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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隱私與隱私權的社會價值
本章第一節將簡述「隱私」(privacy)的歷史發展,接續隱私權(the right to privacy)的起源、發展與概念形塑,以及進入資訊社會為有效落實隱私權保障的 提出的資訊隱私權(information privacy right)。第二節則回應在巨量資料發展的 數位社會脈絡下,「隱私已死」的主張為何錯誤,隱私權對於個人的人格發展空 間保障以及它的社會價值為什麼仍然重要,以及本文對於當代隱私權價值的理解。
第一節 隱私及(資訊)隱私權的發展─歷史、概念與定義 第一項 隱私的歷史考察簡述與隱私權的起源
第一款 隱私的歷史考察簡述
隱私權的發展與社會長期以來對於「隱私」的需求息息相關,而隱私的起源 與發展歷史悠久,早在 Warren 和 Brandeis 著名的論文「The Right to Privacy」問 世以前,人類社會對於隱私的欲求,以及隱私隨著社會發展的演變,都已有長久 的發展。就字源的意義而言,1534 年蘇格蘭 Selkirk 自治城鎮法院的一則法庭紀 錄文件中,即首次出現隱私一詞,159這應是目前已知最早出現隱私一詞的法律文 件。160而 1791 年由 John Walker 所編纂的《A Critical Pronouncing Dictionary, and Exposito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字典,161則是目前已知最早記載 privacy 一詞 的英語字典,該字典對於 privacy 的解釋為:「保持祕密的狀態、秘密、隱居、隱 退」(state of being secret, secrecy, retirement, retreat),而若再參閱該字典對於秘密
(secrecy)及祕密的(secret)的解釋:
159 “Evangill of God that he resaiffit never the bell cros nor the auld boll fra na creator nor hes vay of thaim nouder in prevyce nor part, and upone that James Broun tuk ane act coram dicta inquisitione.” 當 時隱私一詞的拼音尚非為現代的「privacy」,而是「prevyce」。
160 請參閱牛津英文字典(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 OED)有關「privacy」的定義及引註文 獻,可取得自:http://www.oed.com/. also see JOHN IMRIE, THE BURGH COURT BOOK OF SELKIRK: 1503-1545 (1960).
Edinburgh: Scottish Record Society
161 JOHN WALKER, A CRITICAL PRONOUNCING DICTIONARY, AND EXPOSITOR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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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 秘密之定義
secrecy Privacy, ……of being hidden; solitude, ……; forbearance of discovery;
fidelity to a secret, taciturnity inviolate; ……
secret Kept hidden, not revealed; retired, private, unseen; faithful to secret entrusted privy, obscene
secret Something hidden a thing unknown, something not yet discovered;
privacy, secrecy
資料來源:整理自 Walker,請參閱註 161。
可發現祕密首先即由 privacy 定義,其他如「隱藏的」(being hidden)、「孤 獨」(solitude)、而祕密的(secret)則如「未被發現之事」(something not yet discovered)
等定義,可見當時對於隱私的理解,即為一種「保持私密不被外界發覺」的狀態。
除字典以外,在英語世界的各類古典文本當中,則更早出現隱私一詞的使用,
如西洋文學的代表作家威廉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於 1609 年出版的悲 劇「特洛伊羅斯與克瑞西達」(Troilus & Cressida)的其中一幕,Achilles 與 Ulysses 的對話中,Ulysses 試圖說服 Achilles 不再離群索居,隱沒自己的英雄特質及往 日的光榮,出發參與征討特洛伊一役,而 Achilles 則回答:「對於我的隱居,我有 強烈的理由」(Of this my privacy, I have strong reasons.)162。而 Ulysses 則回答:
「有更充分、更有力的理由反對你的隱居。大家都知道你正與普里阿摩斯的其中 一個女兒戀愛」。163此處我們可以看到莎士比亞對於 privacy 一詞的運用,與一個 人在空間上與眾人的隔絕,不受關注與打擾有直接相關。
而如 1761 年 Frances Chamberlaine Sheridan 的作品「Memoirs of Miss Sidney Bidulph」中的其中一段,描述一名父親欲幫其女兒舉辦一場婚禮,然而基於某些 原因,婚禮必須要快速、私下、秘密的舉行,不能讓其他人知悉。婚禮的整個過 程是被刻意的隱藏,必須保持秘密,作者如此描述那名女兒的心境:「我在極度 隱密的情況下結婚了」(I was married with the utmost privacy),此類型的隱私概
162 原文為:「Of this my priuacie, I haue strong reasons.」
163 此處「隱居」的翻譯,是參照原文的上下文脈絡以及中文翻譯,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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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則是個人「刻意隱藏」、「不欲公開的私密事務」。
西元 1600 年以前,在英語文件當中尚無 privacy 的記載,不過在西元 1600 年以後至 1900 年以前,僅從牛津字典對於 privacy 一詞的引註文獻中即可找到 40 筆以上使用 privacy 的各種文本,164包含劇作、詩集、文學作品、雜誌等等,
似乎可推測社會對於隱私概念的理解,至少於十七世紀以後,已不陌生。而以上 所舉的文本僅是對於 privacy 一詞的字源考究,然而隱私概念的起源及演化的歷 史事實上可能早於西元十七世紀以前,但其概念可能透過其他的形式呈現,而非 藉由 privacy 或 secrecy 等文字載體呈現。
隱私的需求存在於各個時代的社會中,只是其以一種不同的面貌或形式來表 達人們如此的迫切需求,據 David Vincent 於其著作「Privacy: A Short History」
呈現的豐富史料,描述早於十四世紀時,就有不斷至法院對其鄰居興訟的寡婦,
其所採的訴之理由即是因為她的鄰居們不斷的透過她住所的窗戶窺探她的生活。
165而 Jan Holvast 同樣於其文章「History of Privacy」寫道,早在同為十四世紀的 1361 年,即已發生隱私權爭議的案件,同樣起因為對於個人的窺探,166人們在處 於此種窺探的威脅下,意識到隱私受到威脅的感受。
而或有論者稱,漢語世界的文化並不普遍存在隱私的概念,但若透過漢語文 獻的考察,筆者認為此宣稱可能並非正確。若分別就「隱」、「私」二字的字源考 察而言,「隱」字的字源意義即為「匿也」,而「私」字的字源意義則為私有的田 地,田地的主人則為「私主人」,1671899 年由 Samuel Wells Williams 所編纂的漢 英字典「Syllabic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即分別對「隱」和「私」有 詳盡的記述,其按照說文解字的參照,認為「私」字應拆分成「禾」與「ㄙ」兩 部份理解,「禾」即代表穀物,而「ㄙ」則代表私有的,他解釋此字的由來為:種
164 牛津字典,同上註 160。
165 DAVID VINCENT, PRIVACY: A SHORT HISTORY 150, 157 (2016). (kindle version)
166 Jan Holvast, History of Privacy, in THE FUTURE OF IDENTITY IN THE INFORMATION SOCIETY: IFIP ADVANCES IN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 13, (Vashek Matyáš & Simone Fischer-Hübner & Daniel Cvrcek & Petr Švenda., 2009). available at:
http://opendl.ifip-tc6.org/db/conf/ifip9-6/fidis2008/Holvast08.pdf.
167 請參閱教育部異體字字典,可取得自:http://dict2.variants.moe.edu.tw/variants/rbt/home.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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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糧食的土地的主人曾經被稱為「私主人」。至於「隱」,Williams 參閱說文解字 中「隱」字的古形,其形式類似於英文的大寫「L」, 成一直角圖形,類似於某 個東西躲藏的樣態,透過其古字解釋其最初的文義,即為躲藏。因此,從「隱」、
「私」二字的文義觀察,至少可推知在漢語世界中個人對於「私有領域」以及「隱 藏」、「隔絕於外界」的概念有所掌握。誠然,在漢語古文獻中確實無「隱私」一 詞的使用,隱私一詞的創造是透過英漢字典對於 privacy 一詞翻譯的對照因應而 生,但漢語世界早期其實是透過另一詞彙「陰私」來傳達「隱密不可告人的事」
此一概念。168而透過十九世紀末期及二十世紀初期的漢語新聞資料庫考察,即可 發現報章雜誌多次使用「隱私」或「陰私」二詞來傳達對於個人私密部位、事務、
親密關係的概念。因此,早在西方世界的隱私權權利化或法制化傳入漢語世界以 前,我們可以推知即便社會與經濟發展脈絡以及生活風格存在許多差異,但是在 漢語文化中至少也有某些型態的隱私概念存在。本文認為,透過字典及文本的古 典文獻考察,可以發覺,無論文化背景的差異,人類社會對於隱私的功能與需求,
著實有普遍的心理欲求,雖然人們不一定能夠精準的定義什麼是隱私,但是當隱 私受到侵犯時,人們都能夠察覺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