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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在學校效能知覺之差異情形 95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108-111)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5.1 主要研究發現

5.1.4 不同背景變項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在學校效能知覺之差異情形 95

不同性別的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對知識管理各層面「校長效能」、「行政 效能」、「學生效能」的知覺情形,男性教育人員的平均數略高於女性教育 人員但並未達顯著之水準。

5.1.4.2不同年齡

不同年齡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教師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差異達到顯著的水準,再以Scheffe進行事後比較,

分析上述四個層面各組間的差異情形,得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年齡「51歲以上」之教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

的教育人員有較深刻的知覺;年齡「41-50歲」的教育人員亦比年齡「31-40 歲」的教育人員得到較佳的知覺;年齡「51歲以上」的教育人員也比年 齡「31-40歲」的教育人員得到較佳的知覺。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年齡「51歲以上」的教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

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同時年齡「51歲以上」的教育人 員也比年齡「31-40歲」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年齡「41-50 歲」的教育人員也比年齡「31-40歲」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 刻;年齡「41-50歲」的教育人員亦比年齡「30歲以下」的教育人員所得 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

三、在「教師效能」層面,年齡「30歲以下」的教育人員比年齡「31-40歲」

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同時年齡「51歲以上」的教育人 員也比年齡「31-40歲」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

四、在「家長效能」層面,年齡「51歲以上」之教育人員比年齡「30歲以下」

的教育人員有較深刻的知覺;年齡「41-50歲」的教育人員也比年齡「31-40 歲」的教育人員所得到的知覺情況要深刻。

5.1.4.3不同教育程度

不同教育程度在學校效能的各層面上雖略有差異,但均未達到顯著的水 準。

5.1.4.4不同服務年資

不同服務年資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學生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分析其差異之情形,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家長效能」等二個層面,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

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服務年資在「6-10年」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 較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之教育人員為佳;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的 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服務年資在「6-10年」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學生效能」層面,服務年資在「21年以上」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 較服務年資在「5年以下」之教育人員為佳。

5.1.4.5不同職務

不同現任職務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學生效能」、

「家長效能」等四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再進一步分析上述四個層面的差 異情形,得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現任職務為「校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現 任職務為「主任、組長」之教育人員為佳;現任職務為「校長」的教育 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現任職務為

「主任、組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也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 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現任職務為「校長」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現 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而現任職務為「主任、組長」的教 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學生效能」、「家長效能」二個層面,現任職務為「主任、組長」

的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現任職務為「教師」之教育人員為佳。

5.1.5不同學校情境變項之國民小學教育人員在學校效能知覺之差異情形 5.1.5.1不同學校規模

不同學校規模之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等二個層面呈 現顯著的差異,再進一步分析上述二個層面的差異情形,得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 較規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 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規模為「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而 規模為「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也較規模為「13-24班」

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 較規模為「13-24班」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規模為「12班以下」學校之 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規模為「25班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5.1.5.2不同創校歷史

不同創校歷史之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行政效能」、「教師效能」

等三個層面均呈現顯著的差異,進一步分析上述三個層面的差異情形,得結

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 年」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 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創校 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 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為 佳。

二、在「行政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31 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亦較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 之教育人員為佳;創校歷史為「11-2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 創校歷史為「21-30年」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教師效能」層面,創校歷史為「10年以下」學校之教育人員其知覺 程度較創校歷史為「31年以上」學校之教育人員為佳。

5.1.5.3不同學校所在地區

不同學校所在地區的教育人員在「校長效能」、「學生效能」、「家長 效能」等三個層面呈現顯著的差異,再進一步分析上述三個層面的差異情形,

得結果如下:

一、在「校長效能」層面,位於「鄉鎮」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二、在「學生效能」層面,位於「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三、在「家長效能」層面,位於「城市」的學校教育人員其知覺程度較位於

「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位於「鄉鎮」的學校教育人員 其知覺程度較位於「偏遠」的學校教育人員教育人員為佳。

在文檔中 碩 士 論 文 中 華 大 學 (頁 108-111)