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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資料分析

一、 內容分析法的資料分析

研究者將各分類課程,使用 Microsoft Excel 2007 的運算功能來 計算類群課程佔總科目數和總學分數的比例分析,繪製成圓餅圖和百 分比柱狀圖。

二、 德懷術的資料分析

(一) 量性資料分析

量性資料分析上,問卷採李克氏五分量表給分,研究者將各題項 按重要程度計分,使用 Microsoft Excel 2007 的運算功能來計算各題 項的統計值。

德懷術視研究需要來決定所需的統計處理方式,通常計算下列統 計數值 (簡茂發、劉湘川,1993):

1. 平均數:指專家群對各題項的評比的平均數,平均數越大,相 對的重要性或適切性就越大。

2. 眾數:指專家群對各題項評比中,出現最多的數值,可了解專 家對於各題項意見之集中情形。

3. 標準差:能計算專家群對於該題項意見的離散程度和共識程 度,標準差值越小表示彼此間意見差異越小,共識越大;相反的 標準差值越大表示彼此間差異越大,共識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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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問卷的統計資料,置於下一回合問卷,包含「您上次的答案」、「平 均數」、「眾數」、「標準差」,讓專家能清楚看出前次問卷的統計資料,

最後一次問卷,評比之後統計意義依據如表 3-11,本研究重要性判 斷依據根據李克特五點量表中間值「3」為重要性的切點,並參考方 信淵 (2004) 「台灣地區大專院校運動觀光課程發展研究」和姜永浚

(2006) 「探討優質環境學習中心之特質—一個德懷術研究」之判斷 依據,與指導教授討論後進行微調,將評比結果大於 3 的題項判斷為

「重要」,小於 3 則為「不重要」,本研究重要的題項再以 0.5 為間距 將程度區分由低到高為「普通重要」、「重要」和「非常重要」,平均 值大於 4 皆為「非常重要」;另外專家群建議課程不宜太多太繁雜,

因此研究者將平均數小於 3,評比為「不重要」的科目,建議納入相 關的科目或者刪除此科目;研究者參考方信淵 (2004) 之德懷術研究 方法的刪題標準和共識程度評比,將平均分數 2.5 以下之題項刪除;

將標準差大於 1 判斷為未達到共識,標準差小於 1 為達到共識。研究 者將統計分析結果彙整,建構出台灣生態旅遊課程設計之基本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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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3-11:德懷術評比結果判斷依據

評比值 重要性、適切性和同意程度 課程建議

平均數 ≧ 4 且眾數為 5 非常重要、非常適切或非常同意 作為必修考量。

4 > 平均數 ≧ 3.5,且眾數為 4 以上

重要、適切或同意 作為選修優先考量

3.5 > 平均數 ≧3,

且眾數為 3 以上

普通重要、普通適切或中性意見 此課程能作為選修考量

為 3 > 平均數 ≧ 2.5,

且眾數為 3 以上

重要性不高、適切性不高或不同意 此課程的概念合併於相關科

平均數 < 2.5,

且眾數為 2 以下

不重要、不適切或非常不同意 刪除課程或概念合併於其他 相關科目內。

標準差 ≦ 1 -- 表示專家群已達一定的共識

標準差 ≧ 1 -- 表示專家無法達到共識

(二) 質性資料分析

研究者將質性資料分為「專家群的觀點和看法」以及「專家群針 對各題項給予的修正建議」兩類來進行整理:

1. 專家群的觀點和看法:

(1) 第一次問卷的質性資料

第一次問卷為半開放式問卷,分成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了 解專家對於生態旅遊基本原則的看法;第二部分為專家對台 灣發展生態旅遊優勢和限制的看法;第三部分為專家對生態 旅遊課程設計的看法。研究者針對不同部份的內容進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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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計算該分類出現的頻率,根據初步分析結果作為編撰第 二次問卷的主要架構;第二部分質性資料則進行討論分析。

(2) 第二次問卷到第四次問卷的資性資料

第二次問卷到第四次問卷為封閉式問卷,當專家意見與其他 專家意見差距很大,或專家修改評比意見時,會於「附註欄」

陳述針對該題項的看法和觀點,研究者彙整意見置於該題項 的下欄,作為下一回合專家群評比之參考,並且進行編碼分 類,若專家意見不能達到共識,研究者於研究結果個別陳述。

詳見附錄六 (二)。

(3) 質性資料在研究結果的呈現方式以「斜體字」表示「專家建 議原文」,質性資料之標記方式為,(第幾次問卷-基本原則或 課程設計或綜合評述-第幾個題項或第幾個類群之題項-專家 編號),如:(3--4-#27),代表第三次問卷基本原則部分第四 題編號 27 的專家建議;(4--3-1-#02),代表第四次問卷課程 設計部分第三類群課程第一題編號 02 的專家建議;(2--#02),代表第二次問卷編號 02 的專家之綜合評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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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專家群針對各題項給予的修正建議

專家對於題項的修正建議包含修改題項敘述、刪除、合併題項和 希望研究者釐清題項的意義,研究者進行下一回合問卷編撰時與指導 教授討論考量納入該建議,研究者將專家建議彙整於「專家意見彙整 表」,各問卷之彙整表依序於附錄三 (二)、附錄四 (二)、附錄五 (三)、

附錄六 (二),陳述修改方式與修改原則 (修改原則見研究工具第三次 問卷開發內文),以便專家小組再次填寫問卷時,能清楚看出問卷修 正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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