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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本地媒體併購案分析

第五節 結論

經由以上整理及分析,可以看出主管機關 NCC 在處理黨政軍退出媒體之後的 三個重要個案,所採行之審查程序及准駁依據,因個案而異。NCC 審查個案的差 異,除了歸因於個案規模及併購樣態的差異之外,我國廣電相關法令對於限制跨 媒體集中以及主管機關審查程序之規範有所不足,也是主要原因。

整體而言,除了行政程序法對於行政機關作為的通則性規範外,我國廣電相

(oppositions to petitions to deny or comment)

○ ○ ○

NCC 要求進一步資 料

(FCC requests for further

information)

X ○ ○

要求重審

(reconsideration) X X X

審查時間 三個月 第一次許可﹕六

個月

第二次許可﹕十 個月

六個月

附註﹕○代表主管機關有踐行該項程序,△代表主管機關部份踐行該項程序,X 代表主 管機關並無踐行該項程序。

依據NCC在三起個案中所揭示的相關文件,本計畫進一步整理出准駁依據、

審查結果及附帶要求等三項資料。如同前文所述,一屆NCC在公佈審查結果時,

只以新聞稿簡述許可與否、個案涉及之爭議面向,並未就個案特性以及如何判斷 有無違法、有無違反公共利益等論證進行說明,徒留許多問號。對於個案之了解 以及相關爭議之來龍去脈,反而必須透過個別委員的協同意見書、不同意見書內 容得悉。但一屆NCC在處理三中媒體移轉中時集團案以及中廣股權移轉予趙少康 案,仍有些微差異。NCC無條件許可中廣、中視負責人及董監事變更案,但對於 趙少康擁有中廣,則加諸九大事項,包括交回部份使用頻率、兩年內股票上櫃上 市、提高節目自製率、降低趙少康配偶梁蕾在飛碟公司之持股、保證兩家公司各 自獨立營運等,顯露主管機關試圖降低廣播電台水平整合所帶來之弊病;另外,

在趙少康中廣案中,NCC提出對於有市場影響力之媒體加強公司治理,應進行較 高密度審查及反映電波有效使用之重要原則。

二屆 NCC 審查旺旺購買三中媒體案,除了採行較為公開的程序之外,對於審 查結果之說明也較為詳盡。NCC 公佈審查結果的同時,提出「中國電視事業股份 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常務董事、董事、監察人及總經理變更案」暨「中天電視 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處理說明書,載述個案資 料、審查程序、准駁依據等內容。在准駁依據上,NCC 以跨媒體產權集中的政策 目標:追求媒體私有化與公共利益的均衡為基本價值判斷,並參酌歐盟國家、

美國對於跨媒體購併案的規範與審議原則:消費者保護、公共利益的維繫及媒 體多元表現(media pluralism)等三大原則為準繩。NCC 並以四項原則:(一)

維持市場公平競爭、避免言論集中。(二)達到內容多元。(三)保護與發揚在 地文化。(四)資金來源與股權結構,作為附附款之內容依據,在許可併購案時,

對業者也課以義務與要求。雖然 NCC 審查結果引發各界議論,在是否善盡主管機 關職權、是否合法作成決定及附附款要求等事項上遭受評價不一,然而主管機關 踐行公開程序、提出審查結果之說明,讓各界得知其審查來龍去脈及考量依據,

可以為主管機關資訊公開提供示範,也讓關切媒體併購案的社會各界可以有討論 與對話的基礎。

表 4-5 本地媒體併購案審查標準及結果比較表

康配偶梁蕾在飛 碟公司之持股、保 證兩家公司各自 獨立營運等

告、業務部門與 節目部門均須獨 立,並不得有節 目聯合招攬之情 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