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社會工作現時之困境
第二節 社會安全網
政府現行所提供的社會安全服務包含了: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高 風險家庭服務、保護業務、教育輔導、心理衛生、自殺防治、治安維護、就業服 務及社工制度等10項業務,涵蓋業管機關有社會局、民政局、警察局、衛生局、
毒品防治局、教育局及勞工局等,如此龐大之工作網絡,需要高度的溝通與業務 分工能量,社會安全網絡之節將肩負起此重大任務。高雄市現有14處社會福利服 務中心,未來將扮演吃重的角色。然而,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雖有保護業務,但其 與社會安全網息息相關之社區工作卻非其現有業務職掌,編制上服務人力是否足 夠及整合性是否完備,都將導致社會安全網出現漏洞等問題。
壹、治理網絡涵蓋面廣,欠缺整合機制
依照衛生福利部107年2月26日「強化社會安全網」核定本內容所述,社會安全 網涵蓋了社政、民政、警政、教育、醫療、勞動、公衛以及私部門等8大範疇,是 一個實實在在的公共治理網絡,涵蓋面相當龐大。然而,現況卻是缺乏整合機制,
體現在以下幾個問題上:
一、個案預防通報機制:
發掘個案並通報向來是責任通報人員之工作,然而我國最基層之里鄰系統與 社區系統普遍不重視「預防通報」功能。此不外乎因為自掃門前雪、休管他人瓦 上霜之民情所致,同時村(里)長也顧及選舉壓力,在個案發生狀況之前,僅有預兆 之情況下就去干涉,實在強人所難,因此,法定責任通報機制通常無法預防悲劇 發生,僅有少數個案在積極的責任通報下得到適當的處遇。
實務上,我們可以從幾個跡象預知脆弱家庭之存在:
(一)成員失業:鄰居及親友會第一個知道,小孩會去學校說,長者會去社區據 點說。如果當事人有尋求就業輔導站服務或區公所急難救助,該站點也會 知道。
(二)成員複雜:未婚、單親、小孩眾多或其他原因導致成員複雜的家庭,家長 往往承擔壓力而不自知,社會安全網也難以主動介入,除非是經濟弱勢曾 經尋求救助者。社政(社會救助申請案資料庫)及戶政機關如能篩選出此類 家庭,或能及早發現可能狀況。
(三)成員犯罪:酒駕、吸毒、入監服刑、從事不正當行業或其他因素導致家庭 成員經常出入治安機關者。警政機關礙於個資保護等隱私考量也無法主動 橫向聯繫社政機關,導致預防機制闕如。
(四)成員失能:因身心障礙、失智、憂鬱或其他因素導致成員失能的家庭,照 顧者承受之壓力非常大,嚴重者甚至會發生被照顧者與照顧者玉石俱焚之 悲劇。政策上,我國長照體系逐年發展中,長照機構自是安全網體系成員 之一。然而,在家照顧者還是居於多數,無論是否聘請幫傭,都是家庭龐 大的負擔,照顧者崩潰而導致高風險家庭甚至發生人倫悲劇之情形不可不 防。社政機關應結合鄰里與社區系統共同努力及早發掘此類個案。
二、個案追蹤管理機制:
案例一經通報即進入追蹤管理機制,然而追蹤管理到何種程度,個案後 續狀況如何? 往往只有派案的機關與所屬社工知悉,現況並無可讓治理網絡 成員主動查詢追蹤的機制,甚至被動告知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108年5月發生 之高雄市旗山區保母虐童致死案,受害者家庭是低收入戶且未婚媽媽帶著3位 幼童住在高雄市內門區,108年春節訪視時內門區里幹事有發現全家已搬離內 門,但實際上是因為家暴 而搬到旗山區 ,且該家庭小孩分送不同保母看顧,
母親北上工作,將小孩留給外婆照顧,明顯屬於脆弱家庭。然而,旗山與內 門2區的里鄰、社群及社政系統事發前均未察覺異常,家暴主管機關也未讓里 鄰系統及區級社政系統(區公所)知悉。如果能建構一個資訊共享平台,讓主管 機關與其網絡成員能夠查詢並自主追蹤管理,或許能及時避免悲劇發生。
三、資源連結機制:
軟實力的投入是未來社會工作的重點。過去經濟上的支助並不能從根本 解決問題,除了提供救助金、物資外,關懷訪視、提供壓力紓解管道、提供 職能輔導以及連結民間資源等機制日益重要。例如,弱勢隔代教養家庭,
小孩放學沒地方去,祖父母也無力管教,如果能運用公、私部門辦理安親與 課後輔導使其接受之教育資源與其他小孩趨於平等,或許能減少其在外遊蕩 參與犯罪組織之可能。又例如成年人面臨就業壓力,可以鼓勵未就業者從事 志工活動,透過參與志工服務學習職業技能,也能增進未就業者社會網絡、
人際關係之連結,一舉數得。此外,長者、身心障礙者照顧者壓力也是不可 小覷,現今服務並無法完全因應未來需求,甚至未朝使用者付費原則規劃,
導致偽弱勢者、真弱勢者及非弱勢者相互競爭資源之窘況。社會福利之類的 給付行政不能是選舉籌碼,資源有限,必須做最有效率的分配,市場機制或 許是解決之道,透過市場機制達到資源有效連結之可行性,值得吾人探究。
貳、法律上只賦予公務員責任,無法解決真正問題
照顧人民是政府的責任,憲法及相關法律均有類似規定,殆無爭議。然而弱 勢者之照顧,脆弱及危機家庭之通報與關懷全然是政府的責任嗎?我國社會一體之 概念長期在自由主義與個人主義薰陶下逐漸淡薄,對於有問題之家庭抱持著冷眼 旁觀的態度非常普遍,或許是當今社會各種資源越趨貧乏,競爭激烈的背景下之 必然趨勢,然而競爭真的走向進步嗎?日本學者大前研一「M型社會」論述的資源 流向富者及弱勢者,而中產階級因此而消失的現象,是社會發展的悲哀還是幸福
呢?所幸,有志之士提出了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企業具有相當之經濟力、知識力,
甚至在政治上也有某種權力,因此可以運用企業各種影響力來貢獻於社會公益,
這是一種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概念。同樣的,公民也應該有社會責任,國家資 源有限,而且取之於人民,特別是受薪階級,是否合理用於人民,資源的浪費、
分配問題不可不正視,也因此,公民有責任協助政府合理分配並運用各種資源。
守望相助是公民社會責任的核心,對鄰里、同學、同事等親朋好友多多關心、相 互協助,不但可以幫忙政府及早發現、解決問題也能減少政府的負擔,人際間因 相互幫忙而油然而生之信任感正是進步社會不可或缺的資本。
參、需求無限,資源不足
需求的產生,有的是因大環境,有的是因人性,不一而足,甚至可以被製造 出來,但沒有被滿足的一天是可以確定的。資源是有限的,特別是政府資源,如 何以有限的資源滿足無限的需求,政治、經濟與社會學者主張是分配的問題,而 分配方式與程度又多少牽涉到意識形態與政治、經濟環境。本論文訪談期間觀察 到基層公務員在法律裁量空間下所做的處分非常有意思,經驗老到的公務員能夠 輕易地辨認出並妥善分配資源給真正需要幫忙的弱勢者,顯然這類公務員也能看 出誰是浪費資源者。因此,政府未來強化社會安全網的政策下,決策者必須要審 視資源是否有公平、合理分配的問題。例如,有工作者才有福利、志願服務累積 長照點數、嚴打假農民農保戶、社會救助取消中低收戶類別,甚至討論我國施行 無條件基本收入(Unconditional Basic Income)之可能。
此外,我國經濟成長率自遷台來只有3年是負值24,國民所得增長率也只有2001、
2008及2009年等3年負值。經濟發展與國民所得長期是成長趨勢,然而2018年社會 福利支出高達4906億,還比2017年4766億多了140億元。是我國福利政策日趨完善 還是弱勢者越來越多呢? 如果是後者,即存在貧富分配不均的長期問題。如果是
24 行政院主計總處資料 https://www.dgbas.gov.tw/point.asp?index=1
前者,則更應該重視合理分配的問題。
這幾年,民間社會福利機構收入來源中募款比例日趨下降,政府補助已經越 居第一的現象,或許民間整體可支配所得已不如以往,導致民眾捐款給慈善機構 的比例逐年下降,也或許是慈善機構積極參與政府外包業務所致。
社會安全網是政府整體福利業務的核心,是個巨大且盤根錯節的治理網絡,
大數據與AI技術持續進步中,如能妥善運用,必能增進施政效能。然現況卻仍是 各司其政,甚至互推皮球,應有一套變革及早因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