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2 結論
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 年」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 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 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 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為 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 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 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 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教師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5.1.5.3不同學校所在地區
不同學校所在地區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學生效能」、「家長 效能」等三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再進一步分析上述三個層面的差異情形,
得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位於「鄉鎮」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學生效能」層面,位於「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家長效能」層面,位於「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位於「鄉鎮」的學校教育人員 其知覺程度較位於「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5.2.1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大都能有知識管理的認知與對學校效能情況有正面 知覺評價
一、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大都能有知識管理認知,以「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
層面表現最佳,其次依序為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塑造學習的環境、
支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開發利用學校之資訊科技,而「評量知識管 理的成效」層面最不理想。
二、對學校效能情況有正面評價,以「教師效能」層面最佳,其次依序為學 生效能、家長效能、行政效能,而「校長效能」層面表現情況最不理想。
5.2.2年長、資深、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對知識管理認知情況較理想 一、男性教育人員在知識管理層面的平均數雖然略高於女性教育人員之平均
數;但並未達顯著之差異。
二、不同年齡之教育人員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支持知識管理之 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塑造學習的環境」等四個層 面的差異達顯著水準;年齡越長者(41-50歲)、(51歲以上)之教育人 員比年齡越輕者(30歲以下)、(31-40歲)的教育人員有較深刻的知覺。
三、不同教育程度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於整體知識管理的知覺並無顯著的 差異存在。對知識管理的各層面的知覺程度也無顯著的差異性。推敲其 原因可能是當前學習管道暢通,學習資源豐富且多元,終身學習的概念 在政府及民間企業的大力強調下,已臻於普遍,以致只要保持不斷學習 的態度,並不會因所受的教育程度之高低而有所差異。
四、不同服務年資之教育人員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支持知識管 理之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等三個層面有顯著的差異;
年資越長者均較年資較淺者佳,尤其是(21年以上)者在上述三個層面 都較(6-10年)之教育人員表現為佳,由分析顯示資深者較受學校尊重,
對自我改善與學習有著較高的意願,同時,服務年資較長之教育人員,
對學校組織認同度也較高,因此對於學校所訂的諸項政策與措施多能配 合實施,並願意透過對話與分享的機制,將自我「內隱」知識「外顯化」。
五、不同職務之教育人員所知覺知識管理各層面,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 序」、「支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塑 造學習的環境」等四個層面達顯著水準。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在上述知識 管理四個層面的知覺顯著高於級任教師與科任教師。顯示兼任行政工作 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所面臨的是整體、繁雜且多變的學校事務,必須 透過系統性的思維來處理與面對校務行政工作,採取創新與靈活的方
式,來提升教學服務品質以及行政效率,並以組織團隊的概念,來共同 完成學校之教育目標與任務。故此,兼任行政工作之教育人員在知識管 理的知覺顯著高於級任與科任教師。
5.2.3規模小型、創校13-24年、一般地區的學校對知識管理認知情況較理想 一、不同學校規模對知識管理認知上,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支
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開發利用學校 之資訊科技」、「塑造學習的環境」等五個層面達顯著水準。在「系統 化之知識管理程序」、「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塑造學習的環境」
等三個層面,學校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規 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 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規模為「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在「支 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層面,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 知覺程度較規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在「開發利用學校 之資訊科技」層面,規模為「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 規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不同創校歷史之教育人員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支持知識管 理之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開發利用學校之資訊科 技」、「塑造學習的環境」、「評量知識管理的成效」等六個層面均呈 現顯著的差異。在「系統化之知識管理程序」、「支持知識管理之學校 領導」等二個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11-20年」、「31年以 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都比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 人員為佳;在「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層面,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
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 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年」、「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 度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在「開發利用學校 之資訊科技」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 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11-20年」「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 為佳;在「塑造學習的環境」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31年 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 人員為佳。
三、不同學校所在地區的教育人員在「支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建立 知識管理之文化」、「開發利用學校之資訊科技」等三個層面呈現顯著 的差異。在「支持知識管理之學校領導」、「建立知識管理之文化」二 個層面,位於「城市」、「鄉鎮」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偏 遠」的學校教育人員為佳;在「開發利用學校之資訊科技」層面,位於
「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鄉鎮」、「偏遠」的學校 教育人員為佳。
5.2.4年長、資深、兼任行政職務之教育人員對學校效能認知情況較理想 一、不同性別之教育人員在學校效能整體層面及各層面無明顯的差異存在。
二、不同年齡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教師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差異達到顯著的水準。在「校長效能」層面,
年齡「51歲以上」、「41-50歲」之教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31-40 歲」的教育人員有較深刻的知覺;在「行政效能」層面,年齡「51歲以 上」「41-50歲」的教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31-40歲」的教育 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在「教師效能」層面,年齡「30歲以下」
「51歲以上」的教育人員比年齡「31-40歲」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 況要深刻;在「家長效能」層面,年齡「41-50歲」、「51歲以上」之教 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31-40歲」的教育人員有較深刻的知覺。
顯示年齡愈長之教育人員對於校園倫理、組織結構較年齡輕的教育人員 清楚並有較深切的認同感,因此,對於學校效能的表現顯著高於年齡較 輕之教育人員。
三、不同教育程度在學校效能的各層面上雖略有差異,但均未達到顯著的水 準。
四、不同服務年資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學生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在「校長效能」、「家長效 能」等二個層面,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服 務年資在「6-10年」之教育人員為佳;在「行政效能」層面,服務年資 在「21年以上」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6-10 年」之教育人員為佳;在「學生效能」層面,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
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之教育人員為佳。顯示 服務年資愈長之教育人員對於學校辦學的理念與辦學的效果較服務年資 淺者較為認同,因此在學校效能的表現,資深教育人員的表現較資淺的 教育人員為佳。
五、不同現任職務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學生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現任職務為「校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 度較現任職務為「主任、組長」、「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現 任職務為「主任、組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現任職務為
「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現任職務為「校長」、「主任、組長」的 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學生效能」、「家長效能」二個層面,現任職務為「主任、
組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 為佳。
由此顯示,擔任職務愈高之教育人員對於學校效能的表現愈佳。
5.2.5規模小型、創校31年以上、一般地區的學校對學校效能有較理想的認知 一、不同學校規模之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等二個層面呈
現顯著的差異。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規模為「12班以下」、「25班以上」學校 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規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 佳;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規模為
「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 覺程度較規模為「13-24班」、「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不同創校歷史之學校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教師 效能」等三個層面均呈現顯著的差異。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11-20年」學 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 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 創校歷史為「21-30年」「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 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21-30年」學校之教育 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 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教師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 其知覺程度較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不同學校所在地區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學生效能」、「家長 效能」等三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在「校長效能」層面,位於「鄉鎮」
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為佳;在「學 生效能」層面,位於「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偏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