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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章節安排

第三節 研究方法

本文為質性研究,主要之研究方法為文獻分析法。文獻分析之標的則為國 內現有之憲法學、社會法學、勞動法學、政府相關統計數據以及與現行育嬰留 職停薪津貼相關之文獻。本文期望透過對少子化成因及現行勞動法制上之少子 化因應措施(尤其作為本文研究中心之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措施)進行整理與分 析,發掘現今勞動法制上少子化問題解決缺失之處。從而檢討為何會有該等缺 失,並自憲法基本權利保障之概念為一全盤性論證,在保障人民自由權為前提 下,思考如何之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方能最妥適地消除育齡男女職場 與生育養育難兩全、生養子女負擔沉重、生養子女經濟機會成本過高、以及經 濟難以自立等社會經濟環境困境,以回復其生育意思決定自由,供未來相關研 究或修法參考,亦對少子化對策全面性之擬訂貢獻一份心力。

第四節 章節安排

本文將分為六章。第一章為緒論,分四節,將依序說明本文之問題背景、

課題設定、研究方法與章節安排。第二章為少子化現象成因與勞動法之關聯,

分四節。其中第一節為少子化現象在勞動法上之主要成因,除簡略敘述少子化 現象之成因外,將更進一步針對與勞動法較有關連之職場與生育保育難兩全、

生養子女機會成本龐大、與育齡男女經濟難以自立此三少子化成因與勞動法制 之關聯為進一步之論述。第二節為因應少子化成因之勞動法對策,將區分職場 與生育保育難兩全、生養子女機會成本龐大與育齡男女經濟難以自立等與勞動 法制較相關之少子化要因,分別說明勞動法上應有之對策。第三節為現行勞動 法制上之少子化因應措施及其問題,將描述作為現行勞動法制上之少子化對策 之友善家庭勞動環境法制、產假與育嬰留職停薪法制之樣態,並說明這些對策 作為少子化問題解決方案有那些缺失存在。第四節則為勞動法上完整育嬰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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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利保障法制建構之必要,將接續前一節當中提到育嬰留職停薪法制之缺失進 行論述,除論證完整育嬰留職停薪法制存在之必要性,亦將針對完整育嬰留職 停薪假法制下之育嬰留職停薪假法制、育嬰期間所得保障法制、育嬰留職停薪 假期間屆滿復職法制建構之必要為說明。

第三章為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權利相關法制與其問題所在。將分四節。第一 節為育嬰留職停薪假相關法制與其問題,將說明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假法制之內 涵與其在改善育齡男女職場與生養子女兩難困境之缺失。第二節為現行所得保 障相關法制與其問題,將針對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法制之內涵予以說明並指 出其作為減少生養子女機會成本對策之缺失。第三節為現行復職保護相關法制 與其問題,除對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假終了復職保護法制內涵予以說明外,並將 指出其於減少育齡男女育嬰機會成本以及改善育齡男女經濟難以自立困境之缺 失所在。第四節則為,缺乏應有之憲法基本權保護規範依據之育嬰留職停薪權 利保障法制,將說明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相關法制之所以缺失眾多,原 因在於沒有合於育齡男女生育意思決定自由回復之憲法基本權規範。

第四章為積極生育權保障作為少子化現象改善之憲法依據,分三節。第一 節為對應少子化成因之積極生育權,將說明為何憲法現有之生存權條款與工作 權條款無法作為改善少子化問題之憲法條文而須另行以積極生育權保障此一概 念作為改善少子化問題之憲法依據。第二節為積極生育權保障與我國憲法,將 大略說明積極生育權理念在我國憲法中之樣貌。第三節為積極生育權保障下之 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將分別說明在積極生育權保障理念下育嬰留職停 薪假法制、育嬰期間所得保障法制、育嬰留職停薪假屆滿復職保護法制權利應 有之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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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為對於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之修正建議,分四節,將針 對本文第三章所提到之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各種問題及缺失,在本 文第四章之積極生育權理念下提出相關法制未來之修正方向。第一節為關於育 嬰留職停薪假法制之修正建議。第二節為關於所得保障法制之修正建議。第三 節為關於復職保護法制之修正建議。第四節則為政府於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 法制中之角色,將針對未來政府在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中之角色予以簡 要說明並提示政府於落實相關法制時須注意之重點。

第六章為結語--少子化對策下之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本章將對 本文之研究結果做一個概要性之總結。除說明育嬰留職停薪權利保障法制與積 極生育權保障理念之關係外,並簡要整理本文第五章所提出之未來相關法制修 正建議,此外亦對政府未來於落實積極生育權所應扮演之角色及所應注意之重 點為一簡要提示,最後則期望對少子化課題之研究與對策擬定能儘快獲得重 視,以避免台灣在可預見之未來所可能面對之存亡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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