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台灣生態旅遊之基本原則
七、 須有良好的認證評鑑制度
「須有良好的認證評鑑制度」面向各題項的排序和統計資料,如 表 4-24。此面向在基本原則的評比當中重要性較其他基本原則低,平 均數皆小於 4 大於 3.5,台灣生態旅遊認證評鑑制度還在探索中,地 方性或單位組織舉辦的認證皆以導覽人員或解說員為主,如中華民國 永續生態旅遊協會於 2008 年舉辦「第一屆生態旅遊導覽人員授證」、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提供「小琉球生態旅遊解說員認證」和特有 生物研究保育中心於桃米生態村規劃的「生態解說員認證」。其他的 認證項目尚未有一個雛型,而認證項目在本研究評比結果根據重要性
面向 排序
總排序 基本原則 重要性
平均數 眾數 標準差 1 11 須建立地區性之生態旅遊守則 4.56 5 0.65 2 29 須要有周延齊全的法令 3.79 4 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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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低排序為,(1) 「建立生態旅遊解說員評鑑制度」 (M = 4.56,S = 0.65);(2) 「建立生態旅遊地評鑑和標章認證制」 (M = 3.85,S = 0.73);(3) 「建立生態旅遊管理評鑑制度」 (M = 3.85,S = 0.78),另 外有一位學者表示生態旅遊地的評鑑已經將當地的管理評鑑包含於 內;(4) 「建立生態旅遊業者評鑑制度」 (M = 3.82,S = 0.66);(5)
「建立生態旅遊行程評鑑制度」 (M = 3.76,S = 0.77),由以上的排 序可以推論評鑑生態旅遊的營運,比評鑑內容更有價值。
旅遊地評鑑已含管理評鑑。 (2-基-26-#27) 非評鑑生態旅遊的內容,而是評鑑營運,較有價值。 (3-基-26-#01)
主要的評鑑單位會因國情而不同,澳洲多以非政府組織主導,中 國大陸則以政府單位主導,研究結果指出「由政府協助建立、執行評 鑑制度」 (M = 3.79,S = 0.81)的平均數略高於由「民間團體建立、
執行」(M = 3.70,S = 0.80),但無法由這個結果推論何者較為重要,
由專家的質性建議中指出政府與民間團體互相合作、協助建立可能是 一種適合台灣發展的方式,不過研究者認為領導台灣發展評鑑制度的 主導單位為何還須要再更深入探討。
[由政府或民間組織建立,執行評鑑制度],如由政府執行,最好否則可 委託民間代為執行。 (4-基-22-#25)
由政府[協助]建立。 (3-基-21-#08) 評鑑制度有其必要性;可由政府和民間組織逐項探討形成共識,不可 因噎廢食。 (3-基-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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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政府積極協助建置評鑑與輔導機制,有助生態旅遊產業的發 展。 (4-基-21-#27)
本次研究呈現專家群對評鑑制度的兩種看法:
(1) 支持評鑑制度的建立
大部分的專家贊成評鑑制度的建立,嚴謹的評鑑可以引導業者、
社區發展正向的生態旅遊,也可以引導遊客認知正確的生態旅遊,對 消費者而言,是一個可靠的工具,將那些真正的生態旅遊經營者和越 來越多的只把生態旅遊作為一個市場行銷口號的自然旅遊經營者區 分開,評鑑有其引導市場正向發展的作用,甚至對於台灣生態旅遊推 向國際有實質的幫助。
嚴謹的評鑑,可以引導業者、社區發展正向的生態旅遊,也可以引導 遊客認知正確的生態旅遊,所以評鑑有其引導市場正向發展的作用。不過 評鑑後應該要有後續的輔導及稽核作為,內政部營建署生態旅遊地遴選就 是不嚴謹的做法,只有評鑑表象,沒有後續作為。 (4-基-21-#27)
『評鑑易於行銷、品牌發展、吸引國際,長遠發展仍有效益』。
(3-基-22-#22) 避免掛羊頭賣狗肉,壞了ecotourism。 (3-基-23-#19) 評鑑與標章認證都是建立完善生態旅遊產業必備做法,謹慎嚴謹為之 有利於生態旅遊發展。 (4-基-23-#27)
建立信任與口碑,有效的推廣生態旅遊。 (1-基-11-#28)
評鑑固然重要但是並非只是一個高談,實際的執行內容方式和配 套措施才是評鑑制度須著墨的重點,專家認為不同地區的先期規劃及 分級機制必先落實,之後才可能發揮評鑑之效果;將評鑑制度細分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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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逐一討論標準與遵守原則,評鑑結果,應定期公布,並予以獎勵表 揚,已達到公開宣傳和公開審核的效果。
評鑑制度固然重要,但不同地區的先期規劃及分級機制必先落實,才 可能發揮評鑑之效果 (1-基-11-#30)
可考慮細分生態旅遊地評鑑、生態旅遊行程評鑑、生態旅遊代理評鑑、
生態旅遊管理評鑑。 (1-基-11-#22) 生態旅遊地之評鑑結果,應定期公布,並予以獎勵表揚 (1-基-11-#23)
(2) 質疑評鑑制度的建立:
本研究中有三位專家對於評鑑制度的建立持保留的態度,其認為 當台灣在發展評鑑制度時,必須先思考評鑑的目的為何?否則評鑑制 度是無意義的,反而會阻礙生態旅遊多元的發展,劃一的評鑑制度是 否會影響多樣性的發展,而使生態旅遊驅使走向一致的框框;客觀的 評鑑在實際執行很不容易,大多數的評鑑易流於表面工作,甚至讓人 有無意義的感覺,如此多項的評鑑項目則會變成空談,值得深入探 討。這些質疑也揭示了評鑑制度在台灣發展之後實務面的問題。
這評鑑是「很詭異」措施,如果不知目的,評鑑做什麼?如果沒有誘因 評鑑何用?那似乎又點跟社區民眾參與及case by case 的原則有些牴觸。
(2-基-22-#07) 沒有配套,評鑑沒必要!反而造成負面衝擊! (3-基-23-#07) 評鑑制度將不利多樣性的增加。 (4-基-21-#07) 生態旅遊應該是適地適用的發展,畫一的評鑑制度並不適當。
(3-基-21-#01) 要能夠客觀的評鑑很不容易,大多數的評鑑易流於表面工作。多投入 時間輔導,引導正確發展方向最重要,目前許多的評鑑工作讓人覺得沒意 義,努力投入都很難成功了,何需那麼多的評鑑。 (3-基-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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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理想層面來看評鑑認證制度的建立,有助於固守生態旅遊的理 念,是作為一種激勵經營朝向永續發展邁進的手段 (宋瑞、薛怡珍,
2004),但是配套措施和經營管理策略建置完善才能達到預期之效 果,否則難以突破整個社會的制度框架和經濟發展的價值觀,適得其 反,浪費資源與人力,研究者建議對於評鑑認證制度的建立須要有更 多的學術實證研究給予支持與檢討,不應急就章的草率成立各項評鑑 制度,當這些制度尚未健全時,台灣生態旅遊地區的成立須省思大量 推行的適切性。
表 4-24:「須有良好的認證評鑑制度」面向的分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