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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訪談資料與分析

第四節 行政機關

第四節 行政機關

壹、高雄市政府社會局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員工

問題一、您在貴機構的職稱是?是約聘僱人員還是經考試任用之公務人員?

答:我是約僱人員。

問題二、您在貴機構的職務是?工作上有碰到哪些困難嗎?待遇滿意嗎?有發揮 您的專長與理想嗎?

答:

一、我是綜合組員工有兼行政業務。

二、 待遇約 3 萬多,還不錯。

三、 嗯,這邊的確可以讓我發揮社工專長與理想。

問題三、貴機構在社會工作方面任務職掌為何?實務上有碰到哪些制度面上的問 題呢?就您的觀察,民眾對貴機關在社會工作方面評價為何?

答:

一、 我們有分綜合、經濟扶助及保護等三大組,綜合組主要擔任行政業務並 處理非屬經濟扶助及保護組工作的業務。幾乎所有員工都是約僱人員,

但聽說將來會補公職任用缺,可能因為非正職流動率太高,用正職比較 待得久。

二、制度上我也不清楚有哪些問題,因為工作分工還蠻明確的,家暴、性侵 案件屬於保護組;經濟上需要扶助的、社會福利資格複審的就是經濟扶 助組。比較大的問題是民眾很會找民意代表關說,對,尤其是社會福利 補助的審核案被駁回,經常找民意代表關切。

三、民眾評價還不錯說,因為我們有早療、有公托、有個案訪視轉介服務及 很棒的場地。

問題四、貴機構在執行任務時,有委託民間團體嗎?成效為何?抑或民間團體有 請求貴機構協助其從事社會工作嗎?您的感想如何?

答:

一、 有,伊甸、家扶及世界展望會都有承接我們業務,不過這都是從社會局 那邊發包出去的。

二、民間團體尤其是宗教類的慈善會比較會來找我們合作,彼此間也會轉介 個案:我們轉需要物資或急難金的個案給他們,他們轉需要長期追蹤的 疑似保護個案給我們。

三、要特別說明的是,機構並沒有要求我們一定可以或不可以連結民間資源,

其實我們反而比較常用民間資源來幫助案家。

問題五、貴機構曾有單獨或協助其他團體從事社區工作嗎?過程及結果感想如何?

有碰到哪些困難嗎?

答:

一、沒有,我們通常是配合舉辦活動。

二、社區與我們的互動大致是關於案家的通報與協助訪視、追蹤。至於社區 發展、營造那一類的,印象中沒有這種業務。

問題六、強化社會安全網是未來社會工作重點,結合社會福利、長期照顧及社區 發展等社會工作將日益吃緊,如果通通將這些業務劃歸社會福利服務中 心擔綱,我們旗山社福有辦法嗎?

答:政府給錢跟人就做得來呀。聽說你們區公所在裁員,但高雄社會福利體制是 會增加人力的,或許公部門的資源正在朝社會福利及長期照顧這塊調整吧。

尤其長照,照服員真的很缺,需要很多人事經費。

問題七、就您的觀察,旗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有無轉型為行政法人之必要?理由 為何?

答:

一、我不是很懂行政法人這概念,對我來說只是換老闆而已,大概只有正職 人員會調走吧。但目前確實已經有很多民間團體承接不少政府的業務,

例如家扶、世展(高風險)、伊甸(早療、公托)、靈雲功德會(經扶)

及南勝聖母慈善會(經扶)。不過,好像「社會安全網」政策要把這些 業務收回來政府自己做,不是很清楚、不確定…但能確定的是,我們未 來會聚焦在「脆弱家庭」的關懷訪視服務上。

二、民間團體接手主導社福中心勢必以績效為導向,那就好玩了。你也知道 我們政府部門搞個平衡計分卡(BSC)、關鍵績效指標(KPI)總是人仰

馬翻。但到底有沒有效呢?我覺得有,在跨課室整合方面確實是有效的。

但是對民眾來說呢? 能及時得到協助會比較重要,我感覺社區辦得好,

老人家比較有去處,得益的是老人家。但是對青壯年及兒童、少年,尤 其是保護案件的,社區能發揮通報功能嗎?我很懷疑。

貳、高雄市某區公所社會課長

問題一:請問社會工作在基層有碰到什麼樣的困難?

答:由於區公所負責社會福利跟社區發展輔導這一塊,社福館負責社會安全等保 護性質案件,保護案件區公所是配合發掘與通報,後續處遇就比較偏協助層 面,細節不太清楚也比較沒立場說話。

而社區發展輔導這一塊,法律上並沒有賦予義務,做多做少,但憑主管跟承 辦人意願與積極態度,況且社區工作團體是民間團體,政府是立於輔導、管 理的立場去幫忙,當然,越投入越會感受到當中的酸、甜、苦、辣,我只能 說公務人員願意投入大量精神在社區這一塊,並且能做出口碑的,不多了。

問題二:區公所負責的社會福利跟社區工作這方面,跟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有業務 往來嗎?有碰到制度上難以解決的困難嗎?

答:

一、社會福利方面:基本上是分工合作的模式。你也知道每年社會福利總清 查總是有不少申覆案件,這些到社會局之後,就是請各地的社會福利服 務中心社工去訪視複查。

二、社區發展工作方面:也是有,多少有互動,辦活動會互相幫忙。但行政 上的輔導、管理是主要區公所在做。

三、公部門分工很細膩,變革也都是漸進式在做,所以很難說有什麼制度上 難以解決的困難。

四、真要說,還是大環境的問題。很多人沒工作,不是沒機會就是薪水太低 做不久。沒收入,有高堂的、有小孩的,壓力就會很大。我們社會福利 就是來幫忙這些人舒緩壓力,但相對來說,也有不少人因此放棄求職,

反正有需要就找政府。

問題三:今年開始強化社會安全網,長照2.0也持續推動中,政府規劃前者在基層 是由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負責,後者則是各地照管中心負責,工作核心都 跟社區有關,關於社區工作團體未來扮演的角色,請問您有何看法呢?

答:

一、社區的活力,或者說「能量」,彼此之間是有很大差距的。政府資源一 定是優先投入較有「活力」、「能量」的社區工作團體,但是僧多粥少,

來爭取者眾,光是資源分配就花不少精力,更遑論去管控執行成效,當 然執行成效這一塊是市府負責,我們無從置喙,但是各社區工作團體成 效差異很大時候,對社區居民來說是不是某種不公平?

二、社區工作團體在執行政府委辦之公共服務還有個問題點:不持久。公共 服務的推行有時候要一段時間才有所謂的效能出現,可是現在一個計畫 案時程了不起2 年、3 年,時間到了同一案不一定有後續;而社區每 8 年 至少要換理事長一次,換了經營團隊有時候就人亡政息。這 2 個因素造 成政策推行的不穩定,可能會影響執行成效。

三、我個人是建議強化里辦公處功能。里辦公處是位處社區的公家單位,我 們行政部門可以直接掌控,至少在社會福利及社會安全網這領域,我們 要掌握住,畢竟行政責任、法律責任都在我們身上,定期訪視更是基本

功。社區工作團體專注在長照跟其他自己有興趣的事務就好。但是,里 辦公處是民政課管,不是社會課管,不是每個公所民政課跟社會課像我 們這樣可以合作無間的。

四、民間的培力團體也需要注意,全高雄近 900 個社區工作團體,但培力團 體數量呢?產、官、學合作是很重要的,應該在高雄各地廣設培力中心,

運用在地學術界、產業界從事資源統整與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