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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訪談資料與分析

第三節 財團法人

一、 這個我沒有立場回答。

二、 我們一直從旁幫忙社區。

三、 就你剛提到的長照、社會安全網,我們都支持把重點放在社區。可是問 題在於人,這個剛剛也提過。人的問題大致可以從幾個角度來看:

(一)培養及訓練的能量不夠,有的社區幹部比較不會帶志工,志工帶不起來,

經年累月時間久了就會分崩離析。

(二)專業人才不夠:政府希望社區做的事情越來越多,譬如社區營造、長期 照顧(關懷據點)、還有你提到的社會安全網,但是專業人才夠嗎?過 去政府栽培人力花很多錢,但是有多少人留下來做?各式各樣琳瑯滿目 的課程、講座上完之後呢? 留不住專業人員才是問題背後的問題。

(三)政治生態複雜:有心做社區的人一定會嚴格要求來參與的人不要談政治,

自己也會刻意去避免碰觸政治。社區歸社區,里政歸里政,不然就常會 跟地方政治頭人產生心結,雙方勾心鬥角互相牽絆,這樣對百姓很不好,

我們是來做事情的,越單純越好。

第三節 財團法人

壹、某社會福利基金會A

問題一:您在貴團體的職務是?

答:我是中心主任。

問題二:貴團體與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關係是?

答:

一、 業務上並沒有所謂的直接往來關係,主要是各種轉介工作的協調聯繫。

譬如高風險家庭,旗山社福中心的社工師、社工員訪視調查後,如果發 現那個家庭成員中有小朋友有必要轉介給 A 基金會,就會通知我們。反 之,如果我們接觸到的小朋友其家庭有疑似經濟待扶助或有待保護疑慮 等具風險可能者,我們也會通報社福中心。

二、 A 基金會在高雄市主要的對口是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兒童福利中心。我們 承接的委辦業務都是透過他們招標得來。

問題三:社會工作或社福工作,政府現在很多業務都外包,貴團體也有所承接,

在所謂的契約關係中,有否遭遇什麼困難?

答:

一、 還好耶,可能長期合作彼此都有默契了。

二、 困難點在基層,尤其是鄰里系統,去年就曾經碰過里幹事不太搭理我們,

一開口就問有沒有補助,似乎沒有補助就免談。可是鄰里系統是很重要 的一環,像我們要訪視個案,里長或里幹事應該會知道個案約略概況,

因為我們是民間團體,不具公權力。如果里長或里幹事能從旁幫忙我們,

某些個案事先就比較好掌握。鄰里系統這塊是不太穩定,有的愛理不理,

有的勉強還會配合洽詢,會主動積極找我們的幾乎沒有。

三、 社區系統是我們比較滿意的一塊,南新及糖廠社區都做得很好,我們小 作所他們都有協助,互動的很不錯。

問題三:貴團體與其他社福或社工團體互動如何?競爭或是合作態樣?

答:

一、合作的成分比較高。競爭的態樣可能會是長期照顧這塊,醫療類的財團 法人很積極。

二、 我們合作的模式大抵不脫轉介的範疇,大旗美地區幾個社會福利基金會 及社福中心彼此之間都會就個案打個照會,假如有必要的話。

三、 社福這領域,其實每塊各團體都有分工,各團體譬如喜憨兒、家扶、世 界展望會以及伊甸,一開始成立宗旨與主要業務就都不太一樣,長期以 來也是在各自擅長的領域著墨、耕耘。各團體要擴展業務到其他領域,

個人看法是,可能動力也不太足夠,主要是因為錢的問題。不是說我們 承接政府委辦業務就不會有經費問題,我們是非營利組織,政府預算就 是全部執行掉,不會有所謂盈餘。扣除承接政府委辦業務,我們實在沒 有太多經費去擴展新的領域,更何況是不熟悉的範疇,而且從合作模式 變成競爭模式,會增加很多不確定性的風險。

問題四:貴團體在大旗美地區從事社會工作有碰到哪些困難嗎?

答:

一、主要是資金來源受制於法規與大環境,我們勸募的來源跟比例越來越少。

大環境就是景氣不太好,還是民眾意願改變了,也難以確定。

二、 其次是社會安全網需要很多專業人力,這幾年感覺有越來越少的趨勢,

年輕人投入這塊的動力不夠。

問題五:就您的觀察,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在社會福利工作的角色定位是否妥 適?有無發揮應有的功能?

答:這個我們沒有立場說什麼耶。基本上業務協調與合作都還不錯,他們是比較 針對個案,比較前端的部分,例如發現、通報、處置等,因為是公家機關,

在保護個案方面,最困難的地方就是起頭,如何介入處理,保護個案通常會 有急迫性,一開始比較適合有公權力的機關去處理。我們是比較後端的部分,

就是後續不緊急的、比較專業的、需要各民間團體分工的,社福那邊就會轉 介過來。真要說功能有無發揮,可能跟人員流動率高比較有關係。畢竟我們 是偏鄉,這方面的人力有限,還是得聘請住高雄市區的社工員、社工師來補 人力不足,這也是造成人員流動率高的原因。但人員流動率高不代表他們角 色、功能沒發揮呀,這個我們沒有立場多做評論。

問題六:就您的觀察,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有無轉型為行政法人之必要?理由 為何?

答:

一、公權力的問題:保護性業務,可能民間團體比較不適合一開始就介入,

因為沒有公權力,這業務執行上,很多地方會用到公權力。除去保護業 務,經濟扶助類、福利服務類、社區工作類及長期照顧等這些領域比較 適合行政法人來做。

二、 人事成本的問題:我是覺得民間社福團體要投入經營是比較困難一點,

光人事成本就打退堂鼓了。公家的社工員比民間團體社工員薪水多出不 少,不管是正職還是約聘雇,平均薪資加津貼約新台幣 4 萬多元左右,

而民間團體只有 2 萬多元。民間團體接手後,願意用同樣薪水與津貼續 聘嗎?這恐怕是很大問號。除非有政府補助或其他付費服務來平衡收支,

不然可能性很低。

三、 經營團隊的問題:台灣很多社會福利團體都是有宗教背景的,基督教、

天主教、佛教、道教及一貫道,只要是具知名度的幾乎都有,差別在於 運作上宗教意味濃不濃厚而已。不同宗教的團體要組成一個團隊,個人 看法是比較有點疑慮的,譬如組織氣氛、文化都不一樣,最重要的是行 政管理與經費運用,這個各家差別很大。如果是一家主導,他家協力,

或許可行,但這又牽涉到資源分配問題,因為本來老闆是政府在當,現 在換民間團體主政,我怕日後溝通、協調比較會有問題。

問題七:若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轉型為行政法人,貴團體是否有意願擔任董監 事會成員,甚至成為該法人運作之主導董事?

答:

一、這個我沒有立場代表 A 基金會回答耶。

二、 能力上,在大旗美地區來說,A 基金會是有能力的,但牽涉到跨機關、

跨團體的多方面整合,未來的溝通、協調、合作等等還是充滿了未知數。

三、 個人看法是:意願上,如果能解決人事成本,未嘗不可行,而且讓 A 基 金會有機會擴展更多元的領域,長期來看是正面的。

問題八:貴團體曾有單獨或協助其他團體從事社區工作嗎?過程及結果感想如何?

社區未來將擔綱社會安全網重要角色,貴團體是否有能力與意願協助社 區發展類似的工作?

答:

一、有。社區工作我們都是尋求社區發展協會合作。

二、 社區發展協會有能力的,自然很樂意跟我們搭配。

三、 今年政府特別強調的社會安全網,我之前看到的資料,是不是社區有通 報義務?這樣必須透過法律來賦予義務,目前似乎沒有這樣的修法規劃 吧?而且社區發展協會或相關的民間團體根本不是行政機關,除非接受 政府委辦業務,不然怎會有通報義務呢?這應該是里長、里幹事的義務 吧?社區是可以輔助里長、里幹事,所以政府會努力讓社區發展協會強 大起來,我們社福團體也非常願意從旁協助,但要我們擔法律責任,感 覺有點奇怪。社會安全網比較偏向所謂的保護業務,這個政府部門應該 擔負起責任,我是建議所謂的公、私協力模式,在保護業務的操作要非 常小心。

四、 社區這一塊,高雄市政府有成立一個「社區願景培力中心」,委託長榮 大學社會力研究發展中心經營,還有小鄉社造志業聯盟,這兩個據點都 在旗山。就個人了解,他們為旗美 9 區的社區培力工作費了不少心思,

我們是很樂觀其成,因為社會力或簡單講「社區」,能夠發展起來,把 社區居民緊密連結,人與人自然會產生一種相互關懷的情誼,這樣對社 會福利工作的推展也會比較順利。

貳、某社會福利基金會B

問題一:您在貴團體的職務是?

答:我是地區主任。

問題二:貴團體與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的關係是?

答:

一、我們跟社福中心是分工合作關係,社福這塊有分 1 線、2 線,我們是 2 線。

社福中心的社工員、社工師先去評估,再轉介給我們 B 基金會。

二、B 基金會在高雄市主要的對口是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我們承接的委辦業務 都是透過他們招標得來。

三、不過明年開始高風險業務社會局(社福中心)要收回去了,應該是社會安全 網的規劃。這樣我們之前聘的社工員怎麼辦? 大概都去應徵社會安全網新 聘的約僱社工員了吧。

問題三:社會工作或社福工作,政府現在很多業務都外包,貴團體也有所承接,

在所謂的契約關係中,有否遭遇什麼困難?

在所謂的契約關係中,有否遭遇什麼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