)具有可供活動聚集和人群交流的場所;(7)具有 居民心理上認同的形象標誌或社區名稱;(8)有方便的鄰里性商業服務及其他共 同的生活性服務;(9)社區尺度有一定限制的,可讓居民徹底走入社區人群之中;

(10)居民間有一定的社交性;(11)有適當的社區治理機制;(12)有適當的規 劃資訊傳播管道。

貳貳

貳貳、、、、歸納分析歸納分析歸納分析歸納分析

綜合以上論述,雖然有多位學者認為「社區」不應被定義,或者認為「社區」

在不同的領域中有不同的定義;但是由更多的論述發現,「社區」一詞仍可被定義 及被描述的。「社區」基本上指的是一群人,居住於一個特定區域,形成一個生活 群體,群體成員透過對社區共同認知,包括共同之生活空間、利益及組織等,形 成社區共識,進而發展出社區文化。因此,所謂「社區」即包含實質層面及精神 層面的要素。實質層面的要素包括:「人」(居民)、「地」(地區或區域)及「組織」

12Warburton, D., Communit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rticipation in the Future, Earthcan, London.,1998。

13引自吳綱立,永續社區理念之社區營造評估體系建構之研究:以臺南縣市社區營造為例,住宅學 報第 16 卷第 1 期,2007。

(村里或社區組織)等;而在精神層面的要素則包括:「群體」(族群或共同關係)、

歸屬感(社區共識)、及認同感(社區文化)等。

因此,對於「社區」的意涵可詮釋為:「一群人共同生活在共同的地方,形成 共同的社區組織,對於社區有共同的歸屬感,而凝聚出社區共識,同時對於社區 有共同的認同感,而發展出在地特色的社區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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